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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60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万亿美元)。 2018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0.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9万亿美元)。(完) 2018-11-23/gansu/2018/1123/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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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4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1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16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0.5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万亿美元)。 2020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9.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47万亿美元)。 2020-05-26/gansu/2020/0526/1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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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1-14/gansu/2021/0114/1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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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各分局、外汇管理部,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5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3日 2021-02-03/gansu/2021/0203/1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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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与甘肃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联合主办,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承办的“风险中性及汇率风险管理策略培训”通过“主会场+分会场+同步线上直播”方式举办,全省外汇局系统,外汇银行从业人员及涉外企业高管及财务人员共计千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市场研究处张涛、即期汇率处刘汉涛两位专家,围绕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如何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主动管理好汇率风险的主题作了讲授。两位专家通过大量的数据对比分析,系统讲解了全球经济增长趋势,未来汇率双向波动的趋势,以及汇率避险主要工具和策略,引导企业进一步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科学运用衍生交易产品套期保值,主动管理汇率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李高元对“四位一体”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培育专项行动作了部署,要求全省外汇局系统、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外汇银行、企业四个层面共同发力,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加大外汇衍生品创新推广力度,从而实现双增强双提升目标,为全省涉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外汇金融支撑,为甘肃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外汇力量。 本次培训得到了与会人员及涉外企业的一致好评,认为贴近市场,贴近实际,为企业更好地规避、管理汇率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帮助。 2021-07-16/gansu/2021/0716/1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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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5万亿美元)。 2021-01-29/gansu/2021/0129/1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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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9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4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6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 2020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32.2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85万亿美元)。 2020-10-16/gansu/2020/1016/1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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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24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7万亿美元)。 2020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2.6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7万亿美元)。 2020-07-30/gansu/2020/0730/1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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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12/gansu/2021/0412/1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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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0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传达学习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国内外经济金融和外汇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在京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有效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增长。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全面简化防疫物资进出口、资本项目收入及跨境融资等外汇业务办理,有效满足抗疫相关外汇需求。三是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在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便利化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地区和业务范围。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外汇体制改革,服务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四是外汇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阻隔外部冲击风险。五是外汇储备经营审慎稳健。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2020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会议部署了2020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契机,不断增强政治机关意识,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统筹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扩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探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管理改革。继续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和互联互通。三是继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完善外汇市场监管,保护外汇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四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加强对“十四五”时期外汇管理改革发展等重大课题研究,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多层次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审计署金融审计一局、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受邀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完) 2020-08-06/gansu/2020/0806/1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