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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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冀秦檢罰字〔202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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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匯冀秦檢罰字〔2020〕1號
違規主體名稱 撫寧縣渤遠水產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宋某某
註冊地址 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303063989056340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秦皇島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1995年8月30日國務院批准,1995年9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第2號令)和《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20〕16號附件)
違法事實 國際收支申報日期超過收匯日期五個工作日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532號)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警告,處3萬元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3.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0-11-24
公開截止期 2021-11-23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