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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2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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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其他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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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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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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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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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办公场所人员聚集,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简化各项业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具体业务办理方式如下:
一、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办理
目前可通过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的外汇业务包括: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政务服务系统初次使用需注册登陆,具体操作可登录系统首页“常用下载”栏目查看有关系统使用的操作指引和说明。
二、外汇业务绿色通道办理
对于无法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的外汇业务,建议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业务指南”栏目查询有关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及申请书、申请表格,备齐申请资料,提前与外汇局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联系方式见附表),按照以下绿色渠道办理(适用于在广州地区办理的业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外汇业务绿色办理通道可联系当地外汇局分支机构):
1.电子邮箱办理:将申请材料正本扫描件(pdf格式)、联系人和境内联系方式发送至外汇局邮箱(有关资本项目业务建议通过该方式办理,邮箱地址:gdzbxmgl@163.com),外汇局在收到邮件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
2.邮政快递办理: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外汇综合处或具体业务部门收,邮编:510120)。申请材料除申请书等需留存原件外,其他材料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申请材料须附联系地址和境内联系方式,外汇局将在收到纸质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银行结售汇信息变更等报备类业务、即期结售汇市场准入等国际收支业务,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登记表开立、贸易主体不一致业务报告、境内机构境外外汇账户业务、机构外币现钞提取业务、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外汇信息注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信息变更、法人保险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审批等经常项目业务,以及有关资本项目业务建议通过该方式办理。部分网上办理业务涉及的现场核验环节,相关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3.传真办理:可将申请材料、联系人和境内联系方式传真至外汇局,外汇局将在收到传真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
4.银行代为递交申请材料:外债业务、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等外汇业务,可由经办银行将企业申请资料扫描件通过广东金融互动平台发送至“广东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信息员”邮箱,外汇局将在收到电子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
通过上述绿色通道办理的外汇业务,外汇局将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向申请人发送业务受理回执以及业务办理结果,如有需要也可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送达。外汇局将视情况通知有关市场主体携带原件到现场完成核验。
三、外汇业务现场办理
对确有需要到外汇局窗口现场办理的外汇业务,可通过电话联系有关业务人员预约业务办理时间,沟通确认并备齐申请材料后到外汇局外汇业务厅办理。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进入大厅时需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行程码以及测体温,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外汇局将缩短现场受理业务办结时间,对于无法现场办结的业务,将按照规定办理现场受理手续。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银行、个人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咨询各项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业务联系方式一览表
业务类型 | 咨询电话 | 传真电话 | 邮件地址 | |
国际收支业务 | 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 | 020-81322739 | / | / |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准入 | ||||
银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 | ||||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 | 020-81883175 | 020-81886915 | / |
服务贸易外汇业务 | 020-81840799 | |||
个人外汇业务(经常项下) | 020-81322362 | |||
保险机构外汇业务 | 020-81870067 | |||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 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 020-81883195 | 020-81886740 | gdzbxmgl@163.com |
移民、继承财产转移业务 | ||||
资本市场业务 | 020-81322918 | |||
外债、跨境担保业务 | 020-81882947 | |||
其他外汇业务 | 特殊机构赋码业务 | 020-81322760 | / | / |
举报外汇违规线索 | 020-81322204 | / | / |
注:表中联系方式针对广州地区外汇业务办理,广东省内地市中心支局联系方式可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