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同一个客户在银行办理个人留学项下跨境汇款,2016年选择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2017年也选择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2018年选择一年以上留学,收款人是同一人。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银行申报的时候需要把2016年和2017年的申报交易编码和附言修改成一年以上留学吗? 答:如客户原定居留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后来变为一年以上则2016年选择“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存在合理性。根据银行展业三原则及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原则,银行应“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具体申报编码及附言应据实且准确描述,如客户申报错误,则需要修改。 2019-08-09/jiangxi/2019/0809/1210.html
-
问:根据什么材料来判断是特殊目的公司,或者根据什么材料判断投融资目的?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文的规定,凡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可以判定该项目存在返程投资目的: 一是在境内个人申请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之前,该境内个人已直接或间接控制了一家或若干家境内企业的股权,特殊目的公司未来将以合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 二是按照当前行业标准,从行业、规模、盈利能力等角度看,这些境内企业有潜力进一步获得境外的股权或债权融资; 三是个人提供返程投资承诺,并表示在合理时期内实施返程投资。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对交易行为做出真实性审核和判断,并从登记范围中排除那些“明显不具备商业合理性的情形”。 2019-10-25/jiangxi/2019/1025/1262.html
-
问:某国企A投资设立了香港企业B,香港企业B返程投资了境内企业C,现香港企业B将其持有的C企业股权转让给国企A即“外转中”,而国企A同时在办理香港企业B的ODI项下注销及撤资,应收撤资款大于“外转中”价款,因此“外转中”不实际支付对价,先以“应付账款”记账,然后再以ODI项下“应收撤资款”中的相等金额与FDI项下外转中“应付账款”对冲。请问此种对冲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规定?如允许,可否先办理外转中登记再办理ODI撤资登记?银行办理此笔“对冲”的外转中登记时,应审核哪些真实性证明材料?由于系统“外转中支付计划”中仅有“汇出境外”和“境内再投资”两个选项,都与本业务不符,该如何选择处理?C企业办理外转中登记是否仍需向银行提交国企A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答:目前,上面问题中的所谓“对冲”做法不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不能办理,不同业务条线的业务应按相关规定分别办理。C企业办理外转中登记需向银行提交国企A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2019-10-22/jiangxi/2019/1022/1260.html
-
问:国内居民需要汇款至香港一基金会组织账户需审核什么资料?付款人表示该基金会为慈善组织。 答:居民个人向境外捐赠尚无配套法规,如其汇款金额超过5万美元不得办理。如收款人确系慈善组织,且捐赠确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居民个人要与当地外汇局沟通能否个案办理。 2019-10-23/jiangxi/2019/1023/1261.html
-
问:全口径宏观审慎政策下,银行同业拆借不计入余额,此处同业拆借包括向境外银行往来的同业借款业务(4个月到3年内的借款)吗?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7〕9号文)的规定,目前,境外同业拆借、无论期限长短均不计入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2019-10-21/jiangxi/2019/1021/1259.html
-
问:境外个人连续多日每天原币兑回500美元,是否合规?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对涉嫌分拆的,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 注: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500美元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上述境外个人连续多日兑回500美元的行为并不违规,但需要予以关注,加强审核,并酌情向当地外汇局报告。 2019-10-29/jiangxi/2019/1029/1265.html
-
问:外国人在国内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如何换成外汇转回他的所属国? 答:如果购买保险的行为及资金来源本身合法合规,可以按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的政策,凭保险赔偿的相关材料办理购汇汇出。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保险合同、保险理赔资金证明等。 2019-10-28/jiangxi/2019/1028/1264.html
-
问:境内企业想要将外债账户注销,是否一定需要先将外债偿还完?如果外债转成注册资本,需要第一步先去外管局做外债注销,之后银行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做什么?只做一步增资就可以了吗? 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外债账户注销与外债是否偿还完毕并无直接关系,企业外债不再发生外债提款,即可向银行申请关闭外债账户,偿还外债时可以从其它账户对外还本付息。外债转增资本,需要企业先到商务部门办理增资备案或审批,而后到外汇局办理债转股的非资金划转类外债还本付息,同时办理外债注销,其后,可以在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2019-10-30/jiangxi/2019/1030/1266.html
-
问:个人境内外币同户名间划转,允许委托他人持相关身份证办理吗?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未禁止委托他人办理境内划转,实际操作中银行将按照展业原则和内控制度办理,建议与业务经办行沟通。 2019-09-05/jiangxi/2019/0905/1229.html
-
问:请问办理跨境人民币捐赠需要开立捐赠专户吗? 答:需要把捐赠事项了解清楚才能判定该项捐赠如何办理,包括且不限于开户等业务。 2019-09-02/jiangxi/2019/0902/1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