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日前,结合实践中境外投资者和结算代理人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政策问答(中英文)。政策问答主要针对《通知》所涉的16个方面操作,详细解释了外汇风险敞口范围、外汇对冲渠道变更、账户开立、资金划转等操作性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3-05/xiamen/2020/0305/1463.html
-
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 《通知》主要内容是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1-13/xiamen/2020/0113/143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4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0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2.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5万亿美元)。 2020-09-25/xiamen/2020/0925/156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温馨提示:外汇业务在线办 企业“一次不用跑” 2020-02-03/xiamen/2020/0203/1435.html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21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外汇管理支持疫情防控、优化外汇管理和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管理等。(完) 2020-07-15/xiamen/2020/0715/153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便利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优化个人外汇业务的统计监测,降低银行的合规经营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将于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现就新系统上线准备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便利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新系统提供页面登录和联机接口两种使用模式。银行可通过页面登录模式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也可通过联机接口模式实现银行业务系统与外汇局新系统的直接对接,对个人结售汇业务实现一次录入。 二、新系统正式上线后,各银行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应通过联机接口模式与外汇局新系统对接;柜台个人结售汇业务可选择联机接口模式或者页面登录模式。届时接口程序未经外汇局验收通过的银行,不得办理电子银行业务。 三、新系统试运行分为页面登录模式及联机接口模式两个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外汇局选择部分银行开展新系统页面登录模式试运行。试运行阶段采取新旧系统并行模式,银行通过旧系统办理业务,实现年度总额管理,并于交易当日通过页面登录模式在新系统中完成个人结售汇信息录入。 11月至12月,开展新系统联机接口模式试运行。采用联机接口模式的银行应在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接口程序开发并经外汇局验收通过。联机接口模式试运行阶段,银行仍需通过旧系统办理业务,实现年度总额管理,并于交易当日通过联机接口模式在新系统中完成个人结售汇信息录入。 四、系统验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外汇局总局负责全国性银行总行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的验收,各分局、外汇管理部负责辖内银行总行及外资银行境内主报告分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准予接入新系统。验收标准规范可通过外汇局银行信息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五、申请使用联机接口模式的银行应根据《银行联机接口技术方案》、《银行联机接口报文规范》做好接口程序开发、联调测试、系统接入等工作。上述文档资料可通过外汇局银行信息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为便于银行开展接口开发联调工作,外汇局将于2015年6月开始对银行提供新系统接口联调测试环境。 六、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上线准备工作,参照对全国性银行总行的要求执行。 七、各银行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应高度重视、妥善安排新系统接口程序开发、接口联调、接口验收、试运行接入等上线准备工作,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银行接口接入计划》(见附件)。 附件1: 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银行接口接入计划 2015-06-01/xiamen/2015/0601/503.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8-31/xiamen/2020/0831/1554.html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19/xiamen/2021/0119/1643.html
-
1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1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外汇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更加突出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改革开放和防范化解风险,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维护了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一是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快速反应建立防疫外汇“绿色通道”,有力支持了疫情早期进口防疫物资资金汇兑的需要。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丰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二是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简化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常态化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服务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水平。三是有效阻隔外部冲击风险。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加强政策应对和预期引导,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四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1万亿美元左右。五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全过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外汇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激发新发展活力,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微观上着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宏观上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部署了2021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评估,密切关注疫情等外部冲击影响,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坚持风险中性原则,打击外汇投机行为,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和宏观审慎管理,避免外汇市场无序波动。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改革外债登记管理,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衍生品。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完善以风险评估为导向的分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四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前瞻性的做好战略配置,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外汇管理改革思路,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完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六是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1-01-13/xiamen/2021/0113/1638.html
-
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核查等。(完) 2021-02-10/xiamen/2021/0210/1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