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呂匯檢發〔202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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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姓名 | 高某某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 142331********0012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呂梁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和《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 號)第五十四條 |
違法事實 | 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
處罰類別 | 罰款 |
處罰內容 | 處以罰款人民幣1783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0.17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0-30 |
公開截止期 | 2024-10-3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