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匯冀張檢罰字〔2020〕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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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徐某某 |
註冊地址 | 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長青路42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30703806155132J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張家口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9年版)》(匯發〔2019〕25號印發)第一條第五款;《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20〕16號印發)第三十六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規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 |
處罰類別 | 警告,責令改正,罰款 |
處罰內容 | 警告,責令改正,罰款人民幣4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4.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1-24 |
公開截止期 | 2021-11-24 |
備註 | 金融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