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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0946亿美元,较2019年末增长373亿美元,增幅1.8%。主要由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体现为非居民机构存款和同业存放余额的增加。 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和期限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38%,中长期外债占比42%,分别较2019年末上升3个和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近年来外债规模平稳增长,符合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持续扩大开放的进程。随着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2月28日,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 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多项跨境融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扩大企业借用外债空间,便利企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将企业借债空间从原来净资产的2倍提高至2.5倍;二是扩大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扩大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范围。三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可在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数据显示,便利化措施未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外债风险总体可控。随着政策效应逐步显现,预计未来外债仍将保持平稳运行的态势。 当前,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改变,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依然坚实,有利于外债继续平稳运行。下一步,外汇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 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有效防范跨境融资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2020-07-22/hebei/2020/0722/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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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40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3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39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71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09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220亿元。 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1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9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83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61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40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800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548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1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1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8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9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0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3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1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237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84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8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34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47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1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0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0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86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59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409 7,912 贷方 2 60,582 115,266 借方 3 -57,173 -107,354 1.A 货物和服务 4 5,833 12,090 贷方 5 53,992 103,693 借方 6 -48,160 -91,603 1.A.a 货物 7 7,230 14,926 贷方 8 49,045 94,057 借方 9 -41,815 -79,131 1.A.b 服务 10 -1,397 -2,836 贷方 11 4,948 9,635 借方 12 -6,345 -12,47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6 424 贷方 14 227 444 借方 15 -11 -2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9 118 贷方 17 113 229 借方 18 -64 -111 1.A.b.3 运输 19 -261 -487 贷方 20 1,687 3,166 借方 21 -1,948 -3,653 1.A.b.4 旅行 22 -1,303 -2,871 贷方 23 200 374 借方 24 -1,503 -3,245 1.A.b.5 建设 25 86 116 贷方 26 235 423 借方 27 -149 -30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72 -270 贷方 29 83 169 借方 30 -255 -439 1.A.b.7 金融服务 31 -8 26 贷方 32 55 146 借方 33 -63 -12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1,011 贷方 35 203 384 借方 36 -761 -1,39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82 264 贷方 38 824 1,579 借方 39 -642 -1,31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16 975 贷方 41 1,271 2,629 借方 42 -855 -1,65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0 -61 贷方 44 23 43 借方 45 -63 -10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8 贷方 47 27 50 借方 48 -32 -108 1.B 初次收入 49 -2,713 -4,619 贷方 50 5,807 10,115 借方 51 -8,520 -14,734 1.C 二次收入 52 289 440 贷方 53 783 1,458 借方 54 -494 -1,01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409 -7,916 2.1 资本账户 56 2 -1 贷方 57 3 5 借方 58 -2 -6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410 -7,9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91 -2,42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3,098 8,007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196 -3,61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294 11,624 2.2.2 储备资产 64 -3,220 -5,48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3 2.2.2.4 外汇储备 68 -3,222 -5,51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528 1,222 贷方 2 9,381 17,814 借方 3 -8,853 -16,591 1.A 货物和服务 4 903 1,868 贷方 5 8,360 16,025 借方 6 -7,457 -14,157 1.A.a 货物 7 1,119 2,306 贷方 8 7,594 14,536 借方 9 -6,475 -12,229 1.A.b 服务 10 -216 -438 贷方 11 766 1,489 借方 12 -982 -1,927 1.A.b.1 加工服务 13 33 66 贷方 14 35 69 借方 15 -2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18 贷方 17 17 35 借方 18 -10 -17 1.A.b.3 运输 19 -40 -75 贷方 20 261 489 借方 21 -302 -565 1.A.b.4 旅行 22 -202 -444 贷方 23 31 58 借方 24 -233 -501 1.A.b.5 建设 25 13 18 贷方 26 36 65 借方 27 -23 -4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7 -42 贷方 29 13 26 借方 30 -40 -68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9 23 借方 33 -10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6 -156 贷方 35 31 59 借方 36 -118 -21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 41 贷方 38 128 244 借方 39 -99 -2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4 151 贷方 41 197 406 借方 42 -132 -25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4 7 借方 45 -10 -1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9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5 -17 1.B 初次收入 49 -420 -714 贷方 50 899 1,564 借方 51 -1,319 -2,277 1.C 二次收入 52 45 68 贷方 53 121 225 借方 54 -76 -15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28 -1,223 2.1 资本账户 56 0 0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28 -1,22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0 -37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80 1,23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40 -55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20 1,796 2.2.2 储备资产 64 -499 -84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4 2.2.2.4 外汇储备 68 -499 -85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68 851 贷方 2 6,537 12,407 借方 3 -6,170 -11,556 1.A 货物和服务 4 629 1,301 贷方 5 5,826 11,161 借方 6 -5,197 -9,860 1.A.a 货物 7 780 1,606 贷方 8 5,292 10,124 借方 9 -4,512 -8,518 1.A.b 服务 10 -151 -305 贷方 11 534 1,037 借方 12 -685 -1,342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46 贷方 14 24 48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13 贷方 17 12 25 借方 18 -7 -12 1.A.b.3 运输 19 -28 -52 贷方 20 182 341 借方 21 -210 -393 1.A.b.4 旅行 22 -141 -309 贷方 23 22 40 借方 24 -162 -349 1.A.b.5 建设 25 9 13 贷方 26 25 46 借方 27 -16 -3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 -29 贷方 29 9 18 借方 30 -28 -47 1.A.b.7 金融服务 31 -1 3 贷方 32 6 16 借方 33 -7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109 贷方 35 22 41 借方 36 -82 -15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 28 贷方 38 89 170 借方 39 -69 -14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5 105 贷方 41 137 283 借方 42 -92 -17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7 -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6 贷方 47 3 5 借方 48 -3 -12 1.B 初次收入 49 -293 -497 贷方 50 627 1,089 借方 51 -919 -1,586 1.C 二次收入 52 31 47 贷方 53 84 157 借方 54 -53 -11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68 -852 2.1 资本账户 56 0 0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68 -85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1 -261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34 86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7 -390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1 1,251 2.2.2 储备资产 64 -347 -59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3 2.2.2.4 外汇储备 68 -348 -59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09-16/hebei/2021/0916/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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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格局。其中,经常账户顺差1222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5%,继续处于合理区间;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同比增长。2021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306亿美元,同比增长3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4536亿美元,同比增长36%,体现了国内生产能力提升,以及外部需求回暖等因素的共同影响;进口12229亿美元,同比增长37%,主要是内需恢复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保持高位。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2021年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438亿美元,同比下降43%。旅行、知识产权使用费和运输是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444亿美元,同比下降28%,主要是跨境旅游和留学仍然受到境外疫情蔓延的抑制;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156亿美元,同比增长21%,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和支出均有所增长,反映了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扩大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成果;运输逆差75亿美元,同比下降61%,主要是运输服务收入增速快于支出。 三是直接投资延续较高顺差。2021年上半年,直接投资净流入1237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796亿美元,其中一、二季度分别净流入976亿美元和820亿美元,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559亿美元,显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 当前,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内外部经济均衡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为我国经常账户的平稳运行和基本平衡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国际收支延续基本平衡格局。 2021-09-08/hebei/2021/0908/1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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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要求,近年来,税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为适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非接触式”办税进行了探索实践。 为实现《意见》提出的“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目标,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公告》,为备案人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可选的备案方式,并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减少备案次数,切实便利备案人。 二、《公告》推出的便利化措施有哪些? 《公告》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便利化措施如下:一是多次支付仅需一次备案。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由原来的每次支付均需备案改为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备案,减少了备案次数。二是扩大免于备案范围。将财政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纳入到无需办理备案的情形,同时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的,取消税务备案的要求,相应废止《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以下简称40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按照本规定进行税务备案”。三是拓展网上办理渠道。《公告》明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备案人可自主选择线上办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四是满足备案人多样化办税需求。在推行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方式同时,保留了传统的纸质备案渠道,备案人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备案方式。 三、就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在《公告》施行前后如何衔接? 《公告》施行前已经办理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适用《公告》第一条“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的规定,即在《公告》施行后,就同一笔合同需要继续对外支付的,无需再重复办理税务备案。 四、如何理解《公告》第一条“首次付汇”含义? 《公告》不改变40号公告规定的备案金额标准,即未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单笔对外支付无需进行税务备案。基于同一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单笔支付首次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进行税务备案。 五、《公告》第二条第二款“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具体指什么? “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是指《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第五条列明的情形,即: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六、增加网上办理渠道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办理流程有什么变化? 备案人选择网上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完整、如实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提交备案资料,并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或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备案表》并填报相关信息。办理完毕后,备案人需要妥善保存税务机关反馈的《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并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 七、在完成税务备案后,若发现《备案表》填写有误或备案项目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在尚未发生对外支付时,备案人可选择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修改或作废《备案表》;如已发生过对外支付,则不能将《备案表》作废,仅可对《备案表》进行修改。 八、如何在异地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及付汇业务? 备案人可随时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备案。备案人填写《备案表》时,可按需要选择全国范围内的付汇银行。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即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业务。 2021-07-20/hebei/2021/0720/1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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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水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衡水市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会。 培训会上,衡水市中心支局就最新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并就涉外企业如何有效管理汇率风险进行了培训。中国银行衡水分行、农业银行衡水分行分别就各自汇率避险产品进行了介绍。 衡水市辖内10余家涉外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2021-08-04/hebei/2021/0804/1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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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唐山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曹妃甸自贸区分行、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管委会和曹妃甸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成功举办曹妃甸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及风险防范研讨会。 会议邀请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谭雅玲老师及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高级主管张跃老师分别就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及“后疫情时代”背景下的人民币汇率市场展望、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策略进行了讲解。 唐山市中心支局负责人就做好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企业要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高汇率风险的意识。二是局政银企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三是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河北自贸区曹妃甸片区5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21-10-13/hebei/2021/1013/1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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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44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848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07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224亿元。 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50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660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835亿元,储备资产增加5493亿元。 按SDR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7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9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44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48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9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0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592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3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8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13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3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50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8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0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1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8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850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1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1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447 533 372 贷方 2 60726 9404 6554 借方 3 -57279 -8871 -6182 1.A 货物和服务 4 5884 911 635 贷方 5 54176 8390 5847 借方 6 -48292 -7479 -5212 1.A.a 货物 7 7712 1195 833 贷方 8 49218 7622 5312 借方 9 -41506 -6427 -4480 1.A.b 服务 10 -1828 -283 -197 贷方 11 4958 768 535 借方 12 -6786 -1051 -733 1.B 初次收入 13 -2720 -422 -294 贷方 14 5758 891 621 借方 15 -8477 -1314 -915 1.C 二次收入 16 282 44 30 贷方 17 793 123 86 借方 18 -510 -79 -5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848 133 93 2.1 资本账户 20 2 0 0 贷方 21 3 1 0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846 133 93 资产 24 -12740 -1973 -1375 负债 25 13586 2106 146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070 633 441 2.2.1.1 直接投资 27 2945 456 318 资产 28 -2181 -338 -236 负债 29 5126 794 553 2.2.1.2 证券投资 30 1027 162 112 资产 31 -1744 -270 -188 负债 32 2771 432 30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9 -1 -1 资产 34 136 21 15 负债 35 -145 -22 -16 2.2.1.4 其他投资 36 107 17 12 资产 37 -5727 -886 -617 负债 38 5834 903 629 2.2.2 储备资产 39 -3224 -500 -34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295 -666 -46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7950 1227 855 贷方 2 115410 17837 12424 借方 3 -107460 -16610 -11569 1.A 货物和服务 4 12141 1876 1307 贷方 5 103876 16055 11182 借方 6 -91735 -14178 -9875 1.A.a 货物 7 15409 2382 1659 贷方 8 94231 14564 10144 借方 9 -78822 -12182 -8485 1.A.b 服务 10 -3267 -505 -352 贷方 11 9645 1491 1038 借方 12 -12913 -1996 -1390 1.B 初次收入 13 -4625 -716 -498 贷方 14 10066 1556 1084 借方 15 -14691 -2272 -1582 1.C 二次收入 16 433 67 47 贷方 17 1468 227 158 借方 18 -1034 -160 -1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660 -562 -391 2.1 资本账户 20 -1 0 0 贷方 21 5 1 1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3659 -562 -391 资产 24 -32302 -4990 -3474 负债 25 28643 4428 308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835 288 201 2.2.1.1 直接投资 27 7854 1213 845 资产 28 -3602 -557 -388 负债 29 11456 1770 1233 2.2.1.2 证券投资 30 1255 197 136 资产 31 -6391 -986 -687 负债 32 7646 1184 82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08 17 12 资产 34 365 56 39 负债 35 -257 -40 -28 2.2.1.4 其他投资 36 -7381 -1138 -792 资产 37 -17181 -2653 -1847 负债 38 9799 1515 1055 2.2.2 储备资产 39 -5493 -850 -59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290 -666 -46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1-11-17/hebei/2021/1117/1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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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提升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原有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之外,新增公布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 统计显示,2020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8999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04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2955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091亿美元、1784亿美元、901亿美元、592亿美元和215亿美元。2020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3543亿美元、3541亿美元和1915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39%、39%和21%。(完) 2021-11-11/hebei/2021/1111/1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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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走进承德电台《百姓热线》节目,解答社会公众关注的外汇热点问题。 在电台直播现场,承德市中心支局以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框架及管理工作为主题,介绍了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基本原则和业务办理流程等,并就百姓热线提出的留学购汇、外币理财、外币现钞提取等问题进行了解答,收到了良好效果。 2018-06-29/hebei/2018/0629/1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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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银行体系稳健性,强化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积极扩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发行资本工具,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二是积极研究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总结经验并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扩大投资者群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四是简化资本工具发行的审批程序。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完善储架发行机制。 《意见》提出,商业银行应将资本补充与资本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资产增长、结构调整、内部资本留存、外部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资本补充计划。 2018-06-29/hebei/2018/0629/1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