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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12-15/gansu/2022/1215/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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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甘肃省办理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2017-02-10/gansu/2017/0210/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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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5年甘肃省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016-02-26/gansu/2016/0226/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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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上半年甘肃省经营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 2016-08-16/gansu/2016/0816/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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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办理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 2019-01-24/gansu/2019/0124/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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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甘肃省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2018-02-01/gansu/2018/0201/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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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肃省办理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 2021-01-22/gansu/2021/0122/1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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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视频培训会议,甘肃省分局及辖内各市州中心(县)支局、具备结售汇业务资质的银行和财务公司相关人员共245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视频会上,总局国际收支司介绍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修订情况,详细讲解了即期结售汇即衍生品履约报表、衍生品业务报表和结售汇综合头寸报表报送管理原则及数据质量要求,并对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报表填报中的难点和易错点进行了针对性解释。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加深了对《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相关政策的理解,特别是对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业务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下一步,甘肃省分局将认真学习领会培训会议内容,抓好贯彻落实,督促银行、财务公司认真落实《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相关要求,准确填报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2019-12-05/gansu/2019/1205/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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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2019年甘肃省办理银行结售汇金融机构 2020-02-19/gansu/2020/0219/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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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2019-09-27/gansu/2020/0219/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