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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外汇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一方面,系统评估《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情况,研究提出优化方案。另一方面,在总结前期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外汇业务便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将相关政策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通知》将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一是提高《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效率。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 二是优化个人部分经常项目业务办理流程。对于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具有连续性、周期性的业务,优化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的流程,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三是提升银行处理复杂个人经常项目业务能力。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对于“不常见、难判断”的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 三、下一步外汇局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 2021-04-06/qingdao/2021/0406/1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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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50亿美元,较1月末下降57亿美元,降幅为0.18%。 2021年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定,市场预期更趋理性。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财政政策及通胀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资产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展望未来,全球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仍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将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 2021-03-11/qingdao/2021/0311/1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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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4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更趋平衡。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汇和售汇大体相当,顺差22亿美元;在货物贸易进出口保持一定顺差情况下,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延续净流入态势,顺差160亿美元。截至4月末,外汇储备规模31982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0.89%,主要受非美货币升值和资产价格上涨影响。 跨境双向投资合理有序。从流入渠道看,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保持平稳增长;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债券195亿美元,同比增长3%。从流出渠道来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相当;“港股通”项下境内主体净买入港股折合57亿美元,资金有序流动。 当前,全球疫情发展还存在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复苏很不平衡。但我国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态势,新动能发展持续壮大,将为我国跨境资金均衡流动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坚实基础。 2021-05-26/qingdao/2021/0526/1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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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5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1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236亿美元,升幅为0.74%。 2021年5月,外汇市场运行延续稳定态势,市场交易总体保持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通胀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总体走强,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有所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上升,加上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依然持续,全球经济金融形势仍面临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今年我国经济总体延续稳定恢复态势,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1-06-10/qingdao/2021/0610/1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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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贸稳外资工作部署,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信保增信融资作用,9月1日,由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指导,青岛市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中信保山东分公司联合开展的“信保护航 青汇助企”专项活动启动会在青岛市国际金融中心成功举办。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分局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跨境办主要负责同志及中信保山东分公司、全市4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专项活动旨在形成自律机制、出口信保和外汇管理合力,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及信保融资业务发展,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复工达产增效。会上,自律机制牵头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通报了“信保护航 青汇助企”专项活动方案,中信保山东分公司介绍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开展情况。 张朝晖副行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银行机构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角度来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讲大局、讲协作、讲共赢,做到高效务实、精准直达,不断将专项活动引向深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围绕如何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出五个方面的意见:一是着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二是着力畅通外汇便利化政策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跟进外汇管理开放创新;四是着力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占比;五是着力提升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真实性审核能力。 本次启动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信保护航 青汇助企”专项活动正式起航。下一步,全市各银行机构将按照专项活动部署,围绕建立“一个机制”,实现“两个扩大、三个提升”的总体目标,积极走访目标客户,宣传信保产品,制定融资方案,扩大出口信保投保覆盖面和信保融资覆盖面,让更多企业享受信保政策带来的红利。 2020-09-04/qingdao/2020/0904/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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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6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23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06亿美元,升幅0.3%。 6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总体保持平衡。受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刺激政策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资产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各类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经济形势正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往前看,我国将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增长保持韧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0-07-09/qingdao/2020/0709/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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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11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情况答记者问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1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85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505亿美元,升幅为1.61%。 11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健,市场预期保持稳定,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均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疫苗研发进展、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预期等影响,美元指数下跌,非美元货币总体上涨,主要国家股票、债券等资产价格上升。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挑战显著增多。预期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呈现基本稳定、双向波动的格局。 2020-12-11/qingdao/2020/1211/1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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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从试点情况看,较好地满足了企业、个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快捷支付的需求。 试点以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多需求。支付机构也积极创新,提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理、多样化交易结算的需求。此外,试点中也发现,个别支付机构存在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出台《通知》,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跨境交易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 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进一步满足境内个人合法用汇需求。 三是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健全主体管理,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四是银行在满足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结算渠道。 三、《通知》对个人“海淘”是否有影响? 答:《通知》将进一步便利个人“海淘”。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或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支付机构可以便利地实现购汇并对外支付。《通知》还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拓宽个人“海淘”支付结算渠道。 2019-04-30/qingdao/2019/0430/1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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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防范互联网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在北京等5个地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并于2015年将试点扩大至全国。从试点情况看,较好地满足了企业、个人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快捷支付的需求。 试点以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对跨境外汇支付及结算提出了更多需求。支付机构也积极创新,提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真实、合理、多样化交易结算的需求。此外,试点中也发现,个别支付机构存在真实性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保持政策框架整体稳定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跨境电子商务特点,出台《通知》,完善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跨境交易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 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进一步满足境内个人合法用汇需求。 三是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健全主体管理,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四是银行在满足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进一步拓宽跨境电商交易支付结算渠道。 三、《通知》对个人“海淘”是否有影响? 答:《通知》将进一步便利个人“海淘”。个人在跨境电商平台或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支付机构可以便利地实现购汇并对外支付。《通知》还允许银行为个人“海淘”提供电子支付服务,拓宽个人“海淘”支付结算渠道。 2019-04-30/qingdao/2019/0430/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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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7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59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219亿美元,升幅为0.68%。 2021年7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预期保持平稳。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及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小幅走强,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1-08-18/qingdao/2021/0818/1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