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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 共绘合作愿景 携手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在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大会上的致辞 (2019年9月21日,广西南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韩正 尊敬的各位嘉宾,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再次相聚在美丽的绿城南宁,共同出席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来自东盟各国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嘉宾表示诚挚欢迎! 这次博览会和峰会以“共建‘一带一路’,共绘合作愿景”为主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响应,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和全球公共产品。今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主席在论坛开幕式上系统阐述了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和内涵,勾勒了下一阶段“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蓝图,提出了中国扩大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新举措。38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齐聚一堂,150个国家、92个国际组织的6000多名代表出席,各方达成283项务实成果,中外企业签署了总额640多亿美元的项目合作协议。截至目前,136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遍及五大洲,各国人民都能够从共建“一带一路”中受益。 中国和东盟国家山水相连、人文相通,友好交往源远流长。中国高度重视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双方建立对话关系28年、特别是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6年来,始终与时俱进、携手前行。近年来,双方加强战略沟通,推进务实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深化人文交流,妥善处理分歧,维护地区稳定,推动中国-东盟关系进入了全方位发展的新阶段。 ——我们的战略互信达到新高度。中国和东盟始终把握睦邻友好合作的大方向,双方政治安全合作与理解信任不断加深。去年11月《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正式发布,为中国-东盟关系中长期发展描绘了蓝图,东盟10国均与中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我们的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即将全面生效。中国连续10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今年上半年,东盟上升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方企业在东盟累计投资突破1000亿美元,建设了25个经贸合作区,为当地创造10多万个工作岗位。国际产能、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合作积极推进。 ——我们的人文交流呈现新气象。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旅游目的地,2018年双方人员往来达到5700万人次,每周有近4000个航班往返于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双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智库、青年、体育等方面交流日益深入,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双方民众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不断加深。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再过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迎来70周年华诞。70年来,中国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这些都让我们感到无比自豪。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多年来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中国的发展是历史必然,合作共赢是各国人心所向。我们坚信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我们愿意在走好自己的路、办好自己的事的同时,同世界形成更加良性的互动,促进共同进步和繁荣。 中国始终把东盟作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坚定发展同东盟的友好合作,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支持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支持东盟在构建开放包容的地区架构中发挥更大作用。东盟是共建“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地区。中方愿同东盟各国一道,积极弘扬丝路精神,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全面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携手打造更高水平的战略伙伴关系,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在此,我愿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深化战略对接。中国愿与东盟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指导下,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的对接合作。加快编制实施双边合作规划,实现中国与东盟各国发展规划有效对接。加强政治安全合作、经济合作、人文交流三大支柱建设,推动中国-东盟关系进一步提质升级。 第二,深化经贸合作。中方愿与东盟各国共同实施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与各方一道推动尽早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为共同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共同建好经贸合作区,推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落实好《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优先开展电力、汽车、信息通信、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领域产能合作。中方欢迎东盟国家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第三,深化互联互通。中方愿与东盟各国共同努力,落实《中国-东盟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的联合声明》,稳步推进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合作,建设陆上、海上、天上、网上互联互通网络,促进地区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力推进“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 第四,深化创新合作。中方愿同东盟各国一道,以明年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为契机,积极拓展电子商务、数字贸易、5G网络等领域合作。中方支持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建设,将推动更多中方城市同东盟开展智慧城市点对点合作。中方愿同东盟携手共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合作,促进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深化人文交流。中方愿与东盟各国进一步扩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智库、青年、体育等领域合作,夯实双方关系发展的民意基础。办好中国-东盟媒体交流年活动,讲好共促和平、共谋发展的故事。实施好“中国-东盟菁英奖学金”项目和“未来之桥”中国-东盟青年领导人千人研修计划,扩大青年交流,使双方友谊薪火相传。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已经成为中国-东盟重要的开放合作平台。相信本届盛会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拓展“南宁渠道”功能,为共建“一带一路”增光添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携起手来,朝着《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确定的目标不断前进,共创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美好未来。 最后,祝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取得圆满成功! 2019-09-22/guangxi/2019/0922/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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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二)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 (三)新增资金池业务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 (四)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相关业务的申报要求。 (五)新增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要求。 (六)新增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要求。 (七)新增特定品种期货涉外交易的申报要求。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调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 (二)放松对涉外收付凭证的打印和印制要求。 (三)简化QFII项下本金的申报要求。 (四)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 (五)调整跨境电商贸易的申报要求。 (六)调整边民互市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 (七)合并退款和错汇款的申报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身份的证件顺序。 (二)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填报要求。 (三)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四)明确涉外收支中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及其他金额的含义。 (五)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对易混淆的交易项目予以明确。 (六)明确集中或轧差结算为零的申报方法。 (七)明确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 (2019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 (2019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2019-09-18/guangxi/2019/0918/1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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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19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24亿美元,较年初上升197亿美元,升幅0.6%。 9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受全球经济增长、主要国家央行货币政策、全球贸易局势、地缘政治因素等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外汇储备规模。 今年以来,在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因素增多。受此支撑,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储备规模小幅波动主要受估值因素影响,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往前看,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上升,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经济发展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并继续推进全方位改革开放,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2019-10-08/guangxi/2019/1008/1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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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09-30/guangxi/2019/0930/1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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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河池市涉外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9年9月2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赴河池市大任产业园开展以“建设诚信外汇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人员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和现场座谈等方式,深入广西金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超威电池厂、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等园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为企业现场讲解了贸易便利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放管服等最新的外汇政策,并详细解答了企业对自营出口、全口径跨境融资等涉外政策的疑问和业务中遇到的问题。 此次现场宣传活动,对有效服务涉外实体经济、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了参会企业的广泛好评。 2019-09-30/guangxi/2019/0930/1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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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赴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展金融创新需求调研,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平台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深入了解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涉外业务发展现状、遇到的困难及政策诉求。 会谈中,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表示将主动作为,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政策叠加优势为契机,加强与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的沟通合作,推进外汇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措施落地,更好服务园区建设。 2019-09-18/guangxi/2019/0918/1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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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拓宽诚信兴商、合理持汇用汇理念普及覆盖面,9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派员到贺州市信都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进乡镇”活动。活动中,贺州市中心支局通过向镇上居民们宣传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违法违规问题的重大成果,有效提高了乡镇居民对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的了解程度,增强乡镇居民对办理外汇业务的合法合规意识。 2019-09-25/guangxi/2019/0925/1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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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9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梧州市商务局等18个部门共同开展 “2019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梧州市活动日”户外宣传活动。活动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通过现场解答和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和普及外汇知识。据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现场发放宣传单500份,现场解答咨询10次,社会反响较好。 2019-09-20/guangxi/2019/0920/1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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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定义附后)流入386.08亿元,流出468.69亿元,净流出82.61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60.57亿元,流入97.23亿元,净流出163.34亿元(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9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55.25亿美元,流出67.08亿美元,净流出11.8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7.29亿美元,流入13.92亿美元,净流出23.38亿美元(见表2)。 2019年三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数据的变化,主要源自境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非金融关联企业间的债务资金摆布,属于正常的数据波动,股权性质的投资依然呈现净流入。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保持基本稳定。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82.61 流入 386.08 流出 468.6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63.34 流入 97.23 流出 260.57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9年三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11.82 流入 55.25 流出 67.08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23.38 流入 13.92 流出 37.29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9-11-15/guangxi/2019/1115/1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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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呈现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前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43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55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435亿美元,同比增长34%;服务贸易逆差2017亿美元,同比下降12%。服务贸易项下,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分别同比下降8%、15%和10%。 二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9年前三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77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693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970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三是证券投资呈现顺差,双向资金流动活跃。据初步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证券投资顺差约40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证券投资逾600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逾1000亿美元。 四是储备资产基本稳定。2019年前三季度,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减少130亿美元。考虑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2019年9月末,我国储备资产余额32045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加365亿美元。 总体来看,在我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全方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等背景下,预计全年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2019-11-08/guangxi/2019/1108/1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