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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二 十项举措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记者 牛娟娟 “十一五”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改革,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先后出台了若干重要改革和便利化措施,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账户、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运用、外债管理等涉外经济金融运行环节,切实提高了对外开放和便利服务水平,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 深化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改革 外汇局自2006年开始探索并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贸易便利化。2010年5月1日,外汇局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并于12月1日在全国正式推广。 此项改革基本取消事前的逐笔审核,合规企业的正常进口付汇业务无需再办理核销手续,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 试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4省(市)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正式推广。通过这一试点,境内企业可以在境外开户,用于存放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账户内资金可用于货物贸易和部分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及经外汇局核准或登记的资本项目对外支付;外汇局在企业和银行双重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对境外账户收支实施监督管理。 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为产业结构优化、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一是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下放审核权限,使企业大部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可在银行直接办理。二是大幅度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凭证和手续,满足服务贸易企业合理用汇需求。三是积极贯彻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共同研究和出台多项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对外承包工程、文化产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等发展。 充分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动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不断完善个人外汇管理。2006年,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2万美元总额管理。2007年2月,正式实施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均实行等值5万美元年度总额管理,个人可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年度总额以内的购结汇业务;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并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2010年初,外汇局先后批准中行、招行、工行三家银行试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丰富银行和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渠道,进一步简化个人业务办理手续,并大幅降低银行经营成本。 实现境内机构经常项下意愿结售汇 2006年,外汇局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简化境内机构开户手续,同时提高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限额,允许有真实贸易背景、需要对外支付的境内机构提前购汇。 2007年,外汇局再次出台政策,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设定限额,允许境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使境内机构能够自主持有和使用外汇,实现了境内机构经常项下的意愿结售汇。 实施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2009年,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简化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 为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政策支持,帮助“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该措施有助于缓解境外直接投资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促进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发展和壮大。2010年7月,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原有对外担保管理政策进行大幅改革,简化对外担保管理程序。 便利境内企业外汇资金运用 2007年,外汇局批准中石化财务公司、中油财务公司对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的试点。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财务公司开展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的管理和相关操作。 2009年,外汇局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在总结2004年10月以来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经验基础上,完善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进一步降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准入门槛,明确境内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规范相关运营方式和基本原则,同时下放审批权限,相关业务在所在地外汇分局即可办理。 允许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和境内融资接受境外担保 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和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外汇局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率先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允许辽宁和广东的中资企业率先借用境内贷款时接受境外担保。2010年,外汇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上述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 做好北京奥运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的金融服务工作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支持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等国际性重大活动,及时出台外汇支持便利政策,对现行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境内划转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有效满足期间境外机构和个人的合理用汇需求。奥运会期间,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一站式”服务办公室,代表外汇局在奥运工作第一线进行政策咨询、部门协调,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北京奥组委、境外媒体的好评。上海世博会期间,对境外个人实行5万美元的购汇总额管理,便利境外个人购汇,为上海世博会提供便捷的外汇服务。 扎实开展法规清理 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 “十一五”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其中,2009年以来的法规清理是最近10年力度最大的一次。法规数量由2009年前的800余件、130万字左右,减少至目前的470件、90万字左右。特别是2010年,归并整合后同一项目下法规一般为1至2个文件,大大便利了社会公众学习掌握。同时,及时在外汇局政府网站上按照业务种类公布、更新现行有效法规目录,便利公众查询。(来源:金融时报) 2011-01-26/safe/2011/0126/4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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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外汇管理专题报道之四 构建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机制 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记者 韩雪萌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跨境资本双向流动渠道的需要日益迫切。外汇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要求,依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分步进行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推动对外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 200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此后,外汇局与相关主管单位联合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公司等的相关业务分别作出规范。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88家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共计683.61亿美元。QDII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升。这一制度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境外投资渠道,使之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和管理风险,有利于提高境内投资机构的主体投资意识和投资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继续稳步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促进境内证券市场开放 2002年,我国开始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十一五”期间,根据QFII业务发展情况及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适当提高单家QFII额度的上限,缩短QFII的本金锁定期,同时在账户开立、汇兑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支持QFII制度稳步发展,提高资本项目的可兑换程度。截至2010年12月,外汇局共批准97家QFII机构,投资额度共计197.2亿美元。 QFII规模的稳步壮大,有效改善了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促进境内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国际化,为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化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 近年来,为贯彻实施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外汇局逐步放宽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2006年起,外汇局逐步取消对境外直接投资的购汇额度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2009年,外汇局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即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等。上述改革后,境外直接投资在外汇管理环节已无前置性审核。这不仅为企业带来了便利,也标志着我国在直接投资项下的可兑换程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双向开拓跨境信贷业务,推动信贷业务项下的可兑换 为加大对境外设立企业的后续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 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外汇局率先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 上述措施在缓解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同时,表明信贷业务项下可兑换程度在流入和流出两个方面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推动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 “十一五”期间,外汇局积极简化审批手续。2005年以来,每年都推出多项业务审核程序的简化措施。一是将部分逐笔审核业务调整为总量控制方式。如2010年改革对外担保外汇管理政策,将此前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限额内自行办理。二是加大对外汇局分支局的授权,归并重叠管理环节。近年来,简化了包括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等几十项具体业务的审核流程。三是将部分业务由外汇局审核变为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如部分外资参股金融机构外方利润购付汇以及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汇出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由银行直接办理。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提高。 “十二五”期间,外汇局将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继续完善资本流入管理,有序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加快放开市场主体需求强烈、风险相对较小的项目,对风险较大的衍生品交易等项目,视条件成熟程度适时逐步开放。 在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外汇局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使推动可兑换的措施与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与国际金融环境等相适应。在放松部分管制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加强审慎性监管,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防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来源:金融时报) 2011-02-01/safe/2011/0201/4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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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汇与社会公众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我局提出了要持之以恒地推进外汇管理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政策的解读,帮助大家全面、客观地了解外汇管理。2010年7月,我们曾就社会关切的美国“两房”问题,编写了相关背景知识问答,受到了普遍关注和欢迎。 2011年2月11日美国财政部及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发布涉及“两房”改革的白皮书,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担心我外汇储备投资受损。我们已就此做出回应,我国外汇储备持有的“两房”债券没有出现投资损失。为便于读者了解最新进展,我们进一步编写了有关知识问答,供大家参考。 问1:美国为何在此时发布涉及“两房”改革的白皮书? 答:自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国内对“两房”改革的呼吁和争议一直不断。根据2010年7月生效的《多德-弗兰克金融法案》,美国国会要求美国政府就“两房”改革问题提交方案。美国财政部去年召开了住房融资改革研讨会,提出计划于2011年初向国会提交关于“两房”改革的初步方案,此次发布白皮书就是按此计划进行的。 问2:白皮书对“两房”未来改革取向有何新提法? 答:我们从白皮书中看到,美国住房金融市场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改变政府以往在住房市场中扮演的角色,将政府主要职责限定在有力监管、保护消费者、对中低收入的房屋拥有者和租房者提供定向支持、维护市场稳定和应对危机等方面。美国政府将逐渐淡出住房金融市场,创造私人资本发挥主导作用的条件。我们特别注意到,美国政府对“两房”的支持承诺没有改变。改革方案主要包括发挥私人部门在房贷融资市场中的作用,维护住房市场的公平有效性,构建清晰的房贷融资支持体系,负责任和谨慎地向前推进改革等内容。其中直接涉及“两房”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逐步削弱“两房”在住房金融市场的功能,提出未来替代“两房”的住房融资三种备选模式等。从白皮书的发布到最终改革方案的实施,会有相当长的时间,需要经过美国政府和国会的一系列程序。因此,美国政府没有对“两房”改革设定明确时间表。分析认为,最终方案的实施,可能至少要到2012年以后。 问3:白皮书发布后,金融市场有何反应? 答:2月11日白皮书公布后,金融市场反应总体比较积极。截至纽约当地时间收盘时,“两房”各类债券价格普遍出现上涨,上涨幅度超过了美国国债,最高涨幅达0.5%左右。 问4:白皮书发布后,有公众担忧我外汇储备投资的“两房”债券是否会打水漂。如何看待外汇储备“两房”债券投资的安全? 答:“两房”是美国国会立法设立的政府支助机构(Government Sponsored Enterprises),一直是美国住房金融政策的主要工具,即使在其爆发财务危机被美国政府接管之后的今天,仍然是美国住房融资的主渠道,提供了绝大部分的新增房贷融资。除数千亿美元的注资支持外,美国政府目前还是“两房”债券的最大持有者,所购买的各类债券金额超过1.6万亿美元。由于“两房”对美国住房市场、美国经济复苏和金融体系稳定十分关键,因此美国政府在白皮书中专门强调要采取谨慎的改革过渡计划,保证“两房”拥有足够资本履行各种担保责任和债务偿付能力,在推行改革的时机和进度上将考虑经济复苏进程和金融市场条件等多种因素。 我外汇储备经营始终按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各种投资策略,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两房”债券投资的主要潜在风险已得到有效化解。 2011-02-12/safe/2011/0212/4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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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投资美国“两房”债券亏损可能高达4500亿美元。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有媒体报道中国投资“两房”债券亏损可能高达4500亿美元,外汇储备是否遭受损失?损失多大? 答:美国财政部即将发布关于“两房”机构改革的白皮书,社会各界较为关注,担心我外汇储备投资受损。有媒体报道中国投资“两房”债券亏损可能高达4500亿美元。这一报道毫无事实根据。 截至目前,我外汇储备持有的“两房”债券还本付息正常,也没有出现过投资损失。按照市场广泛使用的相关指数计算,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两房”债券年均投资收益率在6%左右。我外汇储备从未投资“两房”股票,“两房”股价下跌和股票摘牌未对我造成损失。 我们是负责任的储备资产管理者,也是负责任的国际市场投资者。安全性是我外汇储备投资的首要考虑,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主要潜在风险已得到有效化解。外汇储备经营将继续按照各项既定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各种投资策略,确保储备资产安全并取得合理收益。 2011-02-11/safe/2011/0211/4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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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震慑打击“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跨境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分别于2010年11月1日和12月10日通报了两批企业、个人违规办理外汇业务处罚情况。根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现将第三批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通报如下: 一、2010年1月至3月,广州市滕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有21份报关单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进口延期付汇提款登记,违规金额合计为129. 27万美元。上述行为违反外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深圳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直接收取客户消费所支付的港币现钞共计2132. 65万港元,随后该公司将上述收取的港币现钞中的1603.75万港元,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办理结汇,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1394.97万元存入该公司账户。上述行为违反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存在违规办理结汇行为,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2009年5月至7月,深圳市宝威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以商务差旅费名义收取货物实际销售金额高于报关单金额的差额货款,共计4笔、金额合计298万美元。上述行为属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2009年4月至11月,浙江居民个人张某以公司14名员工的名义从香港收汇79.98万美元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转入张某个人账户。上述行为属分拆结汇,违反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张某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2009年11月至12月,江苏省如皋市灵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凭与江苏启东好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购买设备合同办理资本金结汇410万美元,但未按申请用途使用结汇人民币资金,而是以往来款名义将结汇所得中的1498.94万元人民币划给江苏启东好力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省如皋市灵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2008年6月至9月,山东省江波世纪(莱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购地款名义,办理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3笔,金额合计2770万美元。该公司实际上未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结汇资金1.85亿元人民币辗转划至烟台江波药业有限公司和山东瀚霖生物有限公司使用。山东省江波世纪(莱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2008年6月30日,山东省烟台澳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外商投资资本金300万澳元结汇后,于次日将结汇资金1979.16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款划入烟台宝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超出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范围。上述行为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2009年3月4日,新疆豫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支付新世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首期采矿权转让款名义申请资本金结汇7952.74万港币,并于当天支付给了新世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但在同一天双方中止采矿权收购并废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及《资产抵押合同》。2009年3月5日,新世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结汇后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划回新疆豫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账户,随后,新疆豫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该笔资金委托贷款给重庆旭川贸易有限公司。新疆豫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九、2007年12月27日,江西省江河水务有限公司利用无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500万美元。结汇当天,该笔结汇资金中的3652.68万元人民币经新余仙女湖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又划转回该公司。2008年6月至2009年4月期间,江西省江河水务有限公司将资本金结汇后所得人民币2400万元划往证券公司并流入股市。江西省江河水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资本金结汇管理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十、2009年1月至2010年2月间,上海市飞迪科美容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在出口美容设备业务中,未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也未办理海关报关手续,而采取将货物直接交由快递公司空运境外的方式出口。收汇时又将出口贸易款与产品研发费、运费等非贸易收入混同合并收汇,未区分每笔外汇收入中的资金性质,分别统一错误申报为“运费”、“咨询服务费”和“贸易款”。该公司共收取22笔累计金额790.53万美元,申报为服务贸易收入,但实际均为货物销售收入。上述行为违反了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该公司做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应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稳健经营,科学发展,严格遵守各项外汇管理政策。已查处的违规企业和个人,应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各企业、个人也应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自我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外汇局在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强化服务意识,满足企业、个人合理外汇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外汇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检查,保持对“热钱”的高压打击态势,维护我国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1-07-11/safe/2011/0711/4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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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回顾了我们党90年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党和人民创造的宝贵经验,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是一篇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讲话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深入阐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思想深刻,内容丰富,对我们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外汇管理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坚持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注重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讲话精神,提高贯彻落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指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将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切实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要求,外汇局全系统和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强化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 2011-07-03/safe/2011/0703/4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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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是外汇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外汇局全体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扎实做好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在外汇管理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会议提出,下一阶段,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要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加强内审内控检查力度,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整治收送礼金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考察,从严管理干部;四是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进一步减少会议和文件,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五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法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完善惩防体系。(完) 2011-03-28/safe/2011/0328/4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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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两会”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吸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改革与发展。 2010年,外汇局共接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5件,涉及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管理改革等多方面内容。外汇局各有关部门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办理方式方法,圆满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答复工作。一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局领导对此项工作多次批示,亲自部署和指导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夯实基础,有序展开。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计划。组织统一培训,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历年建议和提案中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和多件建议和提案共同关注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了解实际情况,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联系,做好沟通。局领导注重就外汇管理有关“热点”问题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外汇局通过电话、座谈、调研等多种方式直接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做出书面答复。四是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外单位的协调配合,坚决按进度办理,保证办理工作如期完成。各承办部门领导亲自部署、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中,外汇局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防范“热钱”冲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对改进完善外汇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同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两会”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切实将意见和建议融入到外汇管理的实践中,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完) 2011-03-04/safe/2011/0304/4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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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了一系列庆祝活动。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暨“颂歌献给党”红歌赛歌会,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唱响红歌,抒发真挚情感,凝聚精神力量。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作讲话,他指出,2011年以来,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和机关建设实际,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外汇局党组按照“创先争优”活动中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提出了“抓学习、促作风、树典型、推转变”的目标。各部门认真落实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坚持抓业务工作与抓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清正廉洁、努力改进作风、自觉勤奋学习”四点要求,廉政勤政、加强学习,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会议表彰了外汇局机关获得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单位和个人。部分共产党员代表面对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 6月30日,外汇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所作《党的三代领导人的理论创新风格》的党课辅导报告,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实事求是、探索创新的思想脉络与精神实质的认识和把握。 7月1日,外汇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家纷纷表示,要紧紧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开创外汇管理事业的新局面,以实际行动给党争光,为党献礼!(完) 2011-07-01/safe/2011/0701/4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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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动员暨廉政专题辅导报告会,全局干部职工、北京外汇管理部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中央纪委、人民银行纪委和人民银行机关纪委的领导同志应邀参会。 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同志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外汇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积极推进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以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要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突出来抓,在全局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革进取、厉行节约、崇尚节俭的作风,以优良作风推动外汇管理工作的开展。 会议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树立廉洁务实政府形象。四是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结合外汇管理“五个转变”的具体要求,结合外汇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特点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规范权力,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作了专题廉政辅导报告。(完) 2011-04-12/safe/2011/0412/4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