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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副局长 2024-10-14/guangxi/2021/0604/1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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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要求,支持上海探索发展离岸金融,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金融发展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序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上海率先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聚焦服务我国近年来逐渐形成的离岸经济金融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为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离岸金融,便利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更好服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更好满足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和金融强国的需要。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立足数字化前沿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我国企业国际投资和贸易持续开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为在岸金融体系改革开展测试,有力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 稳妥有序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持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试点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更好集聚全球优质金融要素和资源,支持我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分(子)公司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等境外企业主体使用离岸金融服务,满足其在支付结算、资金汇兑、投资融资、保险保障、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鼓励上海市制定企业获得离岸金融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办法。研究设立离岸银行等离岸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三、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离岸金融跨境资金管理。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OSA账户)作用,有效推进离岸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四、数字化应用 依托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建设和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离岸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稳妥推进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稳步促进数字人民币在离岸业务中的应用和场景拓展。 五、离岸金融业务 支持浦东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首批试点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拓展新的试点业务。不断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市场活跃度。试点业务需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具体类别试点业务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细则予以明确。 (一)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扩围。支持全球优质贸易商设立离岸贸易专业公司,为其开展离岸贸易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优先发展基于大宗商品交易等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贸易金融服务,适时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 (二)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三)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将归集的国际分入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再保险保费境外投资及赔款收付结算等,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四)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资金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财资中心归集海外资金,强化风险管理,便捷高效实现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和使用。鼓励上海市对财资中心给予配套扶持。 (五)支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依托外汇交易中心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外币货币等外币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人才服务机制,保障支持外汇交易中心离岸外汇业务发展。 (六)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为非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合理布局零售业务网点,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更好满足非居民个人的商务往来、日常消费等场景的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根据试点情况,稳步拓展面向非居民个人的离岸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等专业化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 (七)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优化完善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不断丰富离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研究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探索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支持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开发设计符合客户需要和国际通行合规要求的资管产品,开展境外资产配置。研究探索稳妥有序发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打造离岸财富管理高地。 六、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根据离岸金融发展需要,研究依法制定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等支持下,研究制定离岸金融领域配套规则,并完善与离岸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仲裁规则。凡涉及暂时调整或暂停实施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指导相关主体建立离岸金融自律机制,促进离岸金融试点业务稳慎有序开展。 七、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一)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兼顾离岸金融发展和安全,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离岸金融业务实施管理,并与上海市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机制,根据试点情况健全完善离岸金融业务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定期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报送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和试点重要情况,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二)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出现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对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协同管理。在极端特定风险场景发生时,依法实施国际通用风险管理措施。 (三)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管理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风险实施管理处置。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监管信息报送实施“一点化”统一申报。加强离岸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风险管理等的协同联动,有效防范套利套汇、监管真空等风险隐患。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情况,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处罚。 八、统筹推进实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离岸金融工作的领导。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上海发展离岸金融的统筹指导。加强党的建设,以更高质量党建保障离岸金融各项改革举措推进落实。 (二)注重协同联动和整体推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做好授权、支持和配合,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整体统筹推进,形成政策合力,系统释放改革红利。根据试点情况,探索一体化推进商事、监管、法律服务等配套政策完善,打造最优金融发展环境。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相关发展资金中,按规定对离岸金融业务给予专项扶持。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统筹做好本行动方案推进实施,加强法治建设和风险防控。上海要注重做好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的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2026-06-19/qingdao/2026/0619/2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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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26-06-29/qingdao/2026/0629/2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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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分局围绕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便利化,精准施策,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入调研政策落地实效,主动走访州文化和旅游局、香格里拉旅行社,系统了解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政策的落地执行情况,聚焦文旅部门及旅行社在日常业务中的多元诉求,为后续政策优化提供扎实基础。二是开展境外来华就医支付堵点调研,针对境外个人来迪庆就医场景,组织专项调研,全面梳理服务流程与跨境结算环节中的问题,形成针对性优化建议,助力构建更顺畅的涉外医疗支付生态。三是推动提升外币代兑服务质效,对辖内2家重点文旅场所的外币代兑点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核查标识设置规范性、操作流程合规性及服务响应及时性,以查促改、以改促优,显著提升代兑服务的标准化与便利化水平。2026年一季度,迪庆州文旅市场受益于丽香铁路交通红利、节庆效应以及冰雪旅游热点爆发式增长,东南亚游客成为入境增长主力军,同期,全州个人结售汇总额达63万美元,较上年一季度增幅达26%。 下一步,迪庆州分局将继续聚焦外籍人员“食、住、行、游、购、娱、医”全场景,不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供给,以更高水平的支付便利化举措助推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 2026-07-14/yunnan/2026/0714/1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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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5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5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5月我国外汇市场有何特点和变化? 答:5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延续波动调整态势,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涉外交易活跃。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为1.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2%。外汇市场交易量为3.4万亿美元,与去年同期规模相当。 二是跨境资金净流入基本稳定。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625亿美元,环比略增1%。银行结售汇顺差358亿美元,环比下降11%。其中,货物贸易仍是资金净流入的主要渠道,服务贸易延续逆差,外资企业分红派息支出季节性增加,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 三是外汇市场预期保持平稳。5月,企业等外汇收入结汇率、外汇支出购汇率环比均基本持平,显示各类主体结汇意愿和购汇意愿稳定,相关交易主要根据实际需求有序开展。 2026-06-16/qingdao/2026/0616/2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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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21086亿美元,对外负债1485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23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103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727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821亿美元,债券资产632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936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56%、30%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6627亿美元,美元资产977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4687亿美元,分别占31%、46%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10563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10523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365亿美元,债券负债244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503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0%、16%和34%。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666亿美元,美元负债286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325亿美元,分别占比52%、19%和29%。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330亿美元,占比36%;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9520亿美元,占比64%。(完) 2026-06-29/qingdao/2026/0629/2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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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6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6年一季度,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略升。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121亿美元,较2025年末增长833亿美元,增幅4%,主要是受跨境贸易较为活跃等因素影响,非居民存款、企业贸易信贷等均有增长。二是外债币种结构、期限结构保持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55%,与2025年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41%,较2025年末下降2个百分点。 2026-06-30/qingdao/2026/0630/2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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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质效,精准对接涉外重点企业跨境金融服务需求。7月8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白沙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白沙营管部)联合中国银行白沙支行走访辖区涉外重点企业。 走访中,调研组实地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进口采购布局及日常跨境资金收付等情况。调研组现场还主动宣讲了汇率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诉求,调研组逐一进行细致解答和专业指导,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白沙营管部将依托“一企一策”,精准对接企业实际经营需求,推动各项外汇政策直达一线。 2026-07-15/hainan/2026/0715/2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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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63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260亿美元,降幅为0.75%。 2026年6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总体平稳、向新向优发展,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7-14/yunnan/2026/0714/1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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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8万亿美元)。 2026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4.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97万亿美元)。 2026-06-29/qingdao/2026/0629/2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