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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1389771-8-2018-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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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管理信息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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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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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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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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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外汇管理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本指南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以下简称省分局)政府信息包括省分局各内设处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具体分为以下十一类:
(一)领导信息:在职局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二)业务职责:主要工作职能;
(三)机构设置:内设处室、所辖市州中心支局和县支局;
(四)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外汇工作动态、外汇管理重要新闻;
(五)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六)业务指南: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七)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等;
(八)特色服务: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九)公众交流: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答复内容等;
(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外汇管理突发事件情况、应对措施等;
(十一)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外汇管理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照内容进行分类编排。不同类别的政府信息依照公开形式、业务管理范围、发布时间等规则分别编排。
三、信息公开方式
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公开:
1、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gansu/);
2、重要文件选编、法规汇编;
3、其它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信息具体情况,依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或其它适宜方式予以公开。
四、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或在线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相应具体栏目获得所需信息。
2、通过其他信息发布渠道,如“央行甘肃”微信公众号、重要文件选编等获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规定,向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将依据申请内容,转主管机构进行处理。根据处理情况作出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五、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国际收支处,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8800709
传真号码:0931-8848967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8号
邮政编码:730000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向受理机构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分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自2018年12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