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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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匯檢罰[2021]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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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黃岡匯檢罰[2021]33號
違法主體姓名 武福堂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210603196005020018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黃岡市中心支局
違法行為類型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髮〔1996〕210號)第三十二條、《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
違法事實 非法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
處罰內容 給予警告,處90.1萬元罰款。
罰款金額(萬元) 90.10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1-04-23
公開截止期 2022-04-22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