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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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外管檢[202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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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深外管檢[2021]25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許**
註冊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08號國際農行大廈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300G34777439K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貿易融資業務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第十五條的規定
違法事實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辦理國內外匯貨款業務,未對貨物貿易背景審核的行為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二)、(三)的規定
處罰類別 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罰款,對責任人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20萬元、處罰款人民幣80萬元;對責任人張某警告,罰款人民幣5萬元;責任人劉某警告、罰款人民幣12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97.00
沒收金額(萬元) 2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06-29
公開截止期 2022-07-0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