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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非居民在境内有合法工作,现从其境外同名账户转入9万美元。需要提供资金来源材料吗?该资金为其家人遗产,需要提供具体什么材料? 答:境外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直接入账,不需审核资金来源。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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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境外账户外汇可以直接汇到个人境内账户进行结汇吗? 答:该问题需要先搞清楚个人境外的什么账户以及账户的内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的情况下可以汇入结汇。年度便利化额度外的结汇,境内个人审核外汇来源,境外个人审核人民币用途。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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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个人购汇还信用卡,可以代办吗?仅直系亲属代办吗? 答:年度总额内购汇只能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购汇归还信用卡建议通过银行到期自动扣款的方式完成,个人无需办理购汇业务,也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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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朋友帮忙代购的物品,能直接给境外的朋友汇款吗? 答:个人购买小额自用消费品,可以在年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并汇出境外。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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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境外劳务意外身亡的抚恤金可以汇入境内的亲属么? 答:可以。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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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FDI企业注销申请将原始汇入的资本金汇给境外投资方,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何操作?企业资本金账户开立时间是1999年。 答:FDI 企业注销,应先到注册地银行办理注销登记,之后,根据注销登记生成的跨境流出额度办理资金汇出。注销登记和资金汇出应分别按照《资本项目操作指引(2017版)》6.4条和6.21条要求的材料办理。 注:6.4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1.业务登记凭证。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3.因清算注销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期清算的,提交依《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提前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等。4.注销税务登记证明。5.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吸收合并办理注销的无需提供)。 操作:1.外商投资企业因破产、解散、营业期限届满、合并或分立等原因注销的,应在发布清算公告期结束后、工商登记注销前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手续。2.因合并或分立,原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应在原企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时,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其“外方股东清算所得处置计划”选为“再投资”。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原则上应先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后申请办理外方权益登记注销,申请主体应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组,申请材料为: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由原外商投资企业全部股东加盖公章(无公章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的批准或备案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法院裁定、行政吊销文件等)、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工商主管部门关于清算组合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外方股东的主体证明文件、清算报告、原外商投资企业全体股东出具的保证书(内容为保证清算组已依法对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全体股东将承担违反上述保证产生的一切责任)。 6.21资金汇出 所需材料:1.业务登记凭证。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 操作:银行应根据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为申请主体办理资金汇出。银行或外汇局在备注栏中进行备注的,汇款银行应同时结合备注内容办理。2.银行应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完成国际收支申报。3.银行在办理完成业务后,应在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一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原件上签注业务种类、金额、日期并加盖银行业务章,留存有签注字样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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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直接投资过程中外商资本金实际汇出国家与其注册国别不一致,但出资人名称一致,是否可正常办理? 答:应进一步了解实际汇出国家与注册国别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如果属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同一外方投资者,可以正常办理;如果不属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同一外方投资者,在了解清楚不一致的原因可以排除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但经办银行应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提示,后续因该项不一致引起其他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同时,经办银行应在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为:缴款人与投资人不一致。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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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请问可以用自己额度购汇,汇给朋友境外留学孩子的学校,交学费可以吗? 答:不可以,个人便利化结售汇额度使用应符合实需自用原则,不能借给他人使用。个人境外留学购汇,既可以在自身年度便利化额度内购汇,也可以提供学费等证明材料办理不占用额度的购汇。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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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台资房产开发公司对员工购房有团购价。该公司台湾员工均准备从境外汇入美金购房。(1)是否提供预售房合同即可?(2)这种收入申报应该报在什么项下呢? 答:(1)在境内工作的台湾员工购买境内商品房从境外汇入美元结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6.24条要求的材料在银行直接办理,具体材料如下:1.境外机构设立的境内分支、代表机构提供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供侨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其他境外个人提供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2.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4.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该非居民其境内账户从境外的收款,应申报在“822030其他投资-负债-货币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项”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购房时将款项汇给房产公司,则应申报在“622030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项下。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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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企业办理海运费付汇业务过程中,提供该笔业务对应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四联原件予我行审核,请问是否需要客户单位另外提交该发票联次的第二联,即客户单位的记账联用于我行进行该笔业务的签注?谢谢! 答:海运费付汇属于服务贸易项下付汇业务,按照服务贸易业务签注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对于交易单证只用于一次性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不在原始凭证签章。如该笔海运费付汇属于分次办理的,金融机构每次应在审查后的交易单证上注明金额、日期,加盖业务印章,并未限定具体在发票哪一联次签注。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