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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进河源市社会公众对外汇政策法规的了解,扩大外汇管理在社会公众认知中的广度和深度,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源市中心支局在2013年1季度开展了多次卓有成效的外汇政策宣传工作。 3月5日,河源市中心支局以河源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主办“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契机,在社区向过往的群众派发外汇知识宣传手册,耐心地为群众宣传解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外汇管理政策法规。3月15日,河源市中心支局联合市消委开展金融消费权益宣传活动,大力进行“诚信兴商”宣传,向市民现场讲解《外汇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适用范围、《条例》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金融消费者主体权益保护等内容。3月16日,河源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金融机构30多名志愿者前往外贸企业密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以“金融宣传志愿行”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画册、播放宣传视频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高新区企业人员和过往群众宣传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措施和成效以及银行卡、反假币、征信等金融知识。 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1000多份外汇知识宣传手册,向500余名市民进行了金融知识宣讲,有效地增进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法规的了解,促进了涉汇主体合规经营法律意识的提升。 2013-05-08/guangdong/2013/0508/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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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外汇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5月2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梅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梅州中支”)到嘉应学院开展外汇政策法规、国际收支知识、诚信兴商宣传等送金融知识进行校园活动,加强了外汇局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得到了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嘉应学院邱国锋校长,梅州市中心支局李新耀局长,梅州中支部分业务骨干及嘉应学院师生、金融机构代表等共10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梅州中支高度重视外汇政策、诚信兴商、国际收支业务知识等外汇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是该局在嘉应学院迎来百年校庆之际,结合中心支行“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维权志愿行”启动仪式暨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金融服务站挂牌仪式,继开展送外汇知识到银企活动后的又一重大外汇宣传举措。 整场活动共进行了2场知识讲座,派发资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据悉,该局还将依托金融服务站建立外汇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对于扩大外汇宣传效果,提高学生外汇意识和树立诚信理念等具有重要促进意义。 2013-05-08/guangdong/2013/050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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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怎样办理购汇? 答: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等值5万美元)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年度总额可以分次使用,但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在银行办理购汇。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2017-12-19/guangdong/2017/1219/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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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购汇、结汇,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不可以委托除直系亲属外的他人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文印发)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2017-12-19/guangdong/2017/1219/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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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外汇? 答: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2017-12-15/guangdong/2017/1215/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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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怎样办理年度总额内结汇? 答:个人年度总额内(等值5万美元)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年度总额可以分次使用,但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 2017-12-19/guangdong/2017/1219/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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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运作,经过努力争取,我分局辖内广州南沙新区、珠海横琴新区获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称“总局”)批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享受与中国(上海)自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同样的资本金结汇政策,并成为唯一同时获批两个试点区域的分局,对于广东省申请粤港澳自贸区、打造珠三角金融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申请试点政策背景 按照原有外汇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实行“支付结汇制”,即外商投资企业的每一笔外汇资本金结汇均需向银行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真实性凭证后方可办理,由于外商投资企业不能自主选择结汇时机,在人民币汇率波动,特别是人民币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引致外汇资本金汇率损失。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分局经过认真研究和风险评估,认为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和跨境人民币替代效应的逐渐显现,外商投资企业具备了抵御汇率风险和自由选择投资币种的自主意识和自身条件,可以在南沙新区和横琴新区实施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并最终取得总局批准。 二、试点政策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 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地区内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将已办理出资权益确认的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二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试点地区内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结汇后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三是简化银行办理企业结汇资金支付审核。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对外支付及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手续。试点政策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汇兑损失,满足企业灵活使用本外币资金的真实性需求,便利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对于广东省促进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积极申请粤港澳自贸区以及打造珠三角金融圈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试点业务开展情况 试点业务获批后,我分局积极做好试点政策开展的各项工作。一是制定细化操作指引。指导相关地区做好政策配套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要求,明确相关业务办理规范。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积极向区内相关主体宣传、讲解试点政策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加强对区内银行的政策培训,保证试点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全面摸清底数。对南沙新区、横琴新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外汇资本金存量和增量进行统计,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加强事后核查和风险预警。密切关注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及时通过各个业务系统监控业务办理合规性和资金变动趋势,及时管控业务风险。试点业务自2014年8月4日正式实施后,进展顺利,截至2014年10月末,辖内银行为试点地区18家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意愿结汇试点业务,意愿结汇总金额近3000万美元。 2014-11-24/guangdong/2014/1124/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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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分局组织召开2014年年中外汇管理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总局易纲局长在2014年分局长高级研修班上的讲话。分局匡国建副局长在会上做工作报告,分局机关各处室及辖内各中心支局、支局的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广东省分局将按照总局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外汇管理“五个转变”,认真落实各项外汇改革措施,努力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防范外汇收支风险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会议明确了下半年广东外汇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安排:一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有序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提升大型企业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成果。积极落实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新政策,使辖内市场主体尽快分享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政策红利。二是有效提升监测分析水平。从工作机制、系统操作、指标体系、分析方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不断强化数据分析的系统性、关联性和延展性,提升形势监测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切实发挥监测分析在宏观风险防控与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切实提高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细化操作步骤,建立地方敏感样本库与定点联系制度,充分发挥非现场核查的“摄像头”作用,对可疑情况、异常线索进行深入细致的现场核查,并合理利用分类管理和外汇检查等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效能。四是加快探索实践主体监管。通过业务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精业务、懂监测、能调研的复合型主体监管人才。推动分局内部各部门、各业务条线、各监测系统间的数据与信息共享,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资金运作及合规性等信息。进一步强化与商务、海关、税务及工商等部门的联系,获取市场主体的更多信息,不断提升主体监管效果。 2014-08-22/guangdong/2014/0822/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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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8日,2014年“中银杯”广东省银行业国际收支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在广州举行。竞赛活动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总工会联合主办,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承办。国家外汇局国际收支司副司长王春英,分行行长、省分局局长王景武,分行副行长、省分局副局长匡国建,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汝捷等莅临现场指导。 此次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期间业务竞赛活动规划》部署、推进广东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建设的创新举措。竞赛采取了业务竞赛的方式,积极动员了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国际收支制度,宣传国际收支原则理念,对于助力广东营造良好的国际收支统计环境、保障地方经济金融安全,提升广东辖区国际收支和外汇管理水平、支持广东经贸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竞赛活动历时三个月时间,得到了全省外汇局系统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全省共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比赛,经过选拔赛、半决赛的层层选拔,最终10支代表队和20名选手脱颖而出进入总决赛。经过激烈角逐,最终中国银行广州代表队、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陈佳颖分获团体第一名和个人第一名,建设银行广州代表队、工商银行广州代表队、东莞地区代表队、梅州地区代表队、湛江地区代表队分获团体二至六名,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邓巧雯、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刘小燕、兴业银行广州增城支行刘林兵、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陆爽分获个人二至五名。 2014-11-24/guangdong/2014/1124/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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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改革,简化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境内贷款)业务手续,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试行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0号),批准广东省等地区首批试点开展境内企业小额外保内贷业务。 开展该业务试点后,广东省企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直接办理小额外保内贷业务:一个日历年内单家企业小额外保内贷项下贷款签约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在任一时点,小额外保内贷项下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均不超过该企业上年末净资产。企业外保内贷项下借用资金应用于企业经营范围内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如果发生境外担保履约,企业无须办理外债登记,也不占用企业短期外债额度。中资企业办理外保内贷业务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保内贷额度。 该项试点政策有利于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有外资和外贸背景的中资企业扩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因境内担保不足而无法获得融资的难题,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因外保内贷履约额超出其可借债规模而面临处罚的风险。同时,境内银行可以利用该优惠政策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开拓业务市场。 2013-11-14/guangdong/2013/1114/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