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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511414-X-2020-00094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臨滄市中心支局
  • 發布日期:
    2020-11-12
  • 名       稱:
    臨滄市中心支局“一建二查三談四跟蹤”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效能
  • 文       號:
臨滄市中心支局“一建二查三談四跟蹤”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效能

近年來,隨著外匯管理“放管服”工作的不斷深化,外匯管理工作重點逐漸由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後監管。臨滄市中心支局在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中,通過“一建、二查、三談、四跟蹤”工作機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效能。

“一建”:根據基層外匯局業務相對集中的特點,探索建立事中事後大監管機制。在事中事後監管工作中,打破外匯業務條線的邊界,將經常項目、資本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國際收支申報核查與外匯檢查有機整合,通過工作中緊密聯動、相互配合,構建監測、核查、檢查一體化事中事後大監管工作機制,通過加強業務和監測系統之間的數據融合,有效提高監管資源利用效率。

“二查”:根據各外匯業務條線的要求,利用“系統+人工”兩種核查方式強化事中事後監測效率。定期利用貨物貿易、資本項目等監測系統查詢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同時為了提升事後監管的及時性,在各業務系統數據同步的窗口期,不定期以人工核查的方式,有效發現窗口期系統未能監測到經常項目、國際收支申報等方面的違規資訊,及時提醒銀行及涉匯主體進行整改。

“三談”:根據加強和規範銀行約談、提高事中事後核查質量的要求,從三個方面對銀行進行約談。一談風險防控意識,認真落實展業三原則,加強真實性審核,切實防範業務風險;二談完善內控制度,提高合規經營意識,加大對分支機構的指導,提高外匯業務水平;三談落實整改要求,強化對外匯制度的學習和執行,舉一反三,積極進行整改,避免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四跟蹤”:結合臨滄轄內的實際情況,從四個方面跟蹤事中事後監管效果。一是從是否在期限內完成外匯局要求跟蹤銀行及涉匯主體對違規行為的整改效果;二是從“屢犯不改”問題存在數量跟蹤對約談銀行實施重點監管效果;三是從監測發現違規行為次數跟蹤約談銀行內控制度建設效果;四是從“明察暗訪”工作跟蹤銀行貫徹落實外匯政策、提高便利化服務水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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