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发银行,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村镇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分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规则》(汇发[2012] 23号)第二十九条“各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原则上每2年开展1次”的要求,我分局重新梳理了对外汇业务报表报送要求,现将《外汇业务报表清单》(见附件)发送给你们,请各银行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类外汇业务报表。在报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各类报表的收报人联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报送外汇业务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汇综字[2012]22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业务报表清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综合处 2014年 11月 7日 附件: 外汇业务报表清单 2015-02-09/guangdong/2015/0209/189.html
-
近日,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中山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中山市证券行业协会、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开展“打击非法外汇买卖、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在中山市兴中广场举行,外汇局中山市中心支局通过悬挂横幅、设摊宣讲、派发外汇管理知识问答资料及宣传彩页、现场答疑等方式,对贴近百姓民生的个人外汇业务金融知识进行了宣传,加深了群众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的认知度和熟悉度,增强合法合规用汇意识,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2018-03-27/guangdong/2018/0327/1034.html
-
2022年4月上旬,广州暴发新一轮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迅速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力保外汇服务畅通有序。 ——畅通远程办理渠道,提升外汇服务质效。 修订完善最新的《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简化各项业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引导市场主体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业务,目前包括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等超9成业务可直接在网上办理。4月1日-4月15日,辖内53.5%的外汇业务实现了线上办理,较一季度提升了4个百分点。对于无法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的外汇业务,开通外汇业务远程办理其他渠道,包括电子邮箱、传真、银行远程代办、邮寄等四种非接触式方式办理外汇业务,切实做到“业务受理不见面,审核材料不增加,服务质量不打折”。 ——严格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外汇服务大厅管理。 严格人员查验,实行进门测温、动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加强人员引导,合理控制人流。加大外汇服务大厅消杀频率,配齐备足酒精喷雾、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疫物资,定期对办公场所消毒通风,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在审慎合规的前提下,尽量压减业务办理时间,降低外来办事人员在大厅的停留时间,减少聚集可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窗口工作人员管理,通过内部协调调整岗位人员安排,建立极端情况下岗位值守应急预案,确保外汇服务能够平稳有序运转。 ——开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绿色通道,确保金融机构外汇服务不断档。 为保障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平稳运营,积极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制定《“担当作为,服务社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跨境金融服务平稳运营”的指导意见》,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疫情期间外汇业务正常办理。对于处于封控区或管控区的企业,指导银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制定简化外汇业务流程方案,通过线上受理审批模式,保障企业生产运营所涉跨境资金及时、高效、便捷结算。 ——落实“稳企业保就业”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密切跟踪重点外资外贸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外汇业务诉求,2022年以来,鼓励银行为1180家次企业提供了手续费减免以及结售汇汇率、贸易融资利率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线上政策宣讲、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政策宣传力度,使企业更好地享受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红利。2022年以来,累计以漫画长图、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18期,推动一季度广东远期结售汇签约额同比增长56.1%,有效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通过线上宣讲和指导,推动8项广州南沙自贸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顺利落地实施,合计办理试点业务461笔,交易金额7.95亿美元。 2022-04-27/guangdong/2022/0425/2268.html
-
问: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办理境内划转有何规定? 答:本人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2018-05-24/guangdong/2018/0524/1110.html
-
问:个人提取外币现钞有何规定? 答: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2018-06-08/guangdong/2018/0608/1120.html
-
问:个人外汇账户有哪几种? 答:个人外汇账户按交易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2018-04-17/guangdong/2018/0417/1075.html
-
问:境外个人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有何规定? 答: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2018-03-29/guangdong/2018/0329/1073.html
-
问:个人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是什么? 答: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 2018-04-20/guangdong/2018/0420/1077.html
-
问:境内个人办理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有何规定? 答: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2018-02-11/guangdong/2018/0211/1070.html
-
问:个人如何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答: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办理个人经营性外汇收支。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贸易外汇资金按照机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个体工商户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开立)办理贸易外汇资金收付、结售汇,不需进行名录登记,不受年度结售汇额度限制。 2018-05-15/guangdong/2018/0515/1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