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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49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824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8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61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7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8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7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8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138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1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18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1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60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60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0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029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0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55亿SDR。(完) 2024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494 1476 1101 贷方 2 77349 10873 8125 借方 3 -66855 -9397 -70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2184 1713 1278 贷方 5 70558 9918 7411 借方 6 -58374 -8205 -6133 1.A.a 货物 7 16352 2299 1716 贷方 8 63536 8931 6674 借方 9 -47184 -6632 -4957 1.A.b 服务 10 -4169 -586 -438 贷方 11 7022 987 738 借方 12 -11191 -1573 -1176 1.B 初次收入 13 -1978 -278 -208 贷方 14 6086 856 639 借方 15 -8065 -1134 -847 1.C 二次收入 16 289 41 30 贷方 17 705 99 74 借方 18 -416 -58 -4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9824 -1381 -1029 2.1 资本账户 20 1 0.1 0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9825 -1381 -1029 资产 24 -7137 -1005 -748 负债 25 -2687 -376 -2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1777 -1656 -1234 2.2.1.1 直接投资 27 -3050 -428 -321 资产 28 -2452 -345 -258 负债 29 -598 -83 -64 2.2.1.2 证券投资 30 -843 -119 -88 资产 31 -2552 -359 -269 负债 32 1709 240 18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18 17 12 资产 34 208 29 22 负债 35 -90 -12 -9 2.2.1.4 其他投资 36 -8002 -1126 -837 资产 37 -4294 -605 -449 负债 38 -3708 -521 -387 2.2.2 储备资产 39 1953 274 20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70 -95 -7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6亿美元(折约139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84 2413 1808 贷方 2 213201 29886 22474 借方 3 -196018 -27473 -20666 1.A 货物和服务 4 23989 3368 2528 贷方 5 196144 27494 20675 借方 6 -172155 -24126 -18147 1.A.a 货物 7 36946 5183 3894 贷方 8 176402 24727 18595 借方 9 -139456 -19544 -14701 1.A.b 服务 10 -12957 -1815 -1366 贷方 11 19742 2767 2080 借方 12 -32699 -4582 -3446 1.B 初次收入 13 -7531 -1056 -796 贷方 14 15102 2118 1593 借方 15 -22633 -3175 -2389 1.C 二次收入 16 726 102 76 贷方 17 1956 274 206 借方 18 -1230 -172 -13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8612 -2609 -1955 2.1 资本账户 20 -8 -1 -1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15 -2 -2 2.2 金融账户 23 -18605 -2608 -1954 资产 24 -22490 -3149 -2364 负债 25 3885 541 4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0846 -2928 -2196 2.2.1.1 直接投资 27 -11140 -1563 -1180 资产 28 -10220 -1433 -1080 负债 29 -920 -130 -100 2.2.1.2 证券投资 30 -2835 -396 -298 资产 31 -9480 -1327 -1000 负债 32 6645 931 702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44 -34 -26 资产 34 -192 -27 -21 负债 35 -52 -7 -6 2.2.1.4 其他投资 36 -6627 -934 -692 资产 37 -4839 -681 -506 负债 38 -1787 -253 -186 2.2.2 储备资产 39 2241 319 24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429 196 14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3亿美元(折约430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01-17/beijing/2025/0117/2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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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结构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16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下降284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4年6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较2024年6月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主要受外币外债余额下降影响。受外币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等因素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末,本币外债余额环比上升1.9%,外币外债余额环比下降3.9%,带动全口径外债余额整体略有下降。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从外部环境看,2024年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多次降息,外币融资成本有望逐步下降;从内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稳定。 2025-01-17/beijing/2025/0117/2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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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在北京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88655413 附件: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5年1月21日 2025-01-22/beijing/2025/0122/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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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6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二季度,我国外债形势平稳。一是外债规模基本稳定。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368亿美元,较2025年3月末微降0.6%。二是外债结构边际改善。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2.1%,与2025年3月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4%,较2025年3月末上升0.2个百分点。总的来看,我国外债规模及币种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2025-10-24/beijing/2025/1024/2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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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举行202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2025年第三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北京市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等工作介绍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办公室主任刘欣: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202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将重点围绕2025年第三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北京市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等工作介绍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发布嘉宾:货币政策处处长周丹女士、调查统计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刘前进先生、外汇管理二处副处长朱睿女士。 我们也非常高兴邀请到经济日报、人民网、中国网、北京日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商报、金融时报、财联社、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新浪财经等13家媒体记者朋友们,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们首先请调查统计处刘前进先生介绍2025年第三季度北京市金融统计数据。 调查统计处副处长刘前进: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前三季度北京市金融运行情况。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北京地区货币信贷运行平稳,各项贷款增长较快,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低位运行,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是各项贷款增长较快。9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02万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比6月末高0.3个百分点。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同比增长8.6%,今年以来保持较快增长;住户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3%,今年以来增速稳步提升,增速比6月末高0.3个百分点。从增量看,前三季度,人民币各项贷款新增4896.0亿元,同比多增1789.0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4303.1亿元,占各项贷款增加额的87.9%,同比多增2791.9亿元。住户贷款增加1013.6亿元,同比多增685.9亿元。 二是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有效落实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8月末,北京金融“五篇大文章”贷款去重后余额6.8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分领域看,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8.8%、22.5%、13.3%、65.7%、10.7%。9月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速分别为32.2%、11.0%、7.9%。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比增长10.1%,增速比6月末高0.1个百分点。金融对北京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精准有力。 三是融资成本低位下行。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加强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继续下降。9月,北京地区金融机构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34%,同比下降36个基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52%,同比下降35个基点,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各项存款保持增长。9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6.66万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比6月末高0.5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1028.4亿元,同比多增2430.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同比增长8.6%,保持较快增长;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同比增长6.0%,为近三年相对较高增速。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行统一部署,抓好各项货币政策措施执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货币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有效落实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扎实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首都经济向新向好。谢谢! 办公室主任刘欣: 谢谢刘前进先生。现在有请货币政策处周丹女士介绍北京市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货币政策处处长周丹: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介绍北京市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2024年9月起,人民银行在山西、江西、山东、湖南、四川等地试点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目前试点范围已逐步扩大至全国。今年8月,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组织辖内37家主要中资银行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首批试点服务对象为北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次,我们以“企业小切口、银行全覆盖”为原则确定试点范围,突出重点。在试点企业选择上,我们聚焦服务首都科创中心建设和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根据北京地区不同规模企业贷款利率分化明显、中小企业贷款成本中非利息费用占比可能较高的特点,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此次试点企业对象。在参与试点银行范围上,为确保企业从银行获得服务的一致性,试点覆盖辖内所有中资银行的线下贷款业务。同时,加强“上下联动”,由人民银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行组织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中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作为试点重点。试点首月,北京地区已完成400笔、18.5亿元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惠及中小型科技企业349家,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下一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透明促公平,以服务促发展,持续深化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稳妥有序扩大明示工作范围,让更多企业享受到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政策红利,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透明、更加公平的融资环境,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办公室主任刘欣: 谢谢周丹女士。现在有请外汇管理二处朱睿女士介绍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相关情况。 外汇管理二处副处长朱睿: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主要向大家介绍近期在京落地实施的几项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的新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2025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充分调研了解银企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出台深化跨境投融资和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等三个方面9项举措。上述9项举措中,北京已于前期先行先试“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和“科汇通”两项试点政策,本次改革将为北京地区新增7项新举措,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改革的政策如下:在深化跨境投资便利化改革、吸引外资来华兴业展业方面,再添两项新政策。一是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FDI)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前期费用账户并汇入资金。新政策可为境外投资者省去登记手续,降低筹办环节的时间成本。二是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新规允许并鼓励FDI企业以其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有效提高外资企业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促进利润留存和循环利用,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和“科汇通”两项试点政策已先后于2024年在北京地区先行先试,试点政策良好,在此不再赘述。 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进一步“提额度”“减材料”。2018年开始,北京市分局在总局指导支持下,在中关村示范区实施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经过多次升级扩围,试点范围覆盖北京全辖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试点额度提高至1000万美元。本次新规进一步将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借用外债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同时,简化登记管理要求,对于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政策将进一步助力科技企业畅通跨境融资渠道,为企业创新创业引入“源头活水”。 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方面,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提升银行展业自主性。一是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新形势新要求,取消资本项目收入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使用限制负面清单由四项缩减为三项。二是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银行在统筹便利化服务和风险防范前提下,可以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更加合理分配展业资源,在对广大中低风险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服务同时,加大对高风险客户和业务审查力度,进一步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用汇环境。三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境外个人在京购房可实行“先结后补”。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在京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这一政策更加适应“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的房产交易惯例,解决了业务办理痛点,能够更好满足境外个人在京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 近年来,外汇局按照系统集成、稳妥有序的思路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北京市分局多措并举,多渠道宣传,多维度培训,加强汇银企三方联动,推动各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下一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外汇局北京市分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落实跨境投融资高水平开放相关政策,强化政策传导,增强银行金融服务质效,及时跟踪、解决试点过程中问题,使更多主体享受政策红利,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公室主任刘欣: 谢谢朱睿女士。以上是本场发布会的现场发布情况。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媒体名称。 北京日报记者: 请问今年前三季度金融总量和结构情况如何?谢谢。 调查统计处副处长刘前进: 谢谢您的提问。前三季度,北京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5661.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9268.4亿元,较好地满足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从结构来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北京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净发放人民币贷款5316.6亿元,同比多增3489.1亿元。二是直接融资占比高位提升,资本市场在支持北京实体经济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企业债券净融资8484.4亿元,在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的占比为54.2%,较上半年提高3.8个百分点,同比多3355.8亿元;股票融资359.9亿元,同比多134.5亿元。此外,北京地方政府债券净融资1187.5亿元,同比多254.9亿元。 总体看,前三季度北京地区金融总量合理增长,融资结构不断优化,有效支持首都经济新兴动能培育壮大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谢谢! 财联社记者: 刚才介绍了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请再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作用,谢谢。 货币政策处处长周丹: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可分为利息成本和非利息成本两类。其中,利息成本方面,2021年人民银行即发布公告,明确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贷款利率明显下降,刚才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也显示企业贷款利率处于历史地位。非利息成本主要指融资费用,包括抵押费、担保费、中介服务费等,涉及多个收费主体,收费名目多、不透明,层层叠加,导致部分企业“体感”的融资成本仍较高。特别是对许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来说,融资费用往往是综合融资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金融机构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普遍免除了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等费用,这些费用由银行自行承担。但部分第三方机构收取的增信费、过桥费、中介费等却仍存在费率高、缺乏统一计算标准等问题。因此,明示包括各类融资费用在内的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是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关键一环。 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的主要内容是,银行会同企业填写《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清单》,即我们通常说的“贷款明白纸”,逐项填写企业获得贷款所需承担的利息和非利息成本,按统一方法折算成年化率,清晰、真实、全面展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 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是一项惠当下、利长远的工作。一是能提高融资“透明度”,保障企业知情权。“贷款明白纸”详细列明了企业需承担的贷款利息支出和各项非利息支出,并列示了收费主体、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减少信息不对称,使企业对各项融资费用做到心中有数。例如,辖内某科技型企业规模较小但研发投入较大,以往主要在中介机构帮助下融资。辖内某银行在充分调研了解企业情况后,为该企业提供8000万元综合融资额度,并通过填写“贷款明白纸”详细明示融资成本的构成,帮助企业全面了解银行贷款产品和融资费用来源,企业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也远低于以往年度。 二是能提高融资“适配度”,推动融资成本下降。通过填写“贷款明白纸”,企业能够更加全面、清晰了解是否充分享受了优惠政策,还有哪些减免空间,能够在信息充分情况下争取政策优惠,或通过议价合理降低融资成本。例如,辖内某银行在与某企业填写“贷款明白纸”的过程中,了解到企业流动资金相对紧张,充分评估后为其提供了无还本续贷方案,并承担了抵押物评估费和房屋抵押登记费,为企业节省近3万元融资成本。 三是能提高银企“信任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贷款明白纸”将散落在合同或协议文本中的各项成本归集到一起,便于银行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增强银企互信,深化合作共赢。例如,某企业被中介机构提出的低息及快速放款等条件吸引,但在实际融资过程中发现还存在担保费、保险费、评估费、抵质押登记费、金融服务费等多项隐形费用。某银行在了解企业需求后为企业提供了授信额度,并与企业共同填写“贷款明白纸”,清楚地显示银行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约57万元,帮助企业避开了非法中介“融资陷阱”。 通过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特别是对各类融资费用进行统一明示,有利于提高融资成本透明度、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推动降低融资费用的部门合力,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推动工作落地的政策合力。谢谢! 中国网记者: 此次改革在优化银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抽查要求方面有何考虑?谢谢。 外汇管理二处副处长朱睿: 在优化银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抽查方面,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2020年起,外汇局在全国推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符合条件的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时,可凭命令函直接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而是由银行按季度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随机抽查,对于抽查金额比例有一定要求。相关抽查要求未能充分体现不同银行风控能力的差异和不同客户风险特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策红利最大化释放。基于此,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有必要赋予银行更多自主性,由银行根据自身风控能力和客户特征,更加合理分配展业资源。 办公室主任刘欣: 好的,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问题我们就回答到这里。 今天的发布会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的3位发布嘉宾围绕他们各自工作领域的重点工作情况做了针对性的介绍和解读。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果各位媒体还有问题需要我们回应,也欢迎大家随时跟北京市分行办公室新闻宣传科联系,我们希望在日常也能跟大家保持密切的沟通。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 2025-10-31/beijing/2025/1031/2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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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9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21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520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7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3948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07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20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16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84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388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5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2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5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9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5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73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2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96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38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429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3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3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161亿SDR,初次收入逆差7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506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3948 1956 1429 贷方 2 82444 11565 8449 借方 3 -68496 -9609 -7020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3 2201 1608 贷方 5 74819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3 2695 1969 贷方 8 66934 9390 6860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20 -494 -361 贷方 11 7885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A.b.1 加工服务 13 200 28 20 贷方 14 254 36 26 借方 15 -55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24 17 13 贷方 17 277 39 28 借方 18 -153 -21 -16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5 贷方 20 2259 317 231 借方 21 -3189 -447 -327 1.A.b.4 旅行 22 -3589 -503 -368 贷方 23 989 139 101 借方 24 -4578 -642 -469 1.A.b.5 建设 25 156 22 16 贷方 26 343 48 35 借方 27 -187 -26 -1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6 -29 -21 贷方 29 43 6 4 借方 30 -249 -35 -26 1.A.b.7 金融服务 31 -4 -1 0 贷方 32 61 9 6 借方 33 -65 -9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78 -57 贷方 35 328 46 34 借方 36 -886 -124 -9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42 76 56 贷方 38 1265 177 130 借方 39 -723 -101 -7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55 120 88 贷方 41 2008 282 206 借方 42 -1154 -162 -11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5 -9 -7 贷方 44 32 4 3 借方 45 -97 -14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6 -4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69 -10 -7 1.B 初次收入 49 -2324 -326 -238 贷方 50 6625 929 679 借方 51 -8949 -1256 -917 1.C 二次收入 52 579 81 59 贷方 53 1000 140 103 借方 54 -421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3948 -1956 -1429 2.1 资本账户 56 7 1 1 贷方 57 9 1 1 借方 58 -2 0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3955 -1957 -143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4795 -2075 -151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242 -314 -230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842 -399 -291 2.2.1.1.1.1 股权 63 -2867 -402 -294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25 3 2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600 85 62 2.2.1.1.2.1 股权 66 991 140 102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390 -55 -40 2.2.2 储备资产 68 839 118 8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13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848 119 87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9亿美元(折约149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074 4898 3639 贷方 2 231370 32296 23983 借方 3 -196296 -27399 -20345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4 4234 贷方 5 211241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1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5 7262 5394 贷方 8 188893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6 -1558 -1161 贷方 11 22347 3119 2318 借方 12 -33513 -4677 -3478 1.A.b.1 加工服务 13 561 78 58 贷方 14 689 96 71 借方 15 -128 -18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315 44 33 贷方 17 738 103 76 借方 18 -422 -59 -44 1.A.b.3 运输 19 -2641 -369 -274 贷方 20 6443 899 668 借方 21 -9085 -1268 -942 1.A.b.4 旅行 22 -10908 -1522 -1135 贷方 23 2738 382 284 借方 24 -13646 -1905 -1418 1.A.b.5 建设 25 370 52 38 贷方 26 882 123 91 借方 27 -512 -71 -5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756 -106 -78 贷方 29 155 22 16 借方 30 -911 -127 -95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2 1 贷方 32 222 31 23 借方 33 -211 -29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872 -261 -194 贷方 35 673 94 70 借方 36 -2545 -355 -26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52 203 150 贷方 38 3700 516 384 借方 39 -2247 -314 -2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537 354 264 贷方 41 5916 826 614 借方 42 -3378 -472 -3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51 -21 -16 贷方 44 113 16 12 借方 45 -264 -37 -2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3 -12 -9 贷方 47 79 11 8 借方 48 -162 -23 -17 1.B 初次收入 49 -6844 -955 -705 贷方 50 17794 2484 1842 借方 51 -24639 -3440 -2547 1.C 二次收入 52 1069 149 110 贷方 53 2335 326 242 借方 54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33885 -4733 -3506 2.1 资本账户 56 -3 0 0 贷方 57 12 2 1 借方 58 -15 -2 -2 2.2 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33881 -4732 -350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三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37642 -5257 -3900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589 -780 -583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8479 -1184 -882 2.2.1.1.1.1 股权 63 -7192 -1004 -74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287 -179 -13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889 404 299 2.2.1.1.2.1 股权 66 3812 532 396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922 -129 -97 2.2.2 储备资产 68 3761 524 39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46 -34 -26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6 -15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4113 573 431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189 -165 -1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11-14/beijing/2025/1114/2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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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外汇非现场能力建设,深入挖掘新型外汇违法违规线索,近日,北京市分局与河北省分局在石家庄市联合举办2025年第二期区域集中分析工作研讨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分局非现场分析骨干参会。 会上,各分局就相关新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题分析研讨,并交流汇报研判情况。 2025-11-14/beijing/2025/1114/2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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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4173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8598亿美元,债券类投资5575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6101亿美元、3316亿美元、1156亿美元、720亿美元和360亿美元。2024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7955亿美元、4221亿美元和1998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6%、30%和14%。(完) 2025-06-06/beijing/2025/0606/2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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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694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107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6179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8161亿美元、3307亿美元、1252亿美元、672亿美元和392亿美元。2025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9584亿美元、4728亿美元和262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7%、28%和16%。(完) 2025-12-04/beijing/2025/1204/2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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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总结前期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二是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三是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1-12/beijing/2026/0109/2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