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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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匯檢罰〔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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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晉匯檢罰〔2023〕3號
違法主體姓名 李某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140103********1212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和《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七條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處以罰款人民幣56,862.33元
罰款金額(萬元) 5.68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08
公開截止期 2024-11-1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