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新匯檢罰〔202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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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姓名 | 伊****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 653121********2919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 |
違法事實 | 非法買賣外匯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五條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處罰內容 | 給予警告,並處罰4137元,同時沒收違法所得50元人民幣 |
罰款金額(萬元) | 0.41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29 |
公開截止期 | 2024-12-05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