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匯冀廊檢罰字〔2021〕第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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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和平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張某某 |
註冊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和平路101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3100380927791XW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廊坊市中心支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14〕53號)第二十五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結售匯管理規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
處罰類別 | 責令改正、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改正、罰款42萬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42.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4-07 |
公開截止期 | 2022-04-06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