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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3634658-6-2018-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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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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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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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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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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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外汇管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指南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以下简称贵州省分局)政府信息包括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具体分为以下八类:
(一)领导信息:贵州省分局领导;
(二)业务职责:贵州省分局主要工作职能;
(三)机构设置:贵州省分局机构设置情况;
(四)工作动态: 外汇工作动态、外汇管理重要新闻;
(五)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六)行政审批: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等;
(七)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贵州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照内容进行分类编排。不同类别的政府信息依照公开形式、业务管理范围、发布时间等规则进行分别编排。
三、信息公开方式
贵州省分局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公开:
1、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guizhou/);
2、其它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信息具体情况,依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或其他适宜方式予以公开。
四、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或在线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相应具体栏目获得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指引》。
五、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贵州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贵州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85650872
传真号码:0851-85650872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贵州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留言、来信来函等方式向贵州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贵州省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贵州省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