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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分别于2025年11月9日至21日、12月8日至15日在粤港澳三地举行,为扎实做好赛会期间外汇服务工作,保障各项赛事顺利进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通过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发布《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外汇服务方案》,确保赛会期间外汇服务优质高效。 《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外汇服务方案》以便利赛事用汇为导向,立足大湾区融合发展大局,聚焦赛会执委会和相关个人跨境金融服务。在机构外汇服务维度,优化业务办理机制,切实提升赛会执委会、各参赛组织和赛会相关经营单位的涉汇业务办理便捷度;在个人外汇服务维度,保障运动员、技术官员、裁判员、观赛群众等多场景双向用汇便利,让外汇服务覆盖赛事全周期、各环节,让赛事盛会感受“外汇效率”与“湾区温度”。 后续,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指导辖区银行做好服务方案的落实和执行,切实提升赛会期间用汇便利化水平,以金融之力保障赛事顺利举办。 2025-11-12/guangdong/2025/1112/3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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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多家地市分局多措并举开展县域外汇政策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县域外汇服务效能,支持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潮州市分局联合地方工信部门和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潮州工作组成员单位组成政策宣讲团队,在潮安区外贸行业协会每月的“会员回家日”开展现场外汇政策宣讲,以“专题宣讲+个性辅导”双轨模式,每月为协会会员提供不同内容的外汇政策宣讲、答疑服务,实现“政策解读-需求匹配-业务落地”的全链条服务。佛山市分局积极推动“汇政银”联合宣传,通过联合佛山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税务局、进出口商会举办“新政送南企,平台助发展”政策宣讲活动,指导中国银行高明支行外汇业务直联点联合高明区招商局举办“外汇直联 走进招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政策”专题培训,指导县域派出机构顺德营管部联合顺德区进出口商会举办外汇业务座谈暨政策宣讲会等,积极宣传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策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和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等政策,解答企业外汇业务问题。惠州市分局依托广东自律机制惠州工作组,联合多家金融机构在工商银行惠阳支行外汇业务直联点举办2025年第一期企业外汇业务培训,结合案例分析讲解重点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工作要点,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和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并与参会企业开展交流答疑。 2025-03-06/guangdong/2025/0317/2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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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响应县域涉外经济发展需求,通过筑牢服务阵地、延伸服务链条、深化服务内涵三方面举措,构建“下沉式+联动式+精准式”县域外汇服务新模式,为县域涉外经济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 ——筑牢服务阵地 赋能外汇营业管理部高效履职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全辖设立佛山顺德、惠州惠东、江门开平、恩平、肇庆四会、清远英德、汕尾陆河7个县域外汇营业管理部。基于统一规范框架,按照“一地一策”工作原则明确外汇营业管理部业务权限,形成“标准化”与“特色化”相结合的县域外汇管理工作机制,极大提升了外汇营业管理部的履职效能。2024年以来至2025年5月末,辖内7家外汇营业管理部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业务714笔,办理非现场核查等业务350笔,协助完成贸易信贷调查、直接申报数据采集2.6万笔。此外,7家外汇营业管理部发挥外汇管理“前哨所”作用,建立常态化宣传服务机制,组织深入专业镇、产业园区开展政策需求调研,开展外汇政策专项服务55次,解决企业问题64个。联合县域政府部门、商会协会和金融机构等开展外汇政策宣传22场次,宣传覆盖企业1000余家次,精准匹配和高效满足企业需求。 ——延伸服务链条 构建县域外汇服务多元网络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外汇服务,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创新推出“直联点”服务模式,在全省63个县域建立外汇业务直联点、联系点或服务站(简称直联点)95个。直联点严格遵循“一站式服务”建设标准,构建了政策咨询、业务辅导、风险提示“三维直联”的全方位服务框架,实现了外汇宣传窗口的前移、优质资源的下沉以及便利化服务的延伸。截至2025年5月末,直联点累计为县域企业提供外汇业务咨询服务3500余家次,辅导客户网上办理外汇业务6500余笔,通过走访、座谈、宣讲会现场为客户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服务2500余家次。此外,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指导地市分局通过“先纵后横”方式推动各项外汇管理政策直达县域,加强与市、区(县)、镇(街道)多层级政府部门联系对接,深化“汇警税关”多方协作机制,与县域税务分局、海关缉私分局等签署合作备忘录53份,有力推动了外汇管理深度融入县域治理体系建设。 ——深化服务内涵 提升县域外汇政策传导实效 为切实提升县域外汇政策的传导实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精心构建“立体化培训+靶向式宣传”政策传导体系,指导广东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组建18个地市工作组,深入打造“外汇展业自律大讲堂”“外汇讲师团月度研习会”等培训品牌,面向县域银行开展统计申报、便利化政策、外贸新业态等专题培训160场,触达银行从业人员3642人次。同时,创新“汇银联动服务队+重点企业名单”宣传服务模式,对369家县域重点企业实施“一对一”政策辅导,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惠及县域企业441家,试点业务规模324.3亿美元。此外,指导辖内各地市分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深入乡镇开展外汇普法宣传,提示县域经营主体和群众自觉远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活动,有效维护了县域金融外汇市场秩序。 通过三向发力,创新县域外汇服务模式,广东县域涉外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得到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服务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县域涉外经济的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2025-07-07/guangdong/2025/0707/3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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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guangdong/2025/0903/3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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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广州南沙“金融30条”),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广东省委金融办、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广州市委金融办、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等共同举办广州南沙“金融30条”专项政策宣讲暨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大会,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参加会议。 会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从政策内容、政策意义、业务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深度解读了广州南沙“金融30条”所涉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并表示将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推动“金融30条”有关外汇管理政策在广州南沙高效落地,助力广州南沙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2025-09-04/guangdong/2025/0904/3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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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参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以下简称《概览》)。 《概览》在综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16)》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的基础上,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进行了编译和梳理。《概览》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一带一路网(www.yidaiyilu.gov.cn),大体按照东亚、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非洲、欧洲的地域顺序进行排序。 《概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为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的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推动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让“一带一路”更好造福沿线各国人民。 《概览》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文翻译授权,但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中文翻译。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并将对《概览》进行定期更新。(完) 2018-07-31/guangdong/2018/0801/1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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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便利市场主体了解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或修改。目录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3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废止、修改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的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2020-01-14/guangdong/2020/0114/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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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根据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我分局重新梳理了外汇业务报表报送要求,现将《外汇业务报表清单(2017版)》(见附件)发送给你们。请各银行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外汇业务报表。在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直接与各类报表的收报人联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关于报送外汇业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汇综字〔2016〕1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业务报表清单(2017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外汇业务报表清单(2017版) 2017-10-30/guangdong/2017/1030/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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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外汇业务报表的报送,我分局重新梳理了外汇业务报表报送要求,现将《外汇业务报表清单(2016版)》(见附件)发送给你们。请各银行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外汇业务报表。在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各类报表的收报人联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关于报送外汇业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汇综字〔2014〕157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业务报表清单(2016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外汇业务报表清单(2016版) 2016-09-21/guangdong/2016/0921/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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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2023-03-27/guangdong/2023/0327/2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