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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跨境业务稳健发展,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北仑营管部组织镇海区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召开银行外汇展业培训与便利化政策推进会,镇海区20家银行的国际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 会上重点讲解了外汇展业、银行自律机制方面的最新政策要求,明确了人才用汇便利化试点、委托境外加工等便利化措施与业务办理要点。同时培训结合了一季度镇海区各家银行便利化措施落地情况及实际案例,进一步强化了银行风险防范意识,推进“促便利”与“防风险”能力双提升。 2025-06-17/ningbo/2025/0617/2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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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推余姚市涉外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汇率避险,外汇局余姚市支局于近日举办了2018年余姚市“深化外汇金融普惠 助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推进会。 2018-12-13/ningbo/2018/1213/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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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政策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09〕101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 二、对以下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投资B股市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汇发〔2001〕33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广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网上报审系统的批复(汇综复〔2005〕83号)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关于使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平台的通知(汇国发〔2006〕14号)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15〕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2017-12-27/ningbo/2017/1227/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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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以线上会议的形式,成功举办了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推广动员部署会暨业务培训会。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的境内首个外汇衍生品多银行电子交易平台,主要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应对汇率风险,引导市场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平台最显著的特点是支持企业多方比价,灵活选择交易银行。辖内6 家支局和95 家优质贸易外汇便利化试点企业参加了本次会议,为便于今后工作交流和业务联系,参会企业建立了宁波市分局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推广微信交流群。 会上,宁波市分局围绕汇率双向波动走势、辖区企业汇率避险参与情况、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推广动员部署及功能介绍等内容做了宣讲,并就申请加入平台的程序步骤作了指导。部分银企已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递交了入市申请。下阶段,分局将持续支持企业适应人民币汇率波动新常态,利用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企业提升汇率避险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满意度,更好促进宁波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6-06/ningbo/2022/0606/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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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2025-04-03/ningbo/2025/0403/2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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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慈溪市支局积极响应“国际志愿者日”号召,开展外汇政策线下宣传志愿活动,现场近千名群众参与此次活动。 活动中,慈溪市支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普及个人外汇常识,引导社会公众通过合规途径使用外汇,提醒社会公众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同时,宣传了近年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成效,提示社会公众防范外汇金融风险,提升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营造外汇市场诚信兴商氛围。 2021-01-08/ningbo/2021/0108/1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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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辖内涉外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外汇局奉化支局外汇联络员近日走访了辖内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表示,海外市场受疫情反弹影响,复工复产受阻,部分订单由海外转移至国内,预计企业2021年度出口规模将同比增长40%。外汇联络员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汇率避险需求,合理选择外汇衍生产品,锁定成本和收益,避免汇兑损失。 2021-09-10/ningbo/2021/0910/1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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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58号)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汇发[2007]52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刘宏玉 孟德胜 电 话:010-68402129 010-68402113 附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3年4月23日 附件1: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 2015-05-08/ningbo/2015/0508/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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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以下简称《评估内容》,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三、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四、《评估内容》自2021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年度开始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的通知》(汇综发〔2020〕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 2021-10-18/ningbo/2021/1018/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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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精简业务流程,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5月6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2024-04-25/ningbo/2024/0417/2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