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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落实“稳增长和防风险”工作理念,外汇检查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同时,提高非现场分析、监管比重,对济南地区银行开展外汇业务非现场问询工作,既不给银行日常经营增加负担,又保证疫情期间银行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提升了银行风险意识。 下一步,外汇检查处将继续实施柔性监管,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和手段,提升银行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保证外汇检查日常监管频率,丰富外汇检查工具箱。 2020-07-29/shandong/2020/0729/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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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推进银行外汇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水平,外汇检查处积极调整工作思路,重点关注对实体经济存在重大影响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对2019年以来全辖银行高风险外汇业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数据分析,对异常线索进行核实。共核实线索849条,涉及银行11家。 下一步,外汇检查处将继续探索创新检查方法,丰富检查工具箱,提高检查工作水平。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检查工作重点会由非现场逐步转向现场,稳步推进银行外汇检查工作。 2020-05-28/shandong/2020/0528/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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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外汇信息写作水平,拓宽辖区外汇调研信息工作思路,8月13日下午,外汇局日照市中心支局成功举办了全市外汇调研信息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辖内外汇信息调研人员“攻质量、创精品”的调研意识,为推动日照外汇信息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8-08-17/shandong/2018/0817/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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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检查处全面落实总分局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开拓思路,开展银行外汇业务非现场问询工作,整体工作历时三个月,共排查线索2000余条,约谈银行14家,有效提升了银行合规风险意识和展业水平。 通过与银行外汇业务从业人员进行座谈,外汇检查人员及时了解银行外汇新产品研发营销情况、汇率避险产品设计宣传情况,与银行沟通了外汇政策执行情况,向银行宣讲了外汇政策法规及业务风险点,做好政策答疑解惑。同时,提示银行既要合规开展外汇业务,又要确保各项外汇便利化措施落实到位。 本次外汇非现场问询工作从风险角度出发,结合跨境资金流动趋势,筛选异常线索,灵活运用数据分析、电话邮件问询、调取影像资料等创新外汇监管方式,对现有银行外汇检查方法进行了有效的补充。既保证了疫情期间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减少银行工作负担,又规范了银行操作,有效提升了银行风险意识和展业水平。 2021-08-23/shandong/2021/0823/1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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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6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2: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2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人的便利化购付汇额度,以欺骗手段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金额合计158.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3.6万元人民币。 案例3:镇江和正堂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镇江和正堂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36.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1.8万元人民币。 案例4:扬州市腾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8月至9月,扬州市腾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29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02.6万元人民币。 案例5:盐城妙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1年1月,盐城妙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599.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94.1万元人民币。 案例6: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70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7:宁波利时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3月,宁波利时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虚假单证办理转口贸易付汇,金额合计71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83万元人民币。 案例8:陕西籍乌某逃汇案 2020年1月至8月,陕西籍乌某利用18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9:河北籍刘某逃汇案 2020年1月至7月,河北籍刘某利用20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9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4.9万元人民币。 案例10:河北籍潘某逃汇案 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河北籍潘某利用15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0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4.5万元人民币。 2023-07-13/shandong/2023/0713/2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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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8-10/shandong/2023/0810/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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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分局“优质便利双百行”活动精神,深入了解辖内优质企业贸易外汇便利化试点情况和银行网点服务企业质效,9月15日下午,外汇局临沂市分局副局长孟宪东带领外汇管理科,到辖内工程机械制造业龙头企业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听取企业财务负责人介绍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外汇收支情况和下一步贸易打算,详细询问了解了企业对贸易收支便利化业务的“满意度”情况、试点银行网点服务质量和企业外汇相关业务诉求,并由外汇局人员对业务诉求进行了一一解答。走访中,外汇局人员为企业介绍了一系列便利化政策应用场景和金融支持贸易外汇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实际案例。 下一步,外汇局临沂市分局将持续关注企业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地成效,指导辖内银行对接企业实际需求,以金融服务助力贸易外汇优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09-19/shandong/2023/0919/2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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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试点稳慎落地,近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以“外汇展业初探”为主题举办2024年第1期“英萃沙龙”活动,与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共同学习研讨。 民生银行济宁分行是济宁辖区第一家开展外汇展业试点的金融机构。座谈会上,济宁市分局传达了外汇展业管理办法的总体精神和工作要求;民生银行济宁分行就其展业试点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业务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进行了介绍;市分局业务人员对《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要点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回应银行对政策理解和落实方面的疑问;最后,民生银行依托外汇展业系统直观展示了事前、事中、事后外汇展业操作流程,大家围绕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济宁市分局将持续跟踪民生银行济宁分行试点业务推进情况,对银行客户分类、完善业务流程、监测跟踪等工作给予辅导支持,推动银行扎实合规开展外汇展业试点,不断提升银行外汇管理效能和外汇业务服务水平。 2024-02-06/shandong/2024/0206/2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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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跨部门监管合作,进一步强化汇警联动打击涉外违法犯罪活动,6月27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外汇检查处到烟台调研督导工作。6月27日下午,汇警双方联合召开座谈会,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烟台市公安局及外汇局烟台市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介绍了前期省公安厅与省分局联合战训工作成果以及山东省内各地市跨部门战略合作相关工作进展。烟台市公安局讲解了公安部数据导侦(烟台)战略中心建设情况及战略中心软硬件优势、数据优势、人才优势。外汇检查处介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研判中心(模型算法实验室)建设情况,总结了近年来外汇局数据研判、移送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外汇违法犯罪工作成果,介绍了全省汇警协作有关经验,提出了外汇局全流程参与涉钱庄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新模式,总结了人民银行、外汇局与公安机关在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和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工作的合作经验。 双方一致认为,依托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研判中心(模型算法实验室)、公安部数据导侦(烟台)战略中心两大战略中心数据、人才、系统等优势,汇警合作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下一步,烟台市分局将在山东省分局指导帮助下,探索实践汇警合作新模式,联合税务、海关等部门,坚定不移稳步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2024-07-01/shandong/2024/0701/2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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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保证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11月13日上午,外汇局莱芜分局组织召开了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人民银行莱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登振,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辖区各商业银行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共计23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银行汇报了2024年以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推广情况、汇率避险工作开展情况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案例,提出了年底前各项工作具体计划。外汇局安排部署近期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工作,通报了优化外币现钞兑换工作进展,强调年底前汇率避险工作继续发力,要求相关银行便利化试点企业扩面增量,继续推动鲁贸汇企服务队莱芜分队走访工作。外汇局还通报了资本项目外汇政策改革情况,如外债登记下放银行等政策。 刘登振同志充分肯定了各银行在今年外汇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为大力提升莱芜分局辖区外汇管理和服务水平作出了努力和贡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临近年底,各行要认真梳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查缺补漏,在本年剩余一个半月时间内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做好汇率避险工作,努力提升外币现钞兑换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扩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规模,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助力当地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11-14/shandong/2024/1114/2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