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8-10-19/henan/2018/1019/464.html
-
11月27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组织举办2018年全省外汇管理国际收支统计培训班,朱培玉副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对统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国际收支处、各市中心支局51余人参加培训。 国际收支处对全省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对统计申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强调。随后,相关业务骨干介绍了贸易信贷制度和直接申报制度,用实例教学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贸易信贷调查和直接申报的非现场核查方法,对各中心支局提出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最后,围绕统计申报及数据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好的经验方法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2018-12-18/henan/2018/1218/516.html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3年11月9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 二、第七条修改为:“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 三、第九条、第十条合并,作为第九条,修改为:“中国境内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和自营或者代理客户进行对外证券、期货、期权等交易的交易商,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对外交易及相应的收支和分红派息情况。” 四、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中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应当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自营对外业务情况,包括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相应的利润、利息收支情况,以及对外金融服务收支和其他收支情况;并履行与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通过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活动有关的义务。” 五、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有直接投资的企业及其他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非金融机构,必须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其变动情况和相应的利润、股息、利息收支情况。”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七、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有权对中国居民和非中国居民申报的内容进行检查、核对,申报人及有关机构和个人应当提供检查、核对所需的资料和便利。” 八、第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银行、交易商以及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应当对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申报者申报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 九、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合并,作为第十七条,修改为:“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十、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国际收支统计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银行、交易商以及提供登记结算、托管等服务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1: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 2015-06-01/henan/2015/0601/54.html
-
2018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9-04-09/henan/2019/0409/600.html
-
201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9-10-14/henan/2019/1014/761.html
-
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2-09-30/henan/2022/0930/1298.html
-
2023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3-09-28/henan/2023/0928/1595.html
-
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4-03-29/henan/2024/0329/1749.html
-
202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3-03-31/henan/2023/0331/1444.html
-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国际收支申报统计数据质量,3月16日外汇局安阳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安阳分行举办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培训会。培训会上,外汇局安阳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围绕《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和国际收支申报政策改革的申报重点、难点、疑点等内容进行讲解,对贸易融资、境内非居民、直接投资等重点交易项目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讲解,对货物贸易项下申报原则的把握、非居民身份认定疑问等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了业务测试,确保培训成效。整个培训紧张有序,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得到了银行从业人员的一致好评。 2018-04-04/henan/2018/0404/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