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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邀请耶鲁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中心主任威廉·戈兹曼教授作专题学术讲座,介绍了行为经济学在金融投资领域的发展运用和他的最新研究成果。(完) 2018-07-19/hubei/2018/0719/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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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上午,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马骏赴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分行调研金融支持湖北自贸区发展政策的落地情况。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各处室及自贸区武汉片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马骏副局长认真听取了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支持自贸区建设所做的工作及各家企业代表对于湖北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的需求和建议,并对湖北省分局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全面梳理银行和企业的政策需求,做好对接。三是研究出台措施办法使银行和企业切实获得自贸区改革的红利,使湖北走在第三批自贸区前列。 2018-06-28/hubei/2018/0710/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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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943亿元,支出13106亿元,顺差18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652亿元,支出10391亿元,顺差326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91亿元,支出2716亿元,逆差14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15亿美元,支出2030亿美元,顺差28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15亿美元,支出1610亿美元,顺差50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0亿美元,支出421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37 285 14,943 2,315 -13,106 -2,03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62 505 13,652 2,115 -10,391 -1,610 2.服务贸易差额 -1,425 -221 贷方 1,291 200 借方 -2,716 -421 2.1加工服务差额 93 14 贷方 94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61 9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376 -58 贷方 216 33 借方 -591 -92 2.4旅行差额 -1,159 -180 贷方 221 34 借方 -1,380 -214 2.5建设差额 51 8 贷方 93 14 借方 -41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 0 贷方 62 10 借方 -60 -9 2.7金融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24 4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0 -29 贷方 28 4 借方 -21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155 24 借方 -107 -1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324 50 借方 -254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8-22/hubei/2018/082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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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6月,银行结汇10589亿元人民币(等值1640亿美元),售汇10457亿元人民币(等值162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31亿元人民币(等值2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049亿元人民币,售汇95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7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40亿元人民币,售汇88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34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29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217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88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44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31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87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894亿元人民币。 2018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59126亿元人民币(等值9282亿美元),累计售汇58245亿元人民币(等值914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80亿元人民币(等值1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600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328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71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12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95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8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41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0017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599亿元人民币。 2018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386亿元人民币(等值3003亿美元),对外付款19745亿元人民币(等值305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60亿元人民币(等值56亿美元)。 2018年1-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08635亿元人民币(等值17051亿美元),对外付款109381亿元人民币(等值1717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46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7-19/hubei/2018/0719/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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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4日下午,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参加湖北自贸试验区第十期政策说明会暨政企对话会。会上,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工作人员宣传推介了《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由于此次政策说明会在斗鱼网络直播平台上开展,形式新颖,既方便了市场主体及时收看,又能提高政策的受众面,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2018-07-25/hubei/2018/0725/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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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召开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会议。中支局领导主持会议并讲话,外汇局襄阳市中心支局及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018年重点任务路线图》及襄阳市自贸办《关于报送2018年重点任务路线图分解情况的通知》,并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解读与分解。相关科室结合自身工作对具体任务的落实细节进行了讨论,经过充分交流与沟通,形成了统一意见。 2018-08-10/hubei/2018/0810/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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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贸易金融部一行在中国银行随州分行负责人陪同下,专程拜会外汇局随州市中心支局。外汇局随州市中心支局局领导、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见。 2018-08-17/hubei/2018/0817/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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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视频会。外汇局湖北省分局马骏副局长和国际收支处人员及武汉市23家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共40余人在武汉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湖北辖内各中心支局、部分县支局和当地管辖企业在所在地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 2018-08-31/hubei/2018/0831/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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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外汇局十堰市中心支局与十堰市商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郧阳区外贸企业开展了调研活动,当地人民银行和辖内外汇经办银行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组一行首先参观了郧阳区香菇小镇建设和部分袜业企业的生产情况,然后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倾听企业的诉求,解答企业的疑问。座谈会上,外汇局十堰市中心支局讲解了外贸企业涉及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介绍了针对外贸企业的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措施,并专题调研了辖内企业对外贸易中的货币选择情况。 2018-09-13/hubei/2018/0913/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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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定义附后)流入386.08亿元,流出468.69亿元,净流出82.61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60.57亿元,流入97.23亿元,净流出163.34亿元(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9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55.25亿美元,流出67.08亿美元,净流出11.8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7.29亿美元,流入13.92亿美元,净流出23.38亿美元(见表2)。 2019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数据的变化,主要源自境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非金融关联企业间的债务资金摆布,属于正常的数据波动,股权性质的投资依然呈现净流入。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保持基本稳定。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82.61 流入 386.08 流出 468.6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63.34 流入 97.23 流出 260.57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9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11.82 流入 55.25 流出 67.08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23.38 流入 13.92 流出 37.29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9-11-19/hubei/2019/1119/1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