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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39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507亿美元,升幅为1.62%。 2023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经济基础厚实,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04-26/neimenggu/2023/0426/1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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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4万亿美元)。 2023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0.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78万亿美元)。 2023-05-09/neimenggu/2023/0508/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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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3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2年,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年国际收支状况较好,外汇市场韧性显著增强。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五个强化”和“四个融入”要求深入推进中央巡视整改落地见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分支机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外汇助企纾困和改革开放有力有效。推进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等,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保障北京冬奥会用汇便捷高效。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水平,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支持区域开放创新,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三是有效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科技赋能非现场检查,保持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和良性秩序。四是加大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力度,实现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会议指出,过去5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外汇管理部门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外汇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基本建成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成功应对外汇市场多轮次、高强度外部冲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制度,推动外汇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助力。 会议强调,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六个更好统筹”要求,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3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干部队伍。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和规范发展。优化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探索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创新优化外汇管理政策,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化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加快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真实性管理机制。加强非现场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四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推进专业化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运营能力建设、市场化机构治理能力建设,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建设高水平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深化“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提升外汇研究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3-01-09/neimenggu/2023/0105/1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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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48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209亿美元,升幅为0.66%。 2023年4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5-17/neimenggu/2023/0517/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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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8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 2023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0.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1万亿美元)。 2023-06-05/neimenggu/2023/0605/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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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45亿美元,较2022年末上升568亿美元,升幅为1.82%。 2023年1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呈回升态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02-27/neimenggu/2023/0227/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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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6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1万亿美元)。 2023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1.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79万亿美元)。 2023-07-10/neimenggu/2023/0710/1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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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0万亿美元)。 2024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6万亿美元)。 2024-05-27/neimenggu/2024/0527/1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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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20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312亿美元,升幅为0.98%。 2024年5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内生动能持续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不断巩固,将为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6-13/neimenggu/2024/0613/1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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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公开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以下简称《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共三十六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原则,增加“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外汇局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原则性条款。二是扩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渠道,增加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等内容。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明确区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和简易审理程序,增加中止、终止行政复议以及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决定、行政复议需听取当事人意见等规定,明确听证程序以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要求等,强化外汇局行政复议监督。四是明确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增加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内容。 《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06-17/neimenggu/2024/0617/1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