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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台州市中心支局积极部署,会同商务、中信保等推出《抗击疫情 共克时艰 免费线上培训课程》。 2月28日,台州市中心支局以《众志成城 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外汇服务》为主题,通过在线云课堂,重点分三块向企业讲解相关政策:一是讲解抗疫期间,为疫情防控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策,共6条便利化措施;二是讲解新实施的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共12项;三是讲解各家银行疫情期间为企业提供的便利化措施,共26条;课程同时针对受疫情影响如何修改贸易信贷报告、国际收支申报政策调整等做了详细介绍。 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直播平台,不出门、不扎堆、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相关内容,助力解决因疫情影响导致的生产经营问题。 2020-02-28/zhejiang/2020/0228/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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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温州综合保税区外汇收支监管辅助系统正式发布并投入试运行。外汇局可借助该系统实时查询企业物流信息,系统自动匹配企业海关数据和外汇收支总额,动态监测货汇差额,并进行红黄绿三色预警。该系统旨在通过采集全口径数据、归纳全业务流程,以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程度和服务外贸企业质效。系统上线前一日,外汇局温州市中心支局宋征威副局长特别带队赴温州综合保税区开展专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要求重视数字综保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争取企业和银行的积极配合,引导银行充分发挥外汇联络员作用,加大对综保区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合监管,增强企业诚信合规经营意识,引导企业以自身名义申报贸易涉外收支,扩大综保区企业外汇收支规模。 2021-11-17/zhejiang/2021/1117/1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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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zhejiang/)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各有关处室按业务分工分别负责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经常项目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资本项目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 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外汇检查处 10 现行有效 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各有关处室按业务分工分别负责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外汇检查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各有关处室按业务分工分别负责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各有关处室按业务分工分别负责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19-12-18/zhejiang/2019/1218/1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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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电视会议召开。会议分析了近期外汇市场运行情况,部署加强自律管理有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CFXC)主任委员刘国强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较2021年末基本持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但贬值幅度仅为同期美元升值幅度的一半;人民币对欧元、英镑、日元明显升值,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强势货币之一。 会议强调,外汇市场事关重大,保持稳定是第一要义。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拥有坚实基础。相较于许多经济体面临滞胀风险,我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发展态势,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贸易顺差有望保持高位,随着宏观政策效应显现,经济基本盘将更加扎实。现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合中国国情,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历史上经受住了多轮外部冲击的考验,人民银行积累了丰富的应对经验,能够有效管理市场预期。当前外汇市场运行总体上是规范有序的,但也存在少数企业跟风“炒汇”、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现象,应当加强引导和纠偏。必须认识到,汇率的点位是测不准的,双向浮动是常态,不要赌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或贬值,久赌必输。 会议要求,自律机制成员单位要自觉维护外汇市场的基本稳定,坚决抑制汇率大起大落。报价行要切实维护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权威性;银行自身要基于风险中性原则合理开展自营交易,向市场提供真实流动性;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风险中性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提升帮助企业避险的服务水平;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监测分析,加强预期管理,遏制投机炒作。 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参会。(完) 2022-09-29/zhejiang/2022/0929/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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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蔡鄂生、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潘功胜指出,蔡鄂生、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金融领域腐蚀与反腐蚀、“围猎”与反“围猎”斗争尖锐,充分说明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重大判断完全正确。外汇局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金融领域“由风及腐”“风腐交织”“风腐一体”的严峻性和危害性,准确把握金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潘功胜要求,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外汇管理事业的引领保障作用。要深刻理解金融外汇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转化为外汇管理业务发展的实际成果。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纪检机构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内控管理,强化制度执行,突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破除“特殊论”“例外论”思想,坚持严管厚爱和激励约束相结合,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潘功胜强调,要强化外汇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结合通报案例以及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改。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既做好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也要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齐家。要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监督,各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经常提醒、经常教育。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指导,各单位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分支机构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要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宣昌能主持,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党员干部代表参加会议。(完) 2022-05-05/zhejiang/2022/0505/1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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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名单 2023-03-13/zhejiang/2023/0313/1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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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部署,深入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特别是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落实落地情况,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8月24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中外资企业座谈会。 座谈会上,中国石化、华为、上海三星半导体、宝马(中国)、瑞钢联、中国水电、松下电器(中国)、中芯国际、微软(中国)、益海嘉里等企业表示,今年以来,外汇局及时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便利化政策,大大提升了企业跨境贸易和跨境投融资的便利化水平。同时,参与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就进一步简化银行外汇业务审核手续、支持对外承包工程“走出去”、鼓励开展套期保值衍生交易、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人民币国际化等政策提出建议。 潘功胜认真听取与会企业发言,与大家深入交流。他指出,面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复杂严峻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外汇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力促进了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定。特别是,根据防疫紧急保供、稳外贸稳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及时出台防疫外汇“绿色通道”、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支持贸易新业态等多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更大程度激发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支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与会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外汇局将认真研究,尽快解决操作层面的问题,抓紧论证破解政策层面的问题,确保企业真正得到政策实惠。 潘功胜强调,外汇局将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和风险防范双轮驱动,在宏观层面,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在微观层面,着力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在政策取向上,以风险评估为导向,让遵纪守法、信用良好的企业,外汇业务的办理更加便利;在政策制定上,确保政策规则统一透明,便利操作;在政策执行上,督促银行不折不扣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企业。 外汇局副局长郑薇、陆磊,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以及上海市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完) 2020-08-25/zhejiang/2020/0825/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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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全系统民法典专题培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就民法典编纂历程及主要内容进行授课,线上线下共计3000余人参加。 民法典颁布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办局机关干部“《民法典》实施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专题讲座,对系统行政执法条线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等。各部门、各分支局还通过主题培训讲座、观看视频讲解、知识小测验、集中讨论交流、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完) 2020-08-24/zhejiang/2020/0824/1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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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日前发布《推进中国(浙江)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着重从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和外汇市场业务三大领域提出了外汇管理支持浙江自贸区建设的具体措施。 简化手续放宽管理,促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据了解,《实施细则》围绕推进贸易便利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出了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等多项便利化措施,着力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 围绕扩大对外开放,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据介绍,《实施细则》以自贸区先行先试为切入点,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准入条件下调至5000万美元。同时,允许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提升境外企业在区内银行的资金使用效率。 支持外汇金融创新,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实施细则》明确,自贸区内具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为自贸区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对于境外机构按规定可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注册且营业场所在自贸区内的银行可以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同时,允许自贸区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业务。 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实施细则》细化自贸区内机构、个人数据报送、单证留存要求,对自贸区外汇业务进行非现场统计监测,完善外汇收支预警指标体系,对异常或可疑情况进行风险提示,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等进行检查处罚。 2018-01-11/zhejiang/2018/011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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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外汇局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金融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保护产权和“两个毫不动摇”。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积极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及时回应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稳定市场预期,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完) 2022-03-17/zhejiang/2022/0317/1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