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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6.32KRW 2017-06-26/qingdao/2017/0626/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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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2015年6月至今的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见附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依照本通知附件执行。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修订后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开展考核工作。 三、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司),010-68402127(资本项目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028(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6年3月2日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6年) 2016-03-14/dalian/2016/0314/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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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为保证此项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外汇局办理货币出资权益确认(或经银行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在实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仍可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资本金。银行按照支付结汇原则为企业办理每一笔结汇业务时,均应审核企业上一笔结汇(包括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资金使用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境内原币划转以及跨境对外支付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应在银行开立一一对应的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下简称结汇待支付账户),用于存放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并通过该账户办理各类支付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在同一银行网点开立的同名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境内再投资账户可共用一个结汇待支付账户。外商投资企业按支付结汇原则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支付。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外国投资者境外汇入外汇资本金或认缴出资(含非居民存款账户、离岸账户、境外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出资),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入的外汇资本金或认缴出资;本账户合规划出后划回的资金,同名资本金账户划入资金,因交易撤销退回的资金,利息收入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其他收入。 资本金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经营范围内结汇,结汇划入结汇待支付账户,境内原币划转至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同名资本金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因外国投资者减资、撤资汇出,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其他资本项目支出。 结汇待支付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由同名或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境内再投资账户结汇划入的资金,由同名或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企业的结汇待支付账户划入的资金,由本账户合规划出后划回的资金,因交易撤销退回的资金,人民币利息收入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其他收入。 结汇待支付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经营范围内的支出,支付境内股权投资资金和人民币保证金,划往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同名结汇待支付账户,偿还已使用完毕的人民币贷款,购付汇或直接对外偿还外债,外国投资者减资、撤资资金购付汇或直接对外支付,购付汇或直接对外支付经常项目支出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其他资本项目支出。 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划回资本金账户。由结汇待支付账户划出用于担保或支付其他保证金的人民币资金,除发生担保履约或违约扣款的,均需原路划回结汇待支付账户。 三、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使用应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一)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企业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经营范围许可的除外)、偿还企业间借贷(含第三方垫款)以及偿还已转贷予第三方的银行人民币贷款; (四)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不得用于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 四、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除原币划转股权投资款外,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人民币资金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应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注册地外汇局(银行)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被投资企业继续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上述原则办理。 五、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相关申请主体应按规定如实向银行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并在办理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使用(包括外汇资本金直接支付使用)时填写《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见附件)。 (二)银行应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展业原则,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对外支付及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时承担真实性审核责任。在办理每一笔资金支付时,均应审核前一笔支付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银行应留存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及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5年备查。 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的要求,及时报送与资本金账户、结汇待支付账户(账户性质代码2113)有关的账户、跨境收支、境内划转、账户内结售汇等信息。其中,结汇待支付账户与其他人民币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通过填写境内收付款凭证报送境内划转信息,并在“发票号”栏中填写资金用途代码(按照汇发[2014]18号文件中“7.10结汇用途代码”填写);除货物贸易核查项下的支付,其他划转的交易编码均填写为“929070”。 (三)对于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确定交易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前提下为企业办理相关支付,并应于办理业务当日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企业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报告特殊事项备案业务的真实性证明材料补交情况。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备用金名义使用资本金的,银行可不要求其提供上述真实性证明材料。单一企业每月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 对于申请一次性将全部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全部人民币资金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六、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及使用管理 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境内再投资账户内资金结汇参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管理。 境内个人开立的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境内再投资账户,以及境内机构和个人开立的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可凭相关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 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账户资金结汇按支付结汇原则办理。 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外汇资金不得结汇使用。如发生担保履约或违约扣款的,相关保证金应划入接收保证金一方经外汇局(银行)登记后或外汇局核准开立的其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上述直接投资项下账户内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均可在本账户内保留,然后可凭利息、收益清单划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保留或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及支付。 七、进一步强化外汇局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一)外汇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和使用等业务合规性的指导和核查。核查的方式包括要求相关业务主体提供书面说明和业务材料、约谈负责人、现场查阅或复制业务主体相关资料、通报违规情况等。对于严重、恶意违规的银行可按相关程序暂停其资本项目下外汇业务办理,对于严重、恶意违规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可取消其意愿结汇资格,且在其提交书面说明函并进行相应整改前,不得为其办理其他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二)对于违反本通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和使用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银行,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 2015年 6月 1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补充通知》(汇综发[2011]8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6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映。 附件: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 年3月30日 附件1: 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2015-04-23/dalian/2015/0423/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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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 2015-11-18/dalian/2015/111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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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文件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10月28日 附件1: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9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6-11-08/dalian/2016/1108/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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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连市分局自 2016年 11月 1日起 ,对大连辖内机构注册地址为瓦房店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以上统称为“北三市”)的1400余家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实行属地管理,由外汇局当地支局负责其辖内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日常监督管理。为确保属地管理政策落地,使北三市货物贸易外汇业务顺利过渡,我分局经常项目处继5月份深入瓦房店市对涉外企业和银行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政策培训后,10月份又派出业务骨干,先后到庄河市、普兰店区开展培训,共培训企业和银行业务人员320余人,受到参加培训人员的广泛好评。 培训突出了“守规经营,展业自律”的主题,坚持业务培训与政策传导相结合、合理引导与警示威慑相结合,全面系统地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思路、管理措施以及对企业的要求三方面阐述了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着重讲解了被列入现场核查的常见原因,从源头上减少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导致的程序性违规操作。同时,培训还宣传了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等便利化政策,并对提前购汇,大额、异地购付汇,离岸转手买卖等风险较大业务对银行进行了政策强调,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分局业务人员以分支局共同约谈企业的方式,对支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业务辅导,完整讲解了现场核查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分享了工作经验和心得。 下一步,我分局将加强县支局外汇人员的培训与队伍建设,加大对县支局的工作指导,保证业务延伸后,服务、分析和核查水平不变,充分发挥县支局的作用,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县域外汇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2016-11-10/dalian/2016/111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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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再次进行了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所辖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操作培训,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对辖内银行的考核工作。 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汇发[2010]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系统中补录入考核信息的通知》(汇综发[2010]12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周期的通知》(汇发[2014]42号)废止。2015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本《办法》办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113(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348(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378(管理检查司),010-68402028(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 年6月17日 附件1: 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2015-06-23/dalian/2015/062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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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定于3月10日(星期五)10时4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 何绍仁: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的主题是“金融改革与发展”。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先生,副行长易纲先生,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先生,副行长范一飞先生,共同围绕这一主题回答大家的提问。[2017-03-10 10:45:50]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2016年下半年开始,汇率出现了比较大幅度的变化,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坚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同时也要稳定人民币在全球货币当中的地位。请问2017年央行有哪些工作保障汇率的稳定?谢谢。[2017-03-10 10:46:14] 周小川:您刚才提到的2016年下半年汇率波动比较大一些,有多种因素,我简单说两个。 第一,2016年下半年,中国对外投资和其他方面的外部花销比较猛一些,每年下半年这个季节都会多一些,去年多得明显一些,也包括有一些企业在外面收购的热情比较高。[2017-03-10 10:46:58] 周小川:第二,美国大选,特朗普当选,之后出现了很多和一般人预期不太符合的变化,因此导致美元指数上升比较猛。在这种情况下,汇率波动比较大。[2017-03-10 10:49:34] 周小川:我们相信,今年随着中国经济比较稳定,而且更加健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都取得成绩,国际上对中国经济的信心也比较好,应该说汇率自动就有一个稳定的趋势。与此同时,我们有关政策方面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是在执行和监管方面要做得更精细一些。因此,我们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今年的人民币汇率应该比较稳定。[2017-03-10 10:50:21] 周小川:当然,外汇市场历来是非常敏感的一个市场,会随着整个全球经济,也随着中国所发生的各种事件不断波动,谁也不能够非常准确预期2017年走下来还会有哪些不确定性,哪些事件会发生。因此,正常的汇率波动是一个常态,也是一个正常的情况。[2017-03-10 10:51:09] 彭博新闻社记者:您认为中国和美国在利率方面的差异,对于维持人民币的稳定重要性如何?[2017-03-10 10:53:02] 周小川:从外汇市场的交易层面上看,特别是有很多交易室、交易员,从他们的层面上,利率差异往往是导致一些短期操作方面的动因,钱是会朝着利率高的方向移动。但是,从中期的角度来看,各国的利率水平主要由国内经济的情况所决定的,而国内的经济情况既包括经济增长、就业、对本国经济的信心以及通货膨胀率,通货膨胀率各国也不一样,各国利率也都是有差异的。比如,你们看日本多少年利率都很低,跟其他货币有明显的利率差距,但不见得说就一定会导致非常明显的、持续的投机活动或者资本流动。这是我的看法。[2017-03-10 10:53:45] 上海证券报:我的问题关于资产管理业务。据了解,央行目前正在牵头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和规制,请问制定、出台统一监管标准的初衷是什么?将围绕哪些具体的方面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大家都知道,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请问现在各部门之间是否还存在分歧,具体的政策将何时出台,更进一步思考,能否把这项政策的制定和出台看作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试验田?谢谢。[2017-03-10 10:57:48] 周小川:我们两年多以前已经初步设置了一个协调机制,这个机制叫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最近研究了资产管理的问题,也有的人会把它称之为理财产品的问题,因为资产管理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理财产品。“一行三会一局”,也就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之间已经在许多比较大的问题上初步达成了一致。我们可能会进一步细化以后,作出一些初步规范。但是,这个规范决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会把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一下。[2017-03-10 10:58:20] 周小川:现在有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有一些混乱,这些混乱包括比如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所以这方面也要加强。从资产管理各种个体来说,有一些是投机性过强,忽视风险,没有一些起码的风险管理的做法。三是大家所关心的,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嵌套运行,就是从金融系统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到了另外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来回在系统里转。而我们强调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业务一样,要着重为实体经济服务,转来转去钱没有到实体经济去。这中间到底有些什么问题,可能有一些是套利,甚至有一些是违规的行为。就这几个方面,大家对资产管理究竟怎么定义、都是哪些范畴、都存在哪些问题,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2017-03-10 10:58:33] 周小川: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会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而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现在还没有做到,我也没有办法告诉你。谢谢。[2017-03-10 11:02:26] 中新社记者:我的问题是有关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我们看到,从去年开始,中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举动很多,而且最近一段时花旗(Citi)和彭博相继把中国债券纳入他们的相关指数,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期待,今年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步子会更快一些,会有大的举动?谢谢。[2017-03-10 11:05:47] 周小川:我先说两句,然后再请潘功胜行长说。您说的这个问题是对的,债券市场从发展的早期开始,就秉着开放、公平竞争这样一种思路建立并发展。因此,债券市场始终都是有对外开放的内容,并不是哪一年有一些突出的举动。去年有利的方面是,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迈进,人民币被纳入SDR篮子,这些都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提高对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兴趣,积极性也增加了。我们也相应推出了一些政策,但不是一些突出的政策,我们也不刻意追求人民币债券是否纳入某一个具体的债券指数,但是会稳步地在这个方向推进,在对外开放方面,会逐步再取得更明显的进展。[2017-03-10 11:06:11] 潘功胜:周行长讲的已经非常全面了。我想,近年来中国的债券市场发展速度的确比较快,债券的品种也更加丰富,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地完善,投资者也日益的多元。所以,在支持中国的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在对支持中国实体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也在稳步地推动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这种开放基本上在两个维度上进行: 一是境外机构到中国市场发行债券,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熊猫债”。到目前为止,国际开发金融组织、国外政府、国际上的著名金融机构和企业,这样一些主体都有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债的实践,到去年年底,“熊猫债”发了600多亿人民币。其中,去年大家也看到世界银行在中国发行了以SDR计价的债券。[2017-03-10 11:12:28] 潘功胜:二是推动了境外机构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近几年以来,人民银行在放松、放宽市场准入,消除有关限制,丰富对冲工具、便利资金的跨境汇入汇出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从去年以来,大家看到的还是比较多的。所以,现在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是400多家,大概是8000亿元人民币,去年一年增加了100多家,额度增加了1500亿人民币。另外,大家看到,3月1日彭博设立了两个新的指数,将中国债券市场纳入到新的指数之中。花旗前几天也宣布,有三个指数准备把中国的债券市场纳入其中。[2017-03-10 11:15:13] 潘功胜:正如刚才周行长所提到的,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人民币的国际化发展,中国金融市场更加开放,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的潜力还是比较大的。下一步,对人民银行来说,我们一定会完善相关制度的安排,比如法律、会计、审计、税收、评级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提供一个更加便利和友好的制度环境。同时,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跨境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和境外投资者多一些沟通和交流,我想这个事情也不是那么着急,得一步步走,走得更加稳健一些。谢谢大家。[2017-03-10 11:21:14] 经济日报记者:近期,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利用各种工具,市场认为在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上行,有人会有这样的担忧,认为会传导到实体经济头上,会加剧实体经济“融资贵、融资难”的情况,您怎么看?更有人觉得,央行在收紧货币政策,甚至以后还会有加息的可能,您认为市场该如何理解央行的这样一种操作?谢谢。[2017-03-10 11:21:55] 周小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还是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或者更明确的说法,就是我们的货币政策是稳健中性。至于使用各种各样的工具,确实中央银行工具箱的工具比较多,工具的使用自然可能也带有引导市场价格、引导预期,同时传导货币政策的意图。但是也不见得对每次操作数量、价格都要作出过度解读。货币政策总体来说还是稳健中性。[2017-03-10 11:22:24] 周小川:至于有一些人的担心,我觉得应该从两个方面说。首先,如果经济中货币数量太大,像总理说的,我们不搞大水漫灌,但如果真是大水漫灌的话,实际上对经济还是非常有害的,可能导致通货膨胀上升、资产价格泡沫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此同时,货币政策在稳健方面适当做得更加中性一些,会有利于我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很多企业要“三去一降一补”,如果货币太松的话,压力就不够,所以要从几个方面来看。[2017-03-10 11:23:25] 周小川:至于说融资成本,“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首先这些年这个现象还是始终存在的,但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比例实际上每年都是在上升的。现在中国已经达到一个什么情况呢?在人民币企业贷款60多万亿这么一个盘子下,已经实现了贷款余额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三分天下,基本上都是三分之一。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是大型企业占一半以上,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占的比例比较小一些。大概从2010年左右开始,贷款新增量中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基本是三分之一了,但是余额还有很大的差距。到去年,大、中、小三个组成部分都是三分之一。所以,在经济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银行业、金融业自己也在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就是说,要更多地面向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因此,融资难的问题会逐渐有所缓解。而价格问题是除了名义价格,还要看实际价格,这跟物价和其他因素有关系。[2017-03-10 11:23:56] 凤凰卫视记者:有一个关于去杠杆的问题。去杠杆是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过去两年,这项改革推进得不是很快。请问对央行来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去杠杆,您认为哪个更加紧迫?另外,还有那些促进去杠杆的政策?谢谢。[2017-03-10 11:41:53] 易纲:大家都关心杠杆率,我国的杠杆率总体不是特别高。从结构看,住户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杠杆率还不是特别高,但是企业部门,就是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从全球比较看,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们说的降杠杆有这样几层含义。 一是杠杆率的持续增加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并且在积累一定的风险。这些杠杆率、负债率的增加,积累的问题目前已经看到了。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考虑降杠杆首先要考虑稳杠杆,就是总的杠杆率还是要把它稳住,或者让它每年增长少一些、慢一些,要稳住。 二是在总的杠杆比例下,家庭、政府、企业间的杠杆结构还可以有一些优化。 我们国家杠杆率和国际上比有点高,这和我国金融结构有关。因为我们国家储蓄率高,形成以银行为主、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格局,大家从银行借钱占的比例比较高。这样就造成了中国杠杆率偏高。因此,杠杆率偏高和储蓄率高是连在一起的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硬币的两面。[2017-03-10 11:43:11] 易纲:但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在这个格局下怎么走出来?无疑有一条思路非常清晰,就是我们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要有更多的资本金进去,这是一条。如果资本金多了,杠杆率就下来了,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就加强了。资本金怎么进去?我们考虑在各个行业要严格资本约束。我们要宣传一个理念:一个企业、一个投资有多少钱就干多少事。这个投资和这个企业,首先要有自己的资本金来承担风险,然后你去借钱,不管是借贷款还是发债融资,使你的资本金和借来的钱有一个最优的配置和比例,这样就能够激发全社会融资结构的优化,同时,也能够激发投资主体承担风险,小心、认真地进行每一个项目的评估,在做决策之前,把风险控制好。这样一个思路,可以把整个杠杆率稳住,然后慢慢地实现有所下降。[2017-03-10 11:45:11] 周小川:我补充一点。全社会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过高,作为一种宏观现象,它的微观基础就是,有很多非金融企业自身的杠杆率过高,所以加总起来太高。这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很大关系。首先,每个企业,特别是那些杠杆率已经过高的企业,要有所控制。一方面,他们自身要进行内部改革;另一方面,金融系统要考虑不能过多支持这类企业,包括易副行长刚才说的,要鼓励直接融资,也有一些企业需要进行市场化的债转股。 其次,跟产能过剩有关系。有一些产能过剩的企业,过去占用过多的信贷资源,因此,去产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政策,金融业要大力支持去产能。库存过多,本身就是占用流动资金,这是导致杠杆高的一个原因。去库存在微观上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金融业要更好地配合“三去一降一补”的改革。同时,金融机构在内部评级和对客户的各项指标监测方面,要作出更大的努力和改进,这样就能发现哪些企业过去贷得太多,不应该贷那么多,融资结构需要改变。这样的话,就可以逐步落实这项政策。这个过程,我个人认为是一个比较中期的,在短期内不会看得非常明显,因为存量非常大。谢谢。[2017-03-10 11:50:14] 中国证券报记者:我的问题提问给范一飞副行长。近年来,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非常迅速,人民银行也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收紧牌照发放、备付金集中存管等,这些举措是否限制了这个行业的发展?目前第三方支付产业的整体状况怎样?下一步人行还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谢谢。[2017-03-10 11:55:09] 范一飞:支付产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一个基础性的产业,近年来发展很快。随着产业规模不断做大,创新产品越来越多、越来越丰富。从广义和狭义来看支付产业,广义的支付产业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业,狭义的支付产业主要指非银行。我理解你刚才的问题,主要是讲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块。[2017-03-10 11:55:36] 范一飞:这几年随着行业的发展,确实累计了一些问题和风险,主要有几个方面: 第一,因为市场参与者众多,总体而言市场供给和需求有一些失衡,供大于求的情况比较严重,所以行业也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 第二,由于各方面原因,包括机构内部内控薄弱、风险管理放松等原因,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够。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特别是关于支付的敏感信息被泄露,甚至一些信息公开在网上买卖。二是备付金被挪用的情况一度还比较严重,有些机构把客户的备付金拿来炒房、炒股票,甚至用于个人赌博,最后导致损失。往往一个机构出问题可能牵扯到多个地区,消费者的人数可能数以万计。[2017-03-10 11:56:31] 范一飞:针对这些问题,近两年主要做了几件事。 首先,对前期累计的风险进行化解和处置,尽量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为此央行和地方政府都做了大量工作。 二是强化基础建设,把我们领域的基本规矩建起来,这也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因为整个非银行支付产业的发展是一个新兴事物,一开始我们对它作一些观察,包容它的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以后,对客观规律认识清楚了,我们再来努力加以规范。这些年我们出台了网络支付办法,推行了账户分类制度,对支付机构也实行了分类评级。刚才记者提到对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当然制度已经出台,第一次存管马上就要进行。[2017-03-10 11:57:29] 范一飞:三是加强监管。又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市场上除了持证的机构以外,还有大量机构无证从事支付业务。到1月份为止,全国清理出239家无证也就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进行了整顿、清理,部分已经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另一方面,对持证的支付机构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敢于“亮剑”,进行处罚。[2017-03-10 11:58:58] 范一飞:经过几方面的努力,支付产业不但没有停滞,还在快速发展,更为健康地发展。我这里可以给大家一些数字。从2013年到2016年,支付机构年处理业务量从371亿笔增加1855亿笔,金额从18万亿元增加到120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71%和90%。其中,网络支付业务增长更快一些,去年支付机构业务量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02%和87.6%。可以说,我国支付业务的产业规模、普惠程度在世界主要经济体里都是比较好的。前不久我参加一个国际会议,会上一些同行跟我讲,他们也很希望了解中国在支付产业发展和监管方面的做法。 下一步,我们还继续秉持五大监管理念,把支付行业的监管工作做好。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了,下一步主要是做好执行工作。谢谢。[2017-03-10 11:59:35 ] 周小川:补充两句。一是人民银行认为科技的发展可能会对未来的支付业造成一些巨大的改变,这个改变是进步,因为带来很多新的手段。人民银行高度鼓励,同时也和各种业界共同合作,把金融科技的发展搞上去。特别强调一点是网络科技的发展,还有就是数字货币的发展,其中也包括区块链等新技术,这些新技术会在未来产生一些当前人们不容易完全想象或者预测到的影响。 但同时,像范一飞副行长所讲的,既要鼓励发展,同时也要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其中不健康的行为要不断规范。当然,也不是说从一开始就去束缚人家的手脚,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大家已经看到一些问题,必须进行规范,包括无证经营问题、侵犯隐私问题、支付产品安全性不够问题。[2017-03-10 12:00:43] 周小川: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有一部分支付机构的动机和心思并不是想用新的网络科技手段把支付搞好,而是眼睛盯着客户的备付金,觉得那个资金可以拿来赚利差,甚至有的打自己的主意,缺钱的时候从那里挪用一些,这就是动机不纯。我们支持支付业真正把心思都扑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安全和为客户服务上,而不是瞄着人家的资金,在那个资金上打主意。我们的有关政策和激励机制也要实现这样一点,这对于将来的健康发展也是很重要的。谢谢。[2017-03-10 12:01:59] 2017-03-10/dalian/2017/0310/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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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30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478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1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01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5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9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9亿SDR。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309 贷方 2 40,926 借方 3 -39,617 1.A 货物和服务 4 1,486 贷方 5 36,217 借方 6 -34,731 1.A.a 货物 7 5,626 贷方 8 32,743 借方 9 -27,118 1.A.b 服务 10 -4,139 贷方 11 3,474 借方 12 -7,613 1.A.b.1 加工服务 13 292 贷方 14 295 借方 15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贷方 17 94 借方 18 -29 1.A.b.3 运输 19 -853 贷方 20 573 借方 21 -1,425 1.A.b.4 旅行 22 -3,624 贷方 23 661 借方 24 -4,286 1.A.b.5 建设 25 52 贷方 26 201 借方 27 -14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7 贷方 29 55 借方 30 -142 1.A.b.7 金融服务 31 23 贷方 32 45 借方 33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85 贷方 35 63 借方 36 -44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4 贷方 38 449 借方 39 -30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2 贷方 41 993 借方 42 -71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0 贷方 44 17 借方 45 -3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8 贷方 47 28 借方 48 -57 1.B 初次收入 49 4 贷方 50 4,190 借方 51 -4,186 1.C 二次收入 52 -182 贷方 53 519 借方 54 -70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309 2.1 资本账户 56 -9 贷方 57 5 借方 58 -14 2.2 金融账户 59 -1,30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7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88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44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28 2.2.2 储备资产 64 17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2.2.2.4 外汇储备 68 17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90 贷方 2 5,943 借方 3 -5,753 1.A 货物和服务 4 216 贷方 5 5,259 借方 6 -5,044 1.A.a 货物 7 817 贷方 8 4,755 借方 9 -3,938 1.A.b 服务 10 -601 贷方 11 504 借方 12 -1,106 1.A.b.1 加工服务 13 42 贷方 14 43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贷方 17 14 借方 18 -4 1.A.b.3 运输 19 -124 贷方 20 83 借方 21 -207 1.A.b.4 旅行 22 -526 贷方 23 96 借方 24 -622 1.A.b.5 建设 25 8 贷方 26 29 借方 27 -2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 贷方 29 8 借方 30 -21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6 借方 33 -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6 贷方 35 9 借方 36 -6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1 贷方 38 65 借方 39 -4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1 贷方 41 144 借方 42 -10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2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贷方 47 4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1 贷方 50 608 借方 51 -608 1.C 二次收入 52 -26 贷方 53 75 借方 54 -1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90 2.1 资本账户 56 -1.3 贷方 57 1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 59 -18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15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4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24 2.2.2 储备资产 64 2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40 贷方 2 4390 借方 3 -4249 1.A 货物和服务 4 159 贷方 5 3885 借方 6 -3725 1.A.a 货物 7 603 贷方 8 3512 借方 9 -2909 1.A.b 服务 10 -444 贷方 11 373 借方 12 -817 1.A.b.1 加工服务 13 31 贷方 14 32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贷方 17 10 借方 18 -3 1.A.b.3 运输 19 -91 贷方 20 61 借方 21 -153 1.A.b.4 旅行 22 -389 贷方 23 71 借方 24 -460 1.A.b.5 建设 25 6 贷方 26 22 借方 27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 贷方 29 6 借方 30 -15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5 借方 33 -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1 贷方 35 7 借方 36 -4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 贷方 38 48 借方 39 -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0 贷方 41 107 借方 42 -7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贷方 44 2 借方 45 -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贷方 47 3 借方 48 -6 1.B 初次收入 49 0 贷方 50 449 借方 51 -449 1.C 二次收入 52 -19 贷方 53 56 借方 54 -7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40 2.1 资本账户 56 -1 贷方 57 1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 59 -1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5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5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9 2.2.2 储备资产 64 1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2.2.2.4 外汇储备 68 1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05-09/dalian/2017/0509/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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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明显好转,请问4月份情况如何? 答: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回稳向好势头。主要表现:一是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2017年4月份,银行结汇同比增长5%,售汇下降2%,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同比下降37%;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81%,远期售汇签约下降24%,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5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3亿美元。综合上述银行即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外汇供求因素,4月份境内外汇供求继续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并且总体好于3月份。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较3月份下降。4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53亿美元,环比下降12%。其中,人民币收付款逆差100亿美元,下降11%;外汇收付款逆差54亿美元,下降13%。另外,从7日公布的4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看,已连续3个月上升,4月末比3月末增长204亿美元。 境内主体涉外收支行为总体平稳。第一,市场主体结汇率略有提升、购汇率保持基本稳定。4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一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与一季度基本持平。第二,企业跨境融资继续增加。4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外币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较3月末增加20亿美元,已连续14个月增长。第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回归理性。2017年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流向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占比有所上升。第四,居民个人购汇进一步回落。4月份,居民个人购汇规模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目前处于近一年半的最低水平。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不断增强,未来发展潜力依然较大;同时,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效果继续显现,进一步巩固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平稳、均衡发展的基础。 2017-05-18/dalian/2017/0518/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