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甬外管罰〔2024〕12號 |
---|---|
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馮** |
註冊地址 | 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百丈東路1050號、福明路828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2007133989010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波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第一款,《經常項目外匯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 |
違法事實 | 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
處罰依據 | 依據《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20.19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12-16 |
公示截止期 | 2025-12-23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