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9-04/gansu/2020/0904/110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以下简称《评估内容》,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三、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四、《评估内容》自2021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年度开始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的通知》(汇综发〔2020〕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6日 2021-10-13/gansu/2021/1015/139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2021-10-22/gansu/2021/1022/140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2021-10-22/gansu/2021/1022/140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2万亿美元)。 2021年1-7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3.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70万亿美元)。 2021-09-01/gansu/2021/0913/1365.html
-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或发行境外存托凭证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股票或中国存托凭证登记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 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2021-09-13/gansu/2021/0913/1373.html
-
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备案 继承财产转移核准 金融机构内保外贷履约购付汇备案 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移民财产转移核准 2021-09-13/gansu/2021/0913/1376.html
-
金融机构外债结汇核准 外保内贷境外担保履约款结汇核准 2021-09-13/gansu/2021/0913/1377.html
-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2021-09-13/gansu/2021/0913/1379.html
-
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2021-09-15/gansu/2021/0915/1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