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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09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615亿元,进口16349亿元,顺差326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77亿元,进口3168亿元,逆差139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8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0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6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8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80亿美元,进口2719亿美元,顺差26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876 261 贷方 21393 2980 借方 -19517 -2719 1.货物贸易差额 3266 455 贷方 19615 2732 借方 -16349 -2277 2.服务贸易差额 -1391 -194 贷方 1777 248 借方 -3168 -441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77 11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66 9 借方 -30 -4 2.3运输差额 -541 -75 贷方 472 66 借方 -1013 -141 2.4旅行差额 -1100 -153 贷方 100 14 借方 -1200 -167 2.5建设差额 45 6 贷方 90 13 借方 -46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31 -18 贷方 12 2 借方 -143 -20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1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3 贷方 45 6 借方 -212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64 23 贷方 323 45 借方 -159 -2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6 34 贷方 554 77 借方 -30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9 1 借方 -25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7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1-03/jilin/2024/0103/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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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1516亿元人民币,售汇12057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285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74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604亿美元,售汇1680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307亿美元,累计售汇18750亿美元。 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73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5066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591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19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00亿美元,对外付款4885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6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144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2-14/jilin/2023/1214/2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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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了“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战略部署。讲话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为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汲取范一飞案等金融系统腐败案件教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是从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紧盯外汇领域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廉洁风险动态监测,强化制度执行。三是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四是忠实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以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经济师,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2024-02-26/jilin/2024/0223/2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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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银行结汇14348亿元人民币,售汇14658亿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5533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057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银行结汇2020亿美元,售汇2063亿美元。2023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2062亿美元,累计售汇22795亿美元。 2023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65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651亿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3663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417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23亿美元,对外付款5582亿美元。2023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19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264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2-27/jilin/2024/0227/2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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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月,银行结汇14515亿元人民币,售汇1521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结汇2043亿美元,售汇2141亿美元。 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38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99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65亿美元,对外付款591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3-20/jilin/2024/0319/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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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召开全省金融机构推动涉外经济发展座谈会,王景富副局长出席并讲话,各银行主管外汇业务行领导、外汇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共有五家银行围绕本行推动涉外经济发展亮点工作交流发言,王景富副局长肯定了各银行在推动吉林省涉外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传达2023年下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及吉林省实际,部署强调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2023-08-21/jilin/2023/0821/2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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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31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调研组赴白山市、通化市、辽源市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围绕四方面内容分别与当地外汇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座谈,并实地走访当地涉外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解决企业疑难问题。下一步,吉林省分局将继续加强与涉外主体沟通交流,聚焦涉外主体所需所盼,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9-04/jilin/2023/0908/2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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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3670亿美元,对外负债65913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775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33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81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0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473亿美元,储备资产3384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3840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51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32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32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7%、0.4%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425亿SDR,对外负债49556亿SDR,对外净资产20869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7758 20869 资产 2 93670 70425 1 直接投资 3 28330 21300 1.1 股权 4 24365 18318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966 2982 1.a 金融部门 6 3908 2938 1.1.a 股权 7 3677 276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30 173 1.b 非金融部门 9 24423 18362 1.1.b 股权 10 20687 15553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736 2809 2 证券投资 12 10817 8133 2.1 股权 13 6063 4558 2.2 债券 14 4754 3574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02 152 4 其他投资 16 20473 15392 4.1 其他股权 17 98 73 4.2 货币和存款 18 4761 3580 4.3 贷款 19 8256 6207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69 202 4.5 贸易信贷 21 6112 4595 4.6 其他 22 976 734 5 储备资产 23 33849 25449 5.1 货币黄金 24 1299 977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1 392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7 73 5.4 外汇储备 27 31930 24006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65913 49556 1 直接投资 30 33840 25442 1.1 股权 31 30643 23039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197 2404 1.a 金融部门 33 1925 1447 1.1.a 股权 34 1704 128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21 166 1.b 非金融部门 36 31915 23995 1.1.b 股权 37 28939 21758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976 2238 2 证券投资 39 17511 13166 2.1 股权 40 11350 8533 2.2 债券 41 6161 4632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32 174 4 其他投资 43 14329 10773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295 3981 4.3 贷款 46 3927 2952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7 201 4.5 贸易信贷 48 3721 2798 4.6 其他 49 638 480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2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10-30/jilin/2023/1030/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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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4项,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将前期已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全国,具体包括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1-05/jilin/2024/0105/2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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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主题教育中央第三十三指导组副组长卢希到会指导。 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是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保持合理增长。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适时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总量适度、节奏平稳,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保持稳固。 二是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支持。调增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指导金融机构用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加强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金融服务。 三是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推动跨境贸易和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扩容提质。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四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序处置。推动重点机构风险进一步化解。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积累。更好发挥存款保险功能。构建分级分段的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和硬约束早期纠正工作框架。延长“金融16条”有关政策适用期限,支持民营房企发行债券。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 五是金融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框架。组织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落实附加监管要求。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推动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通”上线。 六是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深化。积极开展重要金融外交,建设性参与二十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制。推动建立国际清算银行人民币流动性安排。继续牵头做好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 七是金融服务与管理质效不断提升。加快推进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实施重要基础数据及资管产品等大数据统计。善始善终做好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扎实推进国家金库工程建设。持续加强征信合规监管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高风险行业和机构反洗钱监管。有效发挥金融研究和参事建言献策作用。 会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全力配合经济责任审计。党校办学、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所属单位管理、集中采购、机关服务等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会议要求,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改善和稳定市场预期,为实体经济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着力增强新增长动能。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居民信贷利率稳中有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二是加强和改善外汇政策供给,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波动情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推动银行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主体汇率避险支持。深入推进贸易外汇便利化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完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高压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 三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金融16条”,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加大对住房租赁、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四是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继续推动重点地区和机构风险处置,强化风险早期纠正,丰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和手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深化金融国际合作和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推进全球宏观政策协调。主动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简化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程序,丰富可投资资产种类。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增持人民币资产,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六是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统筹推进重点立法修法项目。深化统计分析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推动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稳步建设国库信息化项目。全面强化征信监管和反洗钱工作。进一步提升金融研究和参事建言献策质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督办落实机制,重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高质量完成第一批主题教育,周密组织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稳妥有序落实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质量开展政治巡视,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全面系统研究改进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埋头苦干,继续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有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副省级以上分支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办、中央金融办、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3-08-21/jilin/2023/0815/2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