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津匯檢罰﹝202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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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天津創業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劉某某 |
註冊地址 | 天津市和平區貴州路45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20000103065501J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項、《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號)第二條第三款。 |
違法事實 | 未在外匯局的資本項目資訊系統報送2015年度至2018年度境外直接投資(ODI)存量權益數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
處罰類別 | 責令改正、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改正、警告和罰款 |
罰款金額(萬元) | 1.0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04-16 |
公開截止期 | 2021-04-23 |
備註 | 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