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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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匯檢罰〔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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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新匯檢罰〔2023〕3號
違法主體姓名 伊****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653121********2919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三十條
違法事實 非法買賣外匯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五條
處罰類別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處罰內容 給予警告,並處罰4137元,同時沒收違法所得50元人民幣
罰款金額(萬元) 0.41
沒收金額(萬元) 0.00
處罰決定日期 2023-11-29
公開截止期 2024-12-05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