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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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匯檢發〔20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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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呂匯檢發〔2023〕1號
違法主體姓名 高某某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142331********0012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呂梁市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和《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 號)第五十四條
違法事實 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九條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內容 處以罰款人民幣1783元
罰款金額(萬元) 0.17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0-30
公開截止期 2024-10-31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