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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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匯檢罰〔20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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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崇左匯檢罰〔2023〕1號
違規主體名稱 廣西龍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唐**
註冊地址 龍州縣龍州鎮獨山路172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51423619548045M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以及《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七條、第十一條。
違法事實 未盡職審核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支出業務。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及《外匯管理行政罰款裁量辦法》(匯綜發〔2021〕68號文印發)第十條。
處罰類別 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處罰內容 處以200000元人民幣罰款,沒收違法所得368.1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20.00
沒收金額(萬元) 0.03
處罰決定日期 2023-05-16
公開截止期 2024-05-23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