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皖匯檢罰〔2020〕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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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主體名稱 |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陶** |
註冊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號財富廣場C座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559231918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15〕27號)附件第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三十五條和《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4〕第2號)第二十三條 |
違法事實 | 未按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及未按規定報送結售匯統計報表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 |
處罰類別 | 責令改正、警告、罰款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6.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0-11-27 |
公示截止期 | 2021-12-03 |
備註 | 無 |