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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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匯檢罰〔202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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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吉匯檢罰〔2023〕2號
違規主體名稱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張**
註冊地址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大街3535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220000123917329U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七條、《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銀髮〔1997〕416號)第四十三條、《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從事B股業務若干問題的補充通知》(證監發〔2001〕26號)第四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貫徹實施〈關於境內居民個人投資境內上市外資股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1〕26號)第十三條
違法事實 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四)項
處罰類別 責令改正,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責令改正,警告,罰款人民幣10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10.0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05-08
公開截止期 2024-05-10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