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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至20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一行赴重庆考察跨境电商第三方认证模式,实地考察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并与重庆外汇管理部相关人员及部分银行代表进行了会谈。 在座谈会上,重庆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人、部分银行代表向李斌副局长一行详细介绍了重庆跨境电商发展、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助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及当地利用支付机构、认证中心“双支柱”体系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情况,双方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在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李斌副局长仔细听取了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关于重庆跨境电商交易认证模式的介绍,并就认证系统数据比对及系统的建设运营等工作与该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2019-04-11/hubei/2019/0408/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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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 2019-04-16/hubei/2019/0305/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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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一行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需求调研,实地考察了综保区展厅、金宇保税公共监管仓储中心、弗睿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并与东湖高新管委会、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自贸办、跨境电商综试区片区代表和部分银企代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斌副局长听取了银企代表关于当前业务办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难点,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做好“两个对接”,对接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便利电商交易、银行服务和金融监管;银行外汇业务自律机制与电商协会对接,将对企业的便利化举措融于银行的业务流程、落实到银行的柜台服务。二是做好“两项研究”,研究跨境电商收结汇便利化创新举措;结合武汉自贸区改革措施,重点围绕贸易融资、征信、信用保险等做好相关研究。 2019-04-08/hubei/2019/0408/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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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外汇局荆州市中心支局和荆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地下钱庄专题工作会。会议探讨了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明确了下阶段汇警联合办案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今后,外汇局荆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联系当地公安系统,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加强线索筛查,做好打击地下钱庄专项工作。 2019-04-16/hubei/2019/0416/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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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 二、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 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 3、政府领导人出访; 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三、考虑到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将纳入银行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上述凭证和证券出入境,海关不再予以管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以便贯彻执行。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相关单位;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行;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或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 2019-05-05/hubei/2019/0428/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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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 2019-05-08/hubei/2019/0428/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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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9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一行赴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需求调研,实地考察了综保区展厅、金宇保税公共监管仓储中心、弗睿跨境电子商务公司,并与东湖高新管委会、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自贸办、跨境电商综试区片区代表和部分银企代表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斌副局长听取了银企代表关于当前业务办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难点,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做好“两个对接”,对接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便利电商交易、银行服务和金融监管;银行外汇业务自律机制与电商协会对接,将对企业的便利化举措融于银行的业务流程、落实到银行的柜台服务。二是做好“两项研究”,研究跨境电商收结汇便利化创新举措;结合武汉自贸区改革措施,重点围绕贸易融资、征信、信用保险等做好相关研究。 2019-04-08/hubei/2019/0408/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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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至20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一行赴重庆考察跨境电商第三方认证模式,实地考察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并与重庆外汇管理部相关人员及部分银行代表进行了会谈。 在座谈会上,重庆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人、部分银行代表向李斌副局长一行详细介绍了重庆跨境电商发展、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助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以及当地利用支付机构、认证中心“双支柱”体系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情况,双方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在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李斌副局长仔细听取了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关于重庆跨境电商交易认证模式的介绍,并就认证系统数据比对及系统的建设运营等工作与该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2019-04-11/hubei/2019/0408/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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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外汇局荆州市中心支局和荆州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打击地下钱庄专题工作会。会议探讨了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明确了下阶段汇警联合办案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今后,外汇局荆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联系当地公安系统,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加强线索筛查,做好打击地下钱庄专项工作。 2019-04-16/hubei/2019/0416/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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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4月,银行结汇10182亿元人民币(等值1516亿美元),售汇10919亿元人民币(等值162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737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727亿元人民币,售汇102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3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54亿元人民币,售汇66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0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68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0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963亿元人民币。截至4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88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15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26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891亿元人民币。 2019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9625亿元人民币(等值5879亿美元),累计售汇40969亿元人民币(等值608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4亿元人民币(等值2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07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7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8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5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5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84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5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284亿元人民币。 2019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712亿元人民币(等值2936亿美元),对外付款20242亿元人民币(等值301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0亿元人民币(等值79亿美元)。 2019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79099亿元人民币(等值11736亿美元),对外付款75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127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146亿元人民币(等值463亿美元)。 为进一步扩大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9年起新增公布分地区的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5-21/hubei/2019/0521/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