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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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匯檢罰〔202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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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廈門匯檢罰〔2024〕1號
違規主體名稱 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姚**
註冊地址 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北路101號商業銀行大廈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5020026013710XM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和《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印發)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2.違反《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第2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違法事實 1.違規辦理貨物貿易付匯業務; 2.未按規定報送統計報表。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內容 予以警告,合計處罰款50萬元人民幣,沒收違法所得1.86萬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50.00
沒收金額(萬元) 1.86
處罰決定日期 2024-02-04
公開截止期 2025-02-07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