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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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外管檢[2021]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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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深外管檢[2021]26號
違法主體姓名 張**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H077302****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 深圳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違反了《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
違法事實 非法買賣 外匯
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
處罰類別 給予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給予警告、處罰款 人民幣0.53萬元
罰款金額(萬元) 0.53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07-01
公開截止期 2022-07-08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