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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3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72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0.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77万亿美元)。(完) 2019-08-29/shanghai/2019/0829/1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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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出台后相关机构业务申请的顺利进行,我分局进行了相关申请材料规范的梳理工作,于2019年6月20日召集了辖内10家前期试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合作银行的主要负责人,开展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政策通报会,详细阐释了申请报告及其内控制度的要求,确保支付机构及银行准确理解贯彻法规要求。 2019-06-28/shanghai/2019/0628/1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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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万亿美元)。 2019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8.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9万亿美元)。(完) 2019-06-28/shanghai/2019/0628/1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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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广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根据总局指导精神,分局拟于近期发布新版指导意见,适当放宽对于银企规模、考核评级等方面的“硬条件”,重视银企内控制度建设、内部管理体系与机制等“软实力”,进一步扩大与深化试点效果,充分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 2019-07-03/shanghai/2019/0703/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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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通知》主要内容是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外投资者。 二、境外银行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四、境外投资者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的,应与不超过3家境内金融机构交易,并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行将金融机构名单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调整金融机构的,应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五、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 (二)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 (三)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可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四)依据本通知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投资者应向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六、境外投资者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的,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该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项下的资金交割、损益处理、保证金管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完成。境外投资者与境内金融机构停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关系后,应及时关停在该机构开立的专用外汇账户。 七、境外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八、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为境外投资者办理业务的,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每日报送境外投资者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 (二)作为对客户外汇衍生品业务向外汇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 (三)若使用本机构内部交易系统以外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或设施,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九、外汇交易中心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境外投资者交易对手备案、会员入市、主经纪业务和数据采集等市场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 十、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金融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十一、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2020-01-17/shanghai/2020/0117/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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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87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665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7万亿美元)。 2019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00.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2万亿美元)。 2020-01-21/shanghai/2020/0121/1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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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3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515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万亿美元)。 注: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部分银行数据未完成报送,银行对客户市场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2020-03-11/shanghai/2020/0311/1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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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迅速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国外汇管理系统也迅速反应,结合辖区实际及疫情防控新形势,本着“把问题考虑得更加充分、把工作做得更细致”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银行的督促指导,保障企业快速收付汇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上海市分局:畅通绿色通道 支持疫情防控外汇业务特事特办 截至2月底,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上海市中外资银行快速办理疫情防控相关业务368笔,合计金额15.5亿美元。其中,运用绿色通道政策特事特办外汇业务237笔,金额合计2538.52万美元。 紧急开启外汇绿色通道,与疫情赛跑 1月27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启动外汇绿色通道,帮助客户紧急购付汇1.25亿日元用于跨境采购5000箱口罩,从资金购汇、前台操作、远程授权到后台报文处理全流程仅用不到2小时,相关购付汇手续费全免。1月28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开通外汇绿色通道,帮助某家普惠金融企业紧急进口医用口罩用于疫情防控,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跨境汇款691.2万日元,并全额减免相关手续费。1月31日,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某企业跨境采购防疫物资快速办理购付汇,保障75000只医用口罩及时发放至上海各医院及巴士交通等单位。 1月28日至2月10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宝山支行通过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帮助某商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跨境采购价值382万美元的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及时供应上海市场。 指导银行特事特办,确保防疫物资支付顺畅高效 1月28日,某非名录企业紧急从境外采购一批口罩,拟发放给青浦区环卫工人、社区服务者等节假日仍坚守岗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获悉该情况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工商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快速为其办妥境外付汇业务。1月30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通过暂免名录登记、简化单证审核等,为上海市某纺织原料有限公司快速办理了从英国采购口罩付汇8782.2美元和从日本采购护目镜付汇89万日元的贸易预付款业务。1月31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汇丰银行上海市分行,通过网银为某跨国公司办理了紧急向印度尼西亚预付口罩采购款5万美元。 2月3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中国银行上海市杨浦支行特事特办,通过简化单证、暂免名录登记等措施为某大学发展基金会办理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购付汇,共计6.4万美元。 上海市某大型民企启动全球调配医疗物资计划,从多个国家采购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驰援湖北。采购中涉及多个币种,且部分境外供应商要求先付货款。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了解该企业情况后,协调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予以支持,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支付,确保款项顺利汇出至各国供应商。截至2月底,保障企业从英国、德国、葡萄牙、日本、印度等20个国家陆续采购数百万件医用物资,折合金额2661.14万美元。 暂免捐赠账户开立要求,确保境外抗疫捐款接收及时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根据外汇绿色通道政策,为“T大学医疗支援专项基金”和“F大学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基金”通过其已有的人民币、美元、欧元和港币等账户直接办理捐赠资金收汇。截至2月底两个基金已接收境外捐款折合约160万美元。在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指导下,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采用特事特办原则,暂免实施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帮助上海市某实业发展基金会接受境外捐赠款项100万港元。 便利企业跨境融资使用,助力防疫抗疫工作 某国内大型酒店集团积极配合各地政府为医务人员、医疗观察人员和防疫后勤保障人员提供应急住宿服务,但其营业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流动资金短缺困难。1月30日,该酒店集团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提出拟向境外母公司借用外债5200万美元的需求。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获悉后,立即与银行成立联合工作组,为其拟定借用外债细化实施方案,仅用两个小时即办结业务,缓解该酒店集团资金压力。2月1日,上海市某家主营医疗产业投资和医疗器械销售的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浦发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希望办理一笔等值5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资本金结汇,用于调拨给关联公司购买口罩及防护服。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获悉后,指导浦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向企业提供“外汇资本金便利化政策+网银电子渠道”的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快速完成外汇资本金结汇及资金后续的境内调拨使用。 2020-03-05/shanghai/2020/0305/1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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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19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0.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8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89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7.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6万亿美元)。 2020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9万亿美元)。(完) 注:受疫情影响,湖北等地区部分银行数据未完成报送,银行对客户市场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2020-04-01/shanghai/2020/0401/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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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组织召开“支持总部经济外汇政策宣讲会”,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16个区商务主管部门、招商部门及上海市外商促进中心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吴水平在会上表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推进上海地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的工作方向,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主要政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及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等外汇政策。 2019-05-13/shanghai/2019/0513/1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