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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主题教育统一部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安排,5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切实维护金融稳定”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中央第33指导组组长叶冬松、副组长卢希及全体成员出席。 潘功胜强调,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是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潘功胜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金融部门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批重点高风险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得到有效处置,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平台企业金融监管不断完善,外部冲击得到妥善应对,金融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要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勤勉履职,把主题教育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客观、准确评估当前金融风险整体形势,特别是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风险,强化系统观念、底线思维,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断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专题党课由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磊主持。外汇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代表,外汇局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退休干部代表在北京主会场参加党课学习。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相关处室、外汇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处级以上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完) 2023-06-29/ningxia/2023/0629/2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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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赴银川综合保税区调研,就银川综保区发展情况和外贸企业诉求开展走访座谈交流。 为确保调查研究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调研前期,宁夏分局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外汇管理支持银川综合保税区稳健高效运行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并指导调研组与海关、税务、商务等有关部门开展综合保税区发展专题交流,深入了解综保区重点企业的贸易模式,为后续实地调研、访谈调查等打好基础。 调研期间,宁夏分局简要介绍了外汇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便利化政策,并结合全国综保区发展情况及银川区位特点、产业基础等,提出促进银川综保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及措施。座谈结束后,调研组深入跨境电商O2O体验中心等,全面了解“保税+零售交易”及进口农产品保税加工业务发展情况,并主动向企业问需问难,现场解答企业关于跨境结算、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疑问,帮助园区企业强信心、明方向。 下一步,宁夏分局将继续支持园区企业用好各类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促进银川综保区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06-08/ningxia/2023/0608/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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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4月,银行结汇12869亿元人民币,售汇12493亿元人民币。2023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023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091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银行结汇1869亿美元,售汇1815亿美元。2023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329亿美元,累计售汇7427亿美元。 2023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54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2645亿元人民币。2023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421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3198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27亿美元,对外付款4741亿美元。2023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957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9249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6-08/ningxia/2023/0608/2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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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北京“两区”建设工作,并主持召开银行和企业座谈会。 潘功胜先后到访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和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参观存储器生产线和京东方技术创新中心,深入了解企业核心技术生产研发和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听取部分在京银行和企业代表对于外汇支持科技创新相关举措和跨境资金池业务的诉求建议。 潘功胜指出,科创企业具有高成长性,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外汇局一贯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支持工作,针对科创企业轻资产、高成长、投融资模式与国际市场接轨程度高等特点,积极在融资支持、跨境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升服务质效,助推科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潘功胜强调,外汇局要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进一步开展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继续加大外汇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靳伟参加有关活动。外汇局有关司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和座谈。(完) 2023-06-15/ningxia/2023/0615/2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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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595亿元。其中,出口1774亿元,进口2821亿元,逆差104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7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出口261亿美元,进口415亿美元,逆差15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048 -154 贷方 1774 261 借方 -2821 -415 1.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1 10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44 6 借方 -27 -4 1.3运输差额 -419 -62 贷方 506 74 借方 -924 -136 1.4旅行差额 -983 -145 贷方 54 8 借方 -1037 -153 1.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5 11 借方 -43 -6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32 5 借方 -73 -11 1.7金融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6 5 借方 -150 -22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294 43 借方 -268 -39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63 53 贷方 617 91 借方 -254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3年1月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16/ningxia/2023/0316/2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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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中卫市中心支局”)联合相关银行,深入辖区三家外贸企业,跟踪便利化政策落实成效,推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中卫市中心支局、外贸企业和外汇银行三方交流了便利化政策落实进展、问题和成效,中卫市中心支局有针对性地宣讲了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实地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订单、跨境结算和汇率风险管理等情况,着力引导企业科学合理使用汇率避险工具。 下一步,中卫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强与外汇银行和外贸企业的协调联动,持续深入外贸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对接,促进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在辖区落地见效。 2023-03-16/ningxia/2023/0316/2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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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一、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应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口头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二、受理 受理机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综合)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951-5189505,传真号码:0951-5189505。通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15号,邮政编码:750001。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由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受理机构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受理机构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受理机构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一)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除能够作区分处理外,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可以不予提供。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五)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六)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八)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且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九)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视情况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十)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于要求以邮寄以外的方式获取信息的,申请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2),并传真或邮寄至受理机构。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更正。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无权更正的,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四、收费标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标准依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 2023-01-05/ningxia/2023/0105/2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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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月,银行结汇11913亿元人民币,售汇11744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银行结汇1753亿美元,售汇1728亿美元。 2023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029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790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57亿美元,对外付款41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3-02/ningxia/2023/0302/2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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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一诚特首、张副省长,各位来宾,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组织的金融支持横琴前海有关文件发布会。首先,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向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关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 两份文件按照“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循序渐进、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聚焦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在两地分别部署了六大方面30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两份文件既关注民生金融便利、市场互联互通等粤澳深港合作的共同重点,又结合两地情况,提出了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特色项目。 在共性政策方面,一是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通过便利港澳居民信用融资、便利港澳居民就业、便利使用移动支付等举措,提供更优质更多样更便捷的民生金融服务。二是深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加强与港澳市场互联、完善账户管理、完善跨境保险业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三是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通过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跨境投融资政策等举措,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四是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等举措,完善与开放水平相匹配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在特色项目方面,结合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各自战略定位和独特需求,推动特色金融产业发展,丰富拓展合作内涵。在横琴,按照“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定位要求,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根据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需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在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发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业,全面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实际上,在两份文件制定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开放创新工作已经稳步推进并落地,受到广泛欢迎。例如,港澳居民异地见证开立内地银行结算账户的试点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互换通”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沪深港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持续优化等。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谢谢大家! 2023-03-09/ningxia/2023/0309/2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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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698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982亿元,进口14059亿元,顺差392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48亿元,进口2910亿元,逆差116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2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6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65亿美元,进口2465亿美元,顺差40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761 401 贷方 19729 2865 借方 -16969 -2465 1.货物贸易差额 3923 570 贷方 17982 2612 借方 -14059 -2042 2.服务贸易差额 -1162 -169 贷方 1748 254 借方 -2910 -423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0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3 贷方 49 7 借方 -31 -5 2.3运输差额 -488 -71 贷方 466 68 借方 -954 -139 2.4旅行差额 -909 -132 贷方 78 11 借方 -987 -143 2.5建设差额 27 4 贷方 67 10 借方 -41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13 2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4 3 借方 -17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2 -22 贷方 89 13 借方 -241 -3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20 贷方 332 48 借方 -196 -2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4 30 贷方 542 79 借方 -338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8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12 -2 注: 1.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7-13/ningxia/2023/0713/2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