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由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先生和香港银行公会主席陈秀梅女士率领的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一行。双方就当前外汇市场形势、外汇管理政策等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了意见。 潘功胜局长指出,目前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可控,支撑国际收支平衡的根本性因素仍然长期存在。外汇局将在坚持现有政策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着力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管,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完) 2016-12-20/safe/2016/1220/6699.html
-
2016年12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与15家外资银行代表进行座谈,就外汇市场形势、外汇市场监管及银行合规自律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 潘功胜局长指出,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是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利益诉求。当前中国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可控,支撑外汇市场稳定的根本性因素仍然长期存在。外汇管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既有利于眼前、平衡外汇收支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又有利于长远、推动金融市场开放的原则,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商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要切实履行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合理使用资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完) 2016-12-22/safe/2016/1222/6700.html
-
2016年12月11日,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BIS)宣布中国正式加入国际银行业统计的本地银行业统计(Locational Banking Statistics, LBS),并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中国数据,这表明我国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再次得到国际认可,数据透明度持续提高。正式加入LBS是继实施《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和加入协调证券投资调查以来,我国全面弥补二十国集团(G20)数据缺口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扩大国际银行业统计报送经济体是G20数据缺口动议的目标之一,本次中国加入后,LBS数据报送国家/地区增至46个,其中发展中国家/地区12个,发达国家/地区22个,离岸金融中心12个。 2016年6月末,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总计7780亿美元,在全球银行业跨境债权规模排名中居第10位,对外负债总计9180亿美元。从币种构成来看,2016年6月末,美元对外资产5490亿美元,对外负债2740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750亿美元;人民币对外资产730亿美元,对外负债3580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850亿美元。 BIS新闻原文见其官方网站www.bis.org/publ/qtrpdf/r_qt1612s.htm。(完) 2016-12-13/safe/2016/1213/6697.html
-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北京会见了凯雷投资集团联合创始人、联合首席执行官William Conway,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趋势、主要经济体汇率走势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潘功胜局长指出,受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影响,近期全球主要发达和新兴市场货币普遍下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也因此有所走弱。但相对于其他国际储备货币、新兴市场经济体货币,人民币汇率比较稳定,跌幅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大,而且人民币对一篮子多边汇率还是升值的。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将继续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不存在持续贬值的基础。(完) 2016-10-31/safe/2016/1031/6692.html
-
为提高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切实做到依法透明行政,日前,外汇局公布了《外汇局行政审批需由行政相对人委托有关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对行政审批所涉中介服务进行公开,以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了解。 《统计表》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本项目3项行政审批所需的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授权委托书等6项中介服务事项。这是外汇局近年来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加强服务有关要求,推动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的又一重要举措。 《统计表》请见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网上服务-行政许可-行政许可项目”栏目。(完) 2016-12-23/safe/2016/1223/6701.html
-
12月9日下午,前IMF副总裁朱民先生应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题为“全球经济金融大趋势”的学术讲座。讲座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主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同志参加。 朱民介绍了世界经济金融关联性、全球经济金融溢出效应、未来全球经济走势以及美国经济政策取向等问题,并就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未来美元汇率走势及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等问题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和交流。(完) 2016-12-12/safe/2016/1212/6696.html
-
2013年,在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一带一路”把中国发展同沿线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中国梦”同沿线各国人民的美好愿望结合起来,必将成为一项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福祉的伟大事业。作为重要的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互利共赢、开放透明、公平包容的开放新格局,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一带一路”营造良性、健康、稳定的外汇市场环境。 “一带一路”打造中国与世界开放互通的新格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全球增长动能不足,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的态势依旧,全球经济治理滞后,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新变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全球发展失衡,贸易保护主义、逆全球化势力和民粹主义抬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复杂严峻。如何让世界经济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如何让经济全球化的正面效应更多地释放出来?中国顺应大势,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致力于实现经济全球化进程再平衡。这不仅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有利于中国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不断提升发展的内外联动性,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 一是有利于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中国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更是贡献者。“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契合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为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开放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有利于实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联动发展,使全球经济发展更加平衡。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开展跨国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本质上是通过提高有效供给来催生新的需求,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使顺周期下形成的巨大产能和建设能力“走出去”,支持沿线国家推进工业化、现代化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有利于稳定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三年多来,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投资达500多亿美元,一系列重大项目“落地开花”,带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一带一路”倡议来自中国,但成效惠及世界。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仅明确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也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通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利于巩固中国同中亚和东南亚的合作基础,构建中国同沿线各国在开放中谋求共同发展的道路,有力促进内陆和沿边的对外开放,提升中西部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促进东部地区的转型升级和对外投资,形成联动发展的新局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落地,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三年多来,“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得到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 三是为跨境资本流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跨境资本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伴生物,有助于推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并带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与流动,利于全球经济增长。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吸引境外长期资本流入,促进形成健康、良性、稳定的跨境资本流动秩序,维护中国国际收支基础平衡稳健。 外汇管理改革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坚持“开放合作、和谐包容、市场运作、互利共赢”,着力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把握好外汇管理的两项基本原则,为“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和“一带一路”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世界各国实现联动增长,走向共同繁荣。 促进经贸畅通,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投资,在开放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近年来,外汇管理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深化贸易和投资联动,拓宽贸易和投资领域,优化贸易和投资结构,挖掘贸易和投资新增长点,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平衡发展,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一是全面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外贸发展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重中之重。1996年,我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近年来,相继取消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允许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电子单证审核,允许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入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不断提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二是不断深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大幅简化单证。改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优化贸易结构,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建设。三是促进外贸多元化发展。继续提升边贸和个人贸易便利化水平,取消边贸账户行政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周转,简化个人贸易单证要求,为“一带一路”拓宽贸易领域。四是积极支持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扩大到天津等12个城市。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广全国,试点以来,全国33家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246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互联网+”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为“一带一路”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五是积极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渠道。近年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经实现基本可兑换,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根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非金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701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中也会面临各种国别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劳工风险等。作为涉外经济管理部门,外汇局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 深化资金融通,为“一带一路”拓宽新的渠道 “一带一路”建设倡导的是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互联互通,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要在已有基础上,实现发展战略相互对接、优势互补。近年来,外汇局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以资本“走出去”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装备合作,发挥中国资本与中国经验、高端技术和装备优势的组合作用,同时,将国际领先技术“引进来”,实现与相关国家技术、管理、文化、市场的相互交融、相互合作和互利共赢。截至2016年末,我国银行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产存量达1476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2%。 一是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证券投资是资产配置互联互通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外汇局牢牢把握外汇形势趋向均衡的有利时机,按照“均衡监管、双向流动”的思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改革,扩大RQFII试点范围,简化QFII和RQFII审批程序,放宽单家机构投资额度上限、便利资金汇出入、放宽锁定期限制,进一步推动境内资本市场开放。截至2016年12月末,共有278家QFII机构获批873.09亿美元额度,177家RQFII机构获批5284.75亿元人民币额度。二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支持“一带一路”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外汇局取消了外债、对外担保的事前审批,2016年,在总结前期外债宏观审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全国,通过创新投融资支持方式,缓解企业“走出去”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中资企业(含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债签约额合计1021亿美元,是2015年全年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的2.3倍。三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到中国发行熊猫债,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允许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基于实需原则参与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避险需求。截至2017年4月底,结算代理行共48家。通过资本“走出去”助推企业“走出去”,有利于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截至2016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已累计发行631亿元,境外投资者400多家,投资余额近8000亿元人民币。 优化外汇储备运用,为“一带一路”打开新的窗口 资本“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作为外汇储备的管理机构,外汇局始终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不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加强多元化运用的统筹协调和风险防控,积极支持国家“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重大战略,构建相互补充配合的对外投融资平台体系。 一是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积极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多层次、大力度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在开展委托贷款的基础上,牵头设立了丝路基金和中非产能合作基金,其中丝路基金总规模400亿美元,首期100亿美元;中非产能合作基金规模100亿美元。此外,注资了中投国际、国新国际、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并以多种形式支持了中非发展基金、中国欧亚基金、中阿基金等多双边基金。上述相关机构成立以来,在功能定位、投资理念、业务实践、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早期成果。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式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商业化运作,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和较好的投资回报,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多边双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三是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公司治理和党的领导两个维度,引导投资机构实施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健全党的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业务拓展、公司搭建、风险防控、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迈出了较好的步伐。 外汇管理稳中求进继续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不仅对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拓展我国发展空间、维护周边安全和稳定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为中国与有关国家推进互联互通、互利合作、共谋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建设共同发展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实现联动式发展注入新能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做好“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者、服务者和护航者,为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动力,让“一带一路”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具体来看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市场运作,“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继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拓展贸易投资领域,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效率和质量。深化投融资联动体系,进一步研究实施互利互惠政策。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二是坚持开放合作,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内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按照既有利于眼前,平衡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又有利于长远,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原则,审慎有序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发行和投资债券,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丰富外汇市场风险对冲工具,创建更加友好便利的制度环境,满足境外投资者管理汇率风险的需要。三是坚持平衡稳健,发挥好“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双线力量。“一带一路”建设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为“一带一路”营造健康、稳定、良性外汇市场秩序。四是坚持互利共赢,继续优化外汇储备资金运用。秉承商业化运作、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的理念,尊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不断尝试多元化运用的新举措,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市场化方式,投资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等领域,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五是坚持政策互通,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沟通,加强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与跨境合作,加强与境外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外汇市场透明度。 (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2017年第9期) 2017-05-05/safe/2017/0505/6724.html
-
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中,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过度冲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是我们的双重使命。 全球跨境资本流动的动态演进 跨境资本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伴生物,有助于推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并且带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和流动,有助于全球经济增长。同时,跨境资本流动具有逐利性、顺周期和易超调等特点,短期内资本的大规模无序波动可能对经济金融带来冲击。从历史上看,新兴经济体曾多次出现跨境资本“大进大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当资本大量流入时,压缩了新兴经济体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推升了资产价格,一定程度降低了新兴经济体推动经济改革和结构转型的动力。当资金大规模流出时,可能导致货币贬值、金融市场剧烈动荡、金融体系脆弱性增加,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本世纪以来,全球跨境资本流动主要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2013年,国际资本高强度流入新兴经济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资本流入主要是因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资本回报率较高;国际金融危机后,资本流入则是因为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国际市场流动性泛滥。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以来,国际资本开始从新兴经济体流出。主要是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分化,特别是随着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并启动加息,跨境资本流动开始转向。目前全球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主要国家都面临不少风险因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跨境资本流动扑朔迷离,跨境资本流动的流量、流速、流向、结构都处于动态的变换之中。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共识,就是国际宏观经济和宏观审慎政策合作的重要性。主要经济体进行政策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全球经济的溢出效应,共同维护金融稳定。IMF总裁拉加德2016年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演讲时指出,“全球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提高了产生溢出效应的可能性——通过贸易、金融或者信心的影响。随着一体化继续推进,有效合作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转至关重要。这要求所有国家集体行动。”近年来,国际社会在G20、IMF、FSB等框架下也开始努力推动协调合作。在这种大环境下,脆弱的经济体应积极推动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和进出口结构、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各国政策当局应实施恰当的宏观审慎政策,对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与跨市场风险传播进行宏观、逆周期的调节,防范系统性风险。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特征及变化 受全球资本流动格局的变化影响,本世纪以来,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呈现出两个阶段的特征。第一个阶段是2000~2014年上半年,中国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双顺差,外汇储备规模快速上升,资金大规模流入中国。国际金融危机前,直接投资流入规模较大;国际金融危机后,证券投资、外债等其他投资资金占比开始提升。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下半年以后,中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但资本账户出现逆差,且资本账户逆差开始大于经常账户顺差,跨境资本开始流出,外汇储备由升转降。从时间、流向等方面看,中国与全球跨境资本流动格局保持高度一致。 两个值得关注的变化:一是市场主体对外资产快速增长。以前中国对外资产基本由官方外汇储备形成,官方对外资产占比最高时超过70%。近年来,中国对外资产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通过外汇储备形成的官方对外资产下降,市场主体持有的对外资产上升,截至2016年底,官方、民间持有的外汇资产各占50%。二是市场主体对外债务减少。前几年美联储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美元利息成本较低,中国企业借入了较多外债;近两年,美联储退出QE并逐步加息,美元利率有所上升,美元汇率有所走强。同时,中国的国内利率有所下降,在低利率环境下,中国企业从国内融资更容易,开始倾向于加快偿还美元外债,降低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本外币全口径外债从2014年底的1.8万亿美元下降至1.4万亿美元,其中外币外债由9000亿美元降到7500亿美元。2016年二季度以来,中国企业外债去杠杆化进程告一段落,外债规模开始回升。 当前向均衡状态收敛:外汇储备、银行结售汇、跨境收支差额、美元指数等指标显示了外汇市场的变化趋势。2015年12月,美联储第一次启动加息,2015年第四季度美元指数上升了2.4%,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经历了高强度波动。2016年第四季度,美联储加息升温,加上美国大选因素,美元指数上升了7.1%,但和2015年四季度比较,中国外汇市场波动明显减弱。2017年1月份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表现趋稳,2月份、3月份外汇储备增加,跨境收支经历了17个月逆差之后,由逆转正,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入趋向均衡。 未来跨境收支具有良好的稳健基础:一是中国经济正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随着中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将更有质量、更有效率;二是中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在合理区间,2016年经常账户差额占GDP的比例为1.8%;三是中国仍将是境外长期资本最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投资目的地之一;四是中国外汇储备充裕。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来华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年出现快速增长,2016年增速超过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但对中国外直接投资中有一些非理性和异常的投资行为,如大额非主业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行为等。有的企业在自身高负债情况下,依然大额举债到海外开展收购;还有的市场主体在对外直接投资的包装下,非法转移资产。 中国政府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和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外汇管理也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但汲取20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经验和教训,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快”不等于走得“好”,走得“稳”才有可能走得“好”。对外投资并购像一束带刺的玫瑰,美丽芳香,但小心刺破双手;有时候像沙滩上捧起的沙子,看上去抓住了,但是最终从手心滑落。过去几个月,随着宏观审慎政策的调整实施,中国对外投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市场主体逐渐回归理性。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 2016年,中国吸引外资规模在全球排名第三位,在新兴经济体排名第一位,外商投资结构逐步升级改善,流入高附加值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制造业的外资继续增长。考虑到中国经济的增长、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庞大的市场潜力,中国仍是对长期资本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主席在出席2017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积极营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外汇管理政策方面,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资本金意愿结汇,增资、减资、转股、撤资等真实合规的资金汇兑和支付不受限制。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是经常项目,属于可兑换范畴。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可用于境内再投资,也可自由汇出。利润汇出需符合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包括按照中国《公司法》要求,需对以前年度亏损进行弥补,要提供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中国的完税证明。这四个条件不是新条件,而是一直存在并且具备合理性的要求。 中国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及取向 中国在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时,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基于上述两项原则,中国的外汇管理政策有下述几个基本内涵: 第一,“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中国外汇管理不会走回头路,不会再走到资本管制的老路上。20世纪末,中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进入21世纪以来,资本账户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直接投资项实现基本可兑换;通过通道开放的方式稳步推进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包括QFII、RQFII、QDII、R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这些中国已经实现的开放政策不会取消。 第二,审慎有序推动中国资本项目开放。2016年,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有很多亮点,包括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优化沪港通政策,启动深港通试点;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改革,弱化额度限制及锁定期约束等。改革不能仅有目标,更需要达成目标的策略。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应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相适应。在不同时期,要充分考虑内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资本项目开放的重点、节奏、步骤等。 第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预警和响应机制,进一步丰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下,开展市场监管和市场执法,严厉打击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中国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 第四,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过去一段时间,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窄幅波动,人民币兑美元呈现有升有贬的双向波动。下一步,要继续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汇率政策的规则性、透明性,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下的基本稳定。同时,根据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保持汇率在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中的功能。 中国外汇储备的经营与管理 近两年来,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的外汇市场和跨境资本流动经历了高强度的冲击和考验。2017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形势趋于稳定,跨境资本流动趋向均衡。2017年3月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3.01万亿元。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位居第一,并且远超过第二名,占全球外汇储备的近30%。 一个国家持有多少外汇储备算是合理的水平?国际、国内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一国的宏观经济条件、经济开放程度、利用外资和国际融资的能力以及经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等。无论是以传统的指标衡量,还是以IMF经济学家提出的综合指标衡量,中国外汇储备都是充足的。 影响中国外汇储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的变动。中国外汇储备以美元计价报告,非美元外汇储备折算成美元,汇率会对储备变动产生影响,储备投资的债券、股票等资产价格每个月都在变动,成为影响外汇储备变动的重要因素;二是多元化运用,比如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外汇储备出资后,需要从外汇储备数据中扣除;三是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 中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坚持安全、流动、保值、增值原则,进行审慎、规范、专业的投资运作,优化并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和投资策略,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中国无意通过货币贬值提升竞争力,既没有这样的意愿,也没有这样的需要。人行向市场提供外汇流动性,旨在防止汇率超调和“羊群效应”,维护市场稳定。中国努力在提高汇率灵活性和保持汇率稳定之间求得平衡的做法,对国际社会是有利的,有效避免了人民币汇率无序调整的负面溢出效应和主要货币的竞争性贬值。 (原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7年5月刊) 2017-05-08/safe/2017/0508/6725.html
-
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企业和个人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多家公司,使用其他公司作废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订立高于市场价5倍至20倍的交易价格,先后1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1.19亿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28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月至7月,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勾结境内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租船合约,伪造运费发票,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4506.9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7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全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进口贸易,重复使用合同和发票,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4笔,合计3967.70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4: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重复使用已作废海关进口报关单,篡改报关单金额,套用其他公司进口报关单信息,伪造对应的合同和发票,虚构进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8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9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5: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为逃避银行真实性审查,重复使用7份发票,分别在两家银行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3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6:广东籍车某逃汇案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广东籍车某为实现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逃避监管,将其人民币资金多层分散划入刘某等84名个人的账户,再利用该84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冒用因私旅游、赡家款等名义,将435.52万美元违规汇至车某在澳大利亚及香港的个人账户。 车某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7:山东籍赵某非法套汇案 2015年2月至12月,山东籍赵某为实现大额兑换外汇目的,将公司账户内资金分散划入41名员工个人账户,利用这些员工个人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办理购汇,再组织人员将所购外汇分439笔全部提取现钞后归集存入赵某个人账户,转为定期存款,合计20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套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其作出罚款70.5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8:广东籍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广东籍梁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出口贸易货款2403万港元分82笔划转至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后由地下钱庄向梁某及其亲属境内账户分94笔划入1956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数额巨大,违规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8.6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9: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3月,河南籍娄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多次向地下钱庄控制的11名个人账户打入资金710万元人民币,由地下钱庄将该资金兑换成外汇汇至娄某指定境外账户,金额合计142.6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10:山西籍耿某个人分拆逃汇案 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耿某为达到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目的,将其人民币资金分散打入31人的个人账户,再利用31名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兑换成外汇,集中汇至耿某控制的香港个人账户,金额合计117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完) 2017-05-25/safe/2017/0525/6728.html
-
2017年6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带队赴深圳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机构关于外汇市场形势、外汇管理政策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潘功胜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增长稳中向好,保持中高速增长。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市场预期稳定,外汇储备变动和人民币汇率趋向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潘功胜强调,要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依法支持、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国际支付与转移,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地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汇管理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潘功胜表示,外汇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活跃,市场主体对政策和市场信号反应敏锐。潘功胜局长希望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和外汇市场各相关参与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外汇管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 2017-06-22/safe/2017/0622/6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