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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公客户出口收入,预收,金额也不大,商品数量也不大,说是进口商自己来中国的时候带走,所以不报关,这种的情况,该怎么申报呢? 答:企业可按货物贸易申报,并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差额报告”。 2019-03-04/shanghai/2019/0304/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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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某境外公司A持有某外商投资企业B的少数股权,某境内企业C持有A的少数股权,现A拟回购C持有的A公司股权,并将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转让给C,实现回购款和股权转让款抵消,请问是否违反外汇法规? 答:截至目前,对于跨境收支的管理原则上遵循收支分别管理的原则,不能轧差结算。再看本例,A回购股权,可能涉及A的股东和C之间的股权交易,转让标的是A的股权,根据A的实际情况,该种交易需遵守相应的法规。A将其持有的B的股权转让给C,转让标的是B的股权,交易发生在A和C之间,应遵守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初步看,本例中的两个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手可能并不完全一致,需遵守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因此,本身也无法轧差结算。 2019-03-04/shanghai/2019/0304/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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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ODI转股(中转外),之后开立境外资产变现账户收回转股款,需要客户提供什么资料? 答:(1)ODI转股(中转外),需要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7.3条在境内投资主体注册地银行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所需材料如下:1.《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和《业务登记凭证》。2.非金融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金融机构境外投资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或无异议函。 (2)境内投资主体凭上述外汇登记取得的《业务登记凭证》选择银行开立境外资产变现账户收取转股款。 2019-03-04/shanghai/2019/0304/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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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为自己购买人寿保险,指定境外个人为受益人,保险受益金可以一次性申请大额换汇并且汇到境外。这个问题能否详细解读一下? 答:小编认为,需要先了解一下作为“受益人”的境外个人是什么身份?以及该身份是如何取得的。之后需根据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相关条款确定,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 2019-03-04/shanghai/2019/0304/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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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服务贸易项下,如果付款人付款时没有直接支付给境内提供服务的企业,而是支付给了境内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关联公司,香港公司一周后将代收款汇付至境内企业,这个算存放境外吗?还是说,必须是境内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收汇并在境外存放超过一定时间才算存放境外? 答:不算存放境外。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的事实不以时间为判断标准,在境内机构的境外账户落地,即视同存放境外。 2019-03-04/shanghai/2019/0304/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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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某上午存入5000美元,因需要购买理财,从自己汇户上取出3000美元再存入自己的钞户,需要提供证明吗? 答:需根据具体业务情形确定,如办理的业务为直接从汇户划转到钞户的账户间划转业务,无需审核存钞证明;如先从汇户提取3000美元外币现钞后,再存入现钞账户,由于当日存钞累计超过了5000美元,因此需审核现钞来源证明,即3000美元对应的提钞单据。 2019-03-08/shanghai/2019/0308/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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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结汇待支付里的钱可以还企业借款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文的规定,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于偿还境内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借款或企业间委托贷款。 2019-03-08/shanghai/2019/0308/1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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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集团借用的外债结汇后可以用于给子公司支付货款或者五险一金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文的规定,外债资金可以结汇后委托贷款给子公司,用于后者经营范围内的支付货款或五险一金。 2019-03-08/shanghai/2019/0308/1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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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境内A股上市公司,拟为其外籍高管做股权激励,应参照哪些相应的法规文件办理? 答:截至目前,该项业务的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发布,具体个案建议商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处理。 2019-03-08/shanghai/2019/0308/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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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境外房产出售后资金能否汇入境内,收汇后能否结汇? 答:境内居民境外购房属于资本项目范围,目前尚未开放。境内居民购买境外房产即存在合规性问题,其出售房产所得资金汇入境内,银行不得办理入账。 2019-03-08/shanghai/2019/0308/1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