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外管檢[20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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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主體姓名 | 劉*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護照等) | 132801********4618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項的規定 |
違法事實 | 未在規定時間辦理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行為 |
處罰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五)項規定 |
處罰類別 | 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責令改正、警告、處罰款人民幣0.6萬元 |
罰款金額(萬元) | 0.60 |
沒收金額(萬元) | 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1-04-19 |
公開截止期 | 2022-04-23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