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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784亿元人民币,支出12640亿元人民币,顺差1144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593亿元人民币,支出9808亿元人民币,顺差2785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191亿元人民币,支出2832亿元人民币,逆差16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65亿美元,支出1894亿美元,顺差17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87亿美元,支出1470亿美元,顺差417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78亿美元,支出424亿美元,逆差24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144 171 13,784 2,065 -12,640 -1,89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785 417 12,593 1,887 -9,808 -1,470 2.服务贸易差额 -1,641 -246 贷方 1,191 178 借方 -2,832 -424 2.1加工服务差额 91 14 贷方 92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0 3 贷方 33 5 借方 -13 -2 2.3运输差额 -321 -48 贷方 220 33 借方 -541 -81 2.4旅行差额 -1,431 -214 贷方 199 30 借方 -1,629 -244 2.5建设差额 39 6 贷方 81 12 借方 -42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36 5 借方 -54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17 3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4 -22 贷方 28 4 借方 -172 -2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0 5 贷方 134 20 借方 -104 -1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5 16 贷方 339 51 借方 -234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4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9-27/safe/2017/0927/6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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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银行体系稳健性,强化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积极扩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发行资本工具,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二是积极研究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总结经验并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扩大投资者群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四是简化资本工具发行的审批程序。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完善储架发行机制。 《意见》提出,商业银行应将资本补充与资本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资产增长、结构调整、内部资本留存、外部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设定资本补充计划。 2018-03-20/safe/2018/0320/8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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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等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政策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开展法规清理,2009年以来已废止和失效900余件外汇管理文件。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7〕25号),进一步加大法规清理力度,宣布废止2件、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此6件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个人外汇业务和外汇系统建设,所废止失效内容或根据当前“多证合一”等“放管服”改革要求废止、或相关监管要求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替代,或为阶段性工作已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均不涉及新的政策调整。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外汇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法规清理整合,提高政策透明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7-12-07/safe/2017/1207/7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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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7/content_70746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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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7/content_7074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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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4/23/content_52852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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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7/content_70746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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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 外汇储备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经济发展成就的客观反映,是国际收支运行的实际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国际收支在波动中逐渐趋向基本平衡,外汇储备告别了高速增长阶段,外汇储备规模在一个时期内有所下降。对于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需要客观分析、理性看待、保持平常心。外汇管理部门要继续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发挥好外汇储备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外汇储备规模变化是宏观经济稳健运行的结果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2001年我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内外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外汇储备规模在长期增长后出现了高位回调。但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充足,规模仍处于合理区间。 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连续多年保持全球首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战略的不断深化,我国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大势,主动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实现了国民经济连续多年快速增长,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国际收支持续出现顺差。这一时期,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从1992年初的217亿美元,攀升到2014年6月的历史峰值3.99万亿美元。根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球外汇储备规模排名前10位的国家(地区)依次为中国、日本、瑞士、沙特、台湾、香港、巴西、韩国、印度和俄罗斯。其中,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约占全球外汇储备规模的28%,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变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外汇储备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年至2013年,伴随着国际资本高强度流入新兴经济体,我国外汇储备快速增长,从2000年初的1547亿美元,迅速攀升至2013年末的3.82万亿美元,年均增幅在26%以上。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以来,伴随着国际资本开始从新兴经济体流出,我国外汇储备在2014年6月份达到历史峰值后出现回落。 我国外汇储备十分充裕。一国持有多少外汇储备算是合理,国际上并没有公认的衡量标准。上世纪50至60年代,最广泛使用的外汇储备充足率指标是覆盖3至6个月的进口;后来,外汇储备功能需求拓展到防范债务偿付能力不足,广泛使用的充足率标准变成覆盖100%的短期债务。2011年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结合各国危机防范的资金需求,提出了外汇储备充足性的综合标准。外汇储备规模是一个连续变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对其合理水平的衡量需要综合考虑一国的宏观经济条件、经济开放程度、利用外资和国际融资能力、经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就我国而言,当前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来衡量,我国外汇储备都是相当充裕的,能够满足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需求。 二、外汇储备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准确把握当今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和国际大势,在推动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谋求共同发展等对外开放新思想。外汇管理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外开放新思想,积极创新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和运用机制,在宏观政策调控、服务国家战略、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外汇储备是我国宏观经济稳健运行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作为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稳定器,外汇储备在维持国际支付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抵御危机冲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球流动性宽裕时,市场主体出售多余的外汇资金,推动外汇储备规模增长。在全球流动性紧缩时,市场主体增持外汇资产、减少境外负债的行为,导致外汇储备规模下降。外汇储备实际上发挥了“蓄水池”作用,避免了跨境资金大进大出脱离经济基本面,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充裕的外汇储备也为我国成功抵御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严重外部冲击,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外汇储备很好地服务了对外开放战略大局。在新的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开放发展,着力实现合作共赢。外汇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站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高度,按照“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拓展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为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近年来,开辟、拓宽了包括委托贷款、股权注资等各类渠道,向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部门提供外汇资金,形成权责清晰、目标明确、层次丰富、产品多样的外汇储备运用机制,着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企业“走出去”、重点领域进出口等领域,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在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的今天,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有利于中国与世界有机结合,促进国际经济合作。 合理运用外汇储备实现了“藏汇于民”。近年来,面对市场主体的购汇需求和持汇意愿,外汇管理部门坚持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切实提升汇兑便利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外汇储备“藏汇于民”。从持有主体看,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外汇储备、中投公司、社保基金、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对外投资主体,外汇持有主体的多元化取得了显著进展。从2014年第二季度到2016年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的外汇储备下降约1万亿美元,居民对外净资产提高约0.9万亿美元,两者基本对应,这是“藏汇于民”的直接体现。从私人部门看,这一时期“藏汇于民”主要是用来满足境内居民的对外直接投资、偿还外债、旅游和留学等用汇需求。从官方部门看,在央行资产方外汇储备下降的同时,负债方也会相应下降,“藏汇于民”并没有改变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复式平衡”。从横向比较看,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在对外资产中的占比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位于合理中游水平。从纵向比较看,截至2016年末,我国对外资产中民间部门持有占比首次过半,为2004年公布国际投资头寸数据以来的最高水平;外汇储备资产占比为48%,比2009年末下降近20个百分点。这反映出我国对外经济金融交往正在从以官方部门对外投资为主,转为官方部门与民间部门对外投资并驾齐驱。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无意通过货币贬值提升竞争力,既没有这样的意愿,也没有这样的需要。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流动性,防止了汇率超调和“羊群效应”,维护了市场稳定。中国努力在提高汇率灵活性和保持汇率稳定之间求得平衡的做法对国际社会是有利的,有效避免了人民币汇率无序调整的负面溢出效应和主要货币的竞争性贬值。 三、用好外汇储备,服务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 改革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外汇管理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充分发挥外汇储备在开放型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为世界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 外汇储备规模将在波动中逐步趋于稳定。经济金融变量从来都不是线性变化的,而是在周期中波动和发展的,外汇储备规模变动也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虽然目前外部环境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但长远来看,我国经济金融基本面稳中向好,预计跨境资本流动将进一步向均衡收敛。首先,我国经济仍然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未来经济发展会更有质量、更有效率。我国经济基本面仍将支持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的稳定地位,人民币汇率将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其次,国内对外债务去杠杆化进程基本完成,我国企业利用外债已在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回升。第三,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在合理水平。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我国经常账户在未来五年中将继续保持顺差,构成稳定的外汇供给。第四,随着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和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发展不断深化,人民币资产将成为全球金融资产配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境内市场,金融账户的外汇供给将稳健提升。第五,国际金融市场上货币和资产价格盈亏互补的表现,加上我国外汇储备的多元化布局,将会带来较好的分散化效果,从而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平稳。综合来看,未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将在波动中逐步趋于稳定。 继续优化外汇储备稳定国际收支的重要功能。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外汇管理部门要按照宏观政策要稳的政策思路,全面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下,外汇储备需要逐步回归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的基本功能。这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保障宏观经济稳健运行的必然要求。 外汇储备管理和运用以服务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为己任。自觉把外汇储备管理和运用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更好地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促进共同发展。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勇于担当,措施有力,统筹协调外汇储备多元化运用,将资金重点运用于保障“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战略领域,积极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不断提升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继续坚持安全、流动、保值、增值原则,对外汇储备进行审慎、规范、专业的投资运作,优化并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和投资策略,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原文刊载于《求是》2017年第13期) 2017-07-07/safe/2017/0707/6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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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至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司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专家学者授课,开展集中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外汇局党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工作,在全会闭幕后的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局机关学习方案,通过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支部(总支)将全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此基础上,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要求举办司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培训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领“最大多数”,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年终岁尾外汇管理业务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外汇局党组决定把副司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起来培训,充分体现了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高度重视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坚定决心。 此次培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学习内容生动丰富,依托国家行政学院师资力量,进行专题授课辅导。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科研部原主任许耀桐教授专题解读了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系统阐释对《准则》《条例》的25个新认识、55个新亮点;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主任范文教授专题解读了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深刻内涵,从实践、理论、人格等不同层面,全面概括了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历史必然。在学习研讨中,参加培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和专家授课踊跃发言,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悟,现场气氛热烈。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是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迫切需要;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纷纷表示,将清醒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岗位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外汇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严字当头、重点发力、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带动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突出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落实,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外汇管理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外汇局党组成员,机关副司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基层党组织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完) 2016-12-05/safe/2016/1205/6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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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会见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终身荣誉主席利奥·梅拉梅德一行,双方就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业务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完) 2016-09-06/safe/2016/0906/6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