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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根据《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第90号令)及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投资额度(以下简称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许可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其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通知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同一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可委托不超过三家托管人。委托多家托管人的,应指定一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一家托管人的默认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投资额度备案和审批申请、主体信息登记等事项。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单家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在取得证监会资格许可后,可通过备案的形式,获取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其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以下统称资产规模)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度(以下简称基础额度);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应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境外主权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的投资额度不受资产规模比例限制,可根据其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需要获取相应的投资额度,实行备案管理。 四、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础额度标准如下: (一)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的资产(或管理的资产)主要在中国境外的,计算公式为:等值1亿美元+近三年平均资产规模*0.2%-已获取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折合人民币计算,以下简称QFII额度)。 (二)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的资产(或管理的资产)主要在中国境内的,计算公式为:50亿元人民币+上年度资产规模*80%-已获取的QFII额度(折合人民币计算)。 以上汇率折算参照申请之日上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综合考虑国际收支、资本市场发展及开放等因素,对上述标准进行调整。 五、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础额度内的投资额度备案,应当向主报告人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资额度备案的情况说明,并填写《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见附件1)。 (二)经审计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近三年或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的审计报告等)。 (三)证监会资格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主报告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已获取的QFII额度等证明性材料,并根据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或其所属集团资产境内外分布情况,按标准准确核实其基础额度及拟备案的投资额度后,于每月10日前,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备案材料集中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格式见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后将备案信息反馈给主报告人。 六、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应通过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主报告人及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增加额度的理由以及现有投资额度使用情况。 (二)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有关托管人备案信息(格式见附件3)。 (三)经审计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近三年或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的审计报告等)。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做好主报告人与其他托管人之间的额度分配,切实履行额度管理有关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定期在其政府网站(www.safe.gov.cn)公告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情况。 七、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投资额度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若提出增加投资额度申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已取得的投资额度未超过基础额度的:若已取得的投资额度加上申请增加的投资额度之和仍未超过基础额度,按本规定第五条要求办理备案手续;若已取得的额度加上申请增加的投资额度超过基础额度,按本规定第六条要求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二)已获批的投资额度超过基础额度的,按本规定第六条要求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八、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或批准的投资额度。 九、除开放式基金外,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其他产品(或资金)投资本金锁定期为3个月。本金锁定期自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汇入投资本金达到1亿元人民币之日起计算。 上述所称本金锁定期是指禁止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将投资本金汇出境外的期限。 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转让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自备案或批准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资额度。 十一、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等规定,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应当选择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开立交易所证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投资交易所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可以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股指期货保证金结算的专用存款账户。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上述账户时,应当区分自有资金和由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客户资金,并分别开立账户;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开户。 十二、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证监会关于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资格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备案信息或批复文件。 (三)托管银行的托管资格书面文件。 (四)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与托管银行的托管协议。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立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备案通知书以及托管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资格许可书面文件。 十三、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的收入范围是: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投资本金、出售证券所得、现金股利、利息收入、从依据本通知开立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划入的资金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出范围是:买入证券支付的价款、汇出本金和投资收益、支付投资相关税费、划出至依据本通知开立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十四、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自有资金、客户资金和每只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 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投资以外的其他目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十五、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依据本通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1个月内变现资产并关闭其账户,其相应的投资额度同时作废: (一)证监会已撤销其资格许可。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取消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发起设立的开放式基金,可由托管人根据申购或赎回的轧差净额,每日为其办理相应的人民币汇入、汇出境外的手续。其他产品或资金可在锁定期结束后,委托托管人办理有关资金汇出入手续。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如需汇出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托管人可凭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完税或税务备案证明(若有)等,为其办理相关资金汇出手续。 十八、托管人在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汇出入时,应对相应的资金收付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并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十九、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应在首次获得投资额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主报告人,向主报告人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特殊机构赋码并办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主体信息登记。因办理其他跨境或外汇收支业务已经获得特殊机构赋码的,无需重复申请。 托管人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合格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45号)的要求,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相关的监管和统计数据。 二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报告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名称、托管人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变更主报告人的,由新的主报告人负责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其他监管部门(含境外)重大处罚,会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运作造成重大影响或相关业务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主报告人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二十一、托管人应当在业务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账户开销户信息,投资额度、资金跨境收付信息,以及境内证券投资资产配置情况信息等。 二十二、本通知要求报送的材料为中文文本。同时具有外文和中文译文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10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关于发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汇资函〔2014〕2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2.投资额度备案表 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信息备案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附件2: 投资额度备案表 附件3: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信息备案表 2016-09-05/hebei/2016/0905/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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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办理单笔等值10万美元(不含)以上货物贸易对外付汇业务(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除外,下同),银行在按现行规定审核相关交易单证的基础上,原则上应通过系统的 “ 报关信息核验 ” 模块,对相应进口报关电子信息办理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企业对外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核验手续。 2017-05-27/hebei/2017/0527/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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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变化? 答:11月份,在外部环境存在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处于相对稳定的区间。主要受美联储加息预期进一步升温、美元汇率持续走强、全球主要非美货币普遍下跌的影响,1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较10月份有所增加,但仍明显低于2015年美联储首次加息前的同期水平。今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334亿美元,同比下降39%,10月份为逆差146亿美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46亿美元,同比下降42%,10月份为逆差141亿美元。 前期跨境资金流动中的积极变化在11月份继续显现。一是企业跨境外汇融资需求进一步提升。11月末,进口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跨境外币融资余额较10月末增加52亿美元,已连续9个月回升。二是国内外汇贷款集中偿还压力明显减弱。11月份,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51亿美元,与10月份基本持平,同比下降57%,处于近三年来的较低水平。三是境外机构继续增持境内债券。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统计数据,2016年11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较10月末增加158亿元人民币,已连续9个月上升。 总的来看,近期美元汇率走强对全球货币和国际资本流动带来了较大影响,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幅度相对较小,对一篮子货币汇率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中的一些积极因素继续发挥作用,能够较好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2017-01-04/hebei/2017/0104/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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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外贷资金的借款人为境外机构,主债务资金用途为支付收购境内外资企业外方股东的股权对价,不存在调入境内的必要,可以在境外直接支付原股东。 2017-11-30/hebei/2017/1130/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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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6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6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基本情况如何?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显示,三季度经常账户继续保持较大规模顺差,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同比收窄。具体来看,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同比增长8%,与当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为2.4%;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51亿美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11亿美元,同比下降19%,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同比少减15%。 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我国对外净资产继续上升。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7471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9%。其中,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对外负债47442亿美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4%和3%。 问:经常项目顺差是国际收支稳定的基础,请谈一谈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有何新特点? 答:今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呈现逐季增长的良好态势,规模依然处于合理水平,显示我国国际收支的基础总体稳定。 一是货物贸易逐季回稳。在全球经济仍复苏乏力,国际市场需求依然低迷的环境下,我国货物贸易出口、进口、净出口均呈现逐季回稳的良好态势,三季度环比分别增长6%、6%和9%。二是服务贸易逆差增速更趋平稳。尤其是旅行逆差同比增幅明显收窄,三季度旅行逆差629亿美元,同比仅增长7%。三是初次收入由上年同期的逆差转为顺差。主要是投资收益收入增长明显,三季度,投资收益收入637亿美元,为单季历史新高。 问:近期大家对对外投资快速增长比较关注,从国际收支角度看,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情况如何?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显示,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稳步增长,投资结构继续趋向多元化,对外资产增加使得未来投资收益收入有望增加。 从流量看,三季度,我国对外投资(即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2152亿美元,同比多增1.5倍。具体来看,企业继续通过设立境外企业或跨境并购等方式布局海外市场,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552亿美元;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多元化投资拓宽了渠道,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321亿美元,其中,银行增持境外债券143亿美元,企业和个人通过港股通等机制增持境外股票113亿美元;对外存贷款和企业间的贸易信贷等其他资产净增加1271亿美元。 从存量看,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913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存量1310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金融资产总额20%;证券投资资产3406亿美元,占比5%;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15722亿美元,占比为24%;国际储备资产余额为32641亿美元,占比50%。与上年末相比,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占比增加2个百分点,储备资产占比下降4个百分点。对外资产结构的变化有望增加我国未来的投资收益收入,提高我国对外投资整体收益水平。 问:二季度我国对外负债开始回升,请问三季度该势头是否仍在持续? 答:三季度我国对外负债延续二季度的回升势头(即资金净流入),一方面表明境内企业融资需求上升;另一方面表明境外投资者仍看好我国经济长期发展前景,继续增加对我投资。 从流量上看,三季度,我国对外负债净增加(即资金净流入)842亿美元,而上年同期为净减少769亿美元。具体来看,长期稳定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262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净增加215亿美元,其中,境外机构增持我国国债112亿美元,境外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等机制增持境内股票42亿美元,说明金融市场开放使得来华投资更趋多样化;存贷款和贸易信贷等其他投资负债净增加364亿美元,显示短期融资需求回升。 从存量上看,2016年9月末,我国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9610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2%,占我国对外负债总额的比重为62%,仍继续位列对外负债首位。证券投资负债7946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1%,占比为17%。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负债9825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4%,占比为20%,在三大类对外负债项目中的涨幅最大,这也说明境内企业在经历了一年多来的对外债务去杠杆之后,短期融资需求正在稳步恢复。 问:三季度较大规模的净误差与遗漏是否意味着资本流出加剧? 答:关于“净误差与遗漏”与资本流动的关系,社会上始终流传着一些误解,为此,我想再次从专业角度来澄清如何看待“净误差与遗漏”的问题。 根据国际标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采取复式记账法,理论上全部项目净余额为零。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借贷方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设置了“净误差与遗漏”,作为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统计误差的平衡项目。其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由于统计数据来源多样,借方和贷方数据分别来自海关、人民银行、旅游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的统计概念和口径上与国际收支统计不完全相同,当把所有的数据求和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净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二是统计时间和计价标准不一致以及各种货币换算产生的误差;三是某些交易难以全面记录,存在未被统计到的“遗漏”交易,如走私交易可能被遗漏,再如目前我国对个人债权统计还比较薄弱;四是统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企业为骗取退税等目的,可能存在高报或低报价格的情况。因此,不能简单把“净误差与遗漏”的方向、规模和变化等同于跨境资本流动。 外汇局一直致力于研究、采用更科学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力求以更低的成本、更可靠的方式,确保国际收支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面对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外汇局已经并且正在通过不断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尽可能地降低净误差与遗漏的规模。例如,2014年实施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就既有负债又有资产的统计,同时区分了交易变化和货币折算等非交易变化,这有助于减少非交易因素对统计质量的影响;该制度中新增加的银行卡境外刷卡消费统计,也已经用于改进我国的旅游支出统计等。2016年,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的申报主体又扩展到全面覆盖我国境外上市的所有企业,同时新开展了旅行收支现钞使用比例等调查。总之,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和透明度始终是外汇局不懈追求的目标。 问:能否对2016年四季度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做个初步判断? 答:从相关数据初步判断,四季度跨境资金净流出规模有望收窄。从外汇局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10月、11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月均194亿美元,比三季度月均下降32%。从国际收支初步数据看,10月、11月货物贸易净出口分别为499亿美元和4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分别为209亿美元和254亿美元,波动均不大,四季度经常账户会继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而金融账户下,一方面,境内企业继续增加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另一方面,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回升,境外投资者继续增加来华各类投资,特别是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债券市场投资的措施等,因此,可预期四季度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会继续上升。整体看,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望回归基本面,向着均衡方向收敛。 2017-01-20/hebei/2017/0120/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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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值20万美元。 2016-09-18/hebei/2016/0918/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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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原始交易合同、代垫或分摊合同(协议或说明)、发票(支付通知),代垫或分摊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016-12-19/hebei/2016/1219/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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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储备资产增加。 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在合理区间。2017年上半年,经常账户顺差693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1.2%,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144亿美元,货物出口10269亿美元,进口812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18%,表明外贸回稳向好。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顺差。2017年上半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7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787亿美元。一方面,对外各类投资保持稳定。上半年,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1342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411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401亿美元;对外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净增加536亿美元。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继续增加对我国的投资。上半年,对外负债净增加2021亿美元。具体看,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550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净增加206亿美元;吸收非居民存款和获得贷款等其他投资净增加1267亿美元。 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上半年,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9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减少157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94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4亿美元。 展望2017年下半年,随着全球经济持续回暖带来外需增长,大宗商品价格趋稳,国内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我国国际收支有望呈现基本平衡的格局。 问:2017年6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17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较上年末增长。6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7515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资产66446亿美元,对外负债48931亿美元,较上年末(下同)分别增长2.8%和4.9%。 各类对外资产均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具体看,直接投资资产增加525亿美元,增长4.0%;证券投资资产增加492亿美元,增长13.5%;金融衍生工具资产增加7亿美元,增长13.9%;其他投资资产增加231亿美元,增长1.4%;储备资产增加525亿美元,增长1.7%。 各类对外负债基本呈现继续回升的趋势。具体看,直接投资负债增加586亿美元,增长2.0%;证券投资负债增加496亿美元,增长6.1%;金融衍生工具负债减少17亿美元,下降25.5%;其他投资负债增加1206亿美元,增长12.2%。 从项目构成看,在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1504亿美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47%;直接投资资产13697亿美元,占比21%;证券投资资产4143亿美元,占比6%;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0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资产17042亿美元,占比2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245亿美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60%,仍位列对外负债首位;证券投资负债8583亿美元,占比18%;金融衍生工具负债49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负债11054亿美元,占比23%。 总体看,我国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对外各类投资有序进行,来华各类投资稳定增加,国际投资头寸状况较为稳健。 2017-11-03/hebei/2017/1103/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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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74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474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3816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9085亿元人民币。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50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8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054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938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7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4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5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794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9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85亿SDR,储备资产减少97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4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1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1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08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744 11,503 贷方 2 44,989 122,032 借方 3 -40,245 -110,529 1.A 货物和服务 4 4,507 12,103 贷方 5 39,785 108,674 借方 6 -35,278 -96,571 1.A.a 货物 7 9,140 24,146 贷方 8 35,116 95,220 借方 9 -25,976 -71,074 1.A.b 服务 10 -4,633 -12,043 贷方 11 4,669 13,454 借方 12 -9,302 -25,496 1.A.b.1 加工服务 13 313 897 贷方 14 316 904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2 163 贷方 17 80 254 借方 18 -37 -91 1.A.b.3 运输 19 -766 -1,923 贷方 20 571 1,611 借方 21 -1,336 -3,534 1.A.b.4 旅行 22 -4,195 -11,084 贷方 23 1,982 5,574 借方 24 -6,177 -16,658 1.A.b.5 建设 25 56 158 贷方 26 193 581 借方 27 -136 -42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3 -396 贷方 29 70 195 借方 30 -213 -591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50 贷方 32 47 145 借方 33 -29 -9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97 -1,139 贷方 35 13 39 借方 36 -409 -1,17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38 684 贷方 38 424 1,251 借方 39 -186 -56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65 720 贷方 41 942 2,806 借方 42 -678 -2,08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 -66 贷方 44 13 35 借方 45 -34 -10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108 贷方 47 21 59 借方 48 -64 -167 1.B 初次收入 49 320 -305 贷方 50 4,686 11,783 借方 51 -4,366 -12,088 1.C 二次收入 52 -83 -296 贷方 53 518 1,575 借方 54 -601 -1,8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744 -5,688 2.1 资本账户 56 -13 -22 贷方 57 2 16 借方 58 -15 -39 2.2 金融账户 59 -4,731 -5,66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816 -25,05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093 -5,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669 -11,59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76 6,459 2.2.2 储备资产 64 9,085 19,38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9 1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4 -346 2.2.2.4 外汇储备 68 9,032 19,71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5,81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6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712 1,747 贷方 2 6,750 18,548 借方 3 -6,038 -16,801 1.A 货物和服务 4 676 1,839 贷方 5 5,969 16,518 借方 6 -5,293 -14,679 1.A.a 货物 7 1,371 3,669 贷方 8 5,269 14,473 借方 9 -3,898 -10,803 1.A.b 服务 10 -695 -1,830 贷方 11 701 2,046 借方 12 -1,396 -3,876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36 贷方 14 47 13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5 贷方 17 12 39 借方 18 -6 -14 1.A.b.3 运输 19 -115 -292 贷方 20 86 245 借方 21 -200 -537 1.A.b.4 旅行 22 -629 -1,684 贷方 23 297 847 借方 24 -927 -2,532 1.A.b.5 建设 25 8 24 贷方 26 29 88 借方 27 -20 -6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 -60 贷方 29 10 30 借方 30 -32 -90 1.A.b.7 金融服务 31 3 8 贷方 32 7 22 借方 33 -4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173 贷方 35 2 6 借方 36 -61 -17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6 104 贷方 38 64 190 借方 39 -28 -8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0 109 贷方 41 141 427 借方 42 -102 -31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5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6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10 -25 1.B 初次收入 49 48 -48 贷方 50 703 1,790 借方 51 -655 -1,838 1.C 二次收入 52 -12 -45 贷方 53 78 240 借方 54 -90 -28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712 -856 2.1 资本账户 56 -2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6 2.2 金融账户 59 -710 -85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073 -3,79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14 -780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50 -1,76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6 984 2.2.2 储备资产 64 1,363 2,94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53 2.2.2.4 外汇储备 68 1,355 2,99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89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10 1,248 贷方 2 4,835 13,259 借方 3 -4,325 -12,011 1.A 货物和服务 4 484 1,314 贷方 5 4,276 11,808 借方 6 -3,791 -10,494 1.A.a 货物 7 982 2,623 贷方 8 3,774 10,346 借方 9 -2,792 -7,723 1.A.b 服务 10 -498 -1,309 贷方 11 502 1,463 借方 12 -1,000 -2,771 1.A.b.1 加工服务 13 34 98 贷方 14 34 9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18 贷方 17 9 28 借方 18 -4 -10 1.A.b.3 运输 19 -82 -209 贷方 20 61 175 借方 21 -144 -384 1.A.b.4 旅行 22 -451 -1,205 贷方 23 213 606 借方 24 -664 -1,810 1.A.b.5 建设 25 6 17 贷方 26 21 63 借方 27 -15 -4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43 贷方 29 7 21 借方 30 -23 -64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5 16 借方 33 -3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3 -124 贷方 35 1 4 借方 36 -4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6 74 贷方 38 46 136 借方 39 -20 -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 78 贷方 41 101 305 借方 42 -73 -22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7 贷方 44 1 4 借方 45 -4 -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2 贷方 47 2 6 借方 48 -7 -18 1.B 初次收入 49 34 -34 贷方 50 504 1,280 借方 51 -469 -1,313 1.C 二次收入 52 -9 -32 贷方 53 56 171 借方 54 -65 -20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510 -612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 59 -508 -6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85 -2,71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25 -55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4 -1,26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69 704 2.2.2 储备资产 64 976 2,10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38 2.2.2.4 外汇储备 68 971 2,14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3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8-04-03/hebei/2016/1121/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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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6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46亿美元,较9月份下降49%,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02亿美元,环比下降62%。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10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41亿美元,环比下降69%。其中,外汇收付为顺差148亿美元,上月为逆差8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290亿美元,环比下降35%。 一些有利于外汇供求趋向平衡的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相对稳定,购汇比例环比下降。10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8%,总体保持基本稳定;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较9月份下降3个百分点。二是企业外汇融资稳步提升,去杠杆进程进一步放缓。10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9月末增加10亿美元,已连续8个月增长;10月份,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较9月份下降34%。三是境外机构继续增加对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10月末,境外机构持有境内债券余额较9月末增加207亿元人民币,已连续8个月增长。四是投资收益、旅游等季节性购汇回落。10月份,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56%,旅游项下购汇环比下降5%。五是海关进出口顺差扩大,带动贸易项下结售汇顺差增加。10月份,海关进出口顺差491亿美元,较9月份增长17%,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环比增长46%。 近期,国内经济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夯实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的基础。10月份,我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为51.2%,为两年多以来的最高值;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0%,创今年以来新高;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增长1.2%,上涨幅度有所扩大;前10个月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8.3%,相比前9个月提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随着我国经济运行更加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经济基本面优势也会日益突出,有助于更好地抵御外部冲击,维护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 2016-12-06/hebei/2016/1206/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